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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 v 爱立信"中国首战:专利局宣告爱立信4G专利维持有效

黄小莺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1-02

作者:黄莺



7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爱立信公司的一件中国发明专利ZL200880020772.4,名称为"在下行链路共享信道上传输系统信息”,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无效请求人是苹果公司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这件专利涉及3GGP LTE相关技术,也是2021年爱立信在与三星发生专利纠纷时,爱立信用来起诉三星的专利之一。这件专利的美国同族US8995357已经在今年2月1日,被苹果公司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提出了多方复审IPR。
目前这件美国同族的专利状态依然是pending,未来如果PTAB能正式受理,则意味着爱立信这件专利被无效掉的概率是很大的。

双方无效专利列表

在中国专利局,苹果针对爱立信的一系列专利提出了无效,包括在5月份有两件LTE载波聚合的专利历经口审:ZL201080045650.8,ZL201610380591.9,这两件专利之前也有被无效挑战的记录,但目前和苹果的挑战结果还没有出来。
此次被维持有效的这件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日是今年3月23日,口审安排在6月22日,却在6月30日最先出来结果。或许意味着苹果此次无效一方提出的证据材料尚不足以支撑无效的理由,合议组可以很快的作出决定。
此次代表苹果的是方达,代表爱立信的是港专。
实际上,双方在中国的较量与两家公司在其它几国的对抗,从激烈程度小了很多,也从侧面说明了,中国司法环境离被国际认可还有距离,即使爱立信可能会向中国法院申请针对苹果的“禁令”,但是能有多大可能获得法院支持,在中国只能说用碰运气来形容。
这也是为何中国法院一直在试图建立全球最佳诉讼优选地,但却一直未能实现的根本原因,缺少禁令加持,使得其它裁判决定黯然失色不少,也很难吸引利益各方到中国来打官司。
相反,两家公司近日在其它几个司法管辖区的较量,“禁令”依然是主要矛盾。
像爱立信在哥伦比亚执行了针对苹果的5G终端产品的禁令,还有荷兰海牙法院驳回了爱立信针对苹果的禁令请求,其中一部分原因是荷兰的欧洲专利不是标准必要专利SEP,因此这样因为一个小的零部件就要求整个手机禁令的情况,其实是近来争议最大的一点。
对于,戴姆勒、大陆集团与诺基亚、Avanci之争是最有体会,德国还为此修改了专利法,对其中的139条给出了相称性的指导,希望解决的就是一个小的部件导致整个产品被颁发禁令的情况,但是目前这一条修改的内容在实际运用中,情况并不好。
不仅是欧洲,在美国,同样围绕了禁令的问题,两方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其中最重要的战场聚焦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普遍排除令上,有关飞利浦 v Thales案甚至成为引起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关注的重点案件。
所有这些,都在表明,对禁令的尺度问题是能否成为引人关注的诉讼地的重要指标。中国法院如果没有想好这一问题的话,将要忍耐住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的司法审判中,有把冷板凳坐穿的准备。
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导致现在无论是苹果,还是爱立信,其中国专利的有效性与否,其实对双方在全球的诉讼格局影响,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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