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人民法院公告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原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简称“苹果”)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发码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发码行”)专利行政纠纷一案,案号(2022)京73行初723号。
本案系苹果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0月11日做出的针对发码行的一件名为“采用条形码图像进行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移动终端”的发明专利ZL201210113851.8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当时,包括苹果、支付宝和上海荣泰健康科技公司(摩摩哒按摩椅)三家企业一同向发码行的这件专利提出无效请求,但是,无效结果显示,三家公司均未能撼动发码行这件专利的有效性。
这件专利也被视为是发码行的核心专利,俗称“扫一扫”专利。
来源:发码行公司官网
2020年8月,发码行起诉苹果(手机)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除了苹果之外,发码行还用这件专利起诉了金立、支付宝、小电科技和摩摩哒等。但是这是否意味着苹果、支付宝就一定也不侵权?并非如此。因为苹果和支付宝的方式,与“扫一扫”的手机终端的专利技术方案更相似,比摩摩哒按摩椅等要更接近一些,因此苹果和支付宝侵权的可能性要大于摩摩哒。此次,苹果在上一次无效决定一年之后,再次对发码行的“扫一扫”专利提出无效请求,也意味着苹果在应对中国中小企业和独立发明人维权的应对方案依然没有变,还是继续要穷尽各种司法程序,将整个案件时间拉长,采取典型的“拖延”策略。
一般来说,如果对于一件专利是否有效的审理和裁决,如果按照正常的行政和诉讼程序,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如果案件一直处于审理未结的状态,侵权人就可以依然侵权,而不必接受法律的制裁。苹果在中国的多起被告专利侵权的案件中,都是已经第二、第三次无效中国专利权人的专利,在全部失败的情况下,要么就是尚未进行判决,要么就是判决不侵权。中国经济虽然非常依赖“果链”的带动,但是苹果并不应该因此而享受“专利许可费豁免”的超额待遇。对于苹果而言,每年支出的专利许可费占营收比例要远远低于国内企业向外国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的营收占比,如果按照英国判决中记载的苹果每年1%的营收缴纳许可费的话,2021年全年3658亿美元的销售额,支付的许可费大约在36-50亿美元之间。这个比例仅占其当年净利润(946亿美元)的3.8%-5.2%左右。而像中国企业,例如小米,其2021年向外支出的专利许可费粗略算已经占到净利润36%。
换句话说,中国企业缴纳的专利税赋是苹果公司的近10倍。这并不是小米公司缴多了,而是几乎所有中国制造型企业缴纳给外国专利权人的专利费大致都是这样一个水平。因此,中国制造业中很大一部分利润是被外国专利权人所拿走了。但是,苹果作为全球最赚钱的公司,营收和利润最多,但是专利许可费占比却最低。
这就好比是各国的税收征收时,越是有钱人,缴的税就越少,反而是越穷的人,缴的税越多,这显然并不公平,也失去了税赋调解贫富差距的作用。专利许可费的道理类似,但是现在的情况导致本应更有钱去缴许可费的苹果公司,却是宁可采取“拖延”策略,或是重金打官司的方式,也不愿意去支付创新者的专利对价,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如果按照中国企业平均专利税赋来计算,苹果公司每年缴纳的专利许可费应该在200-300亿美元左右才正常。但即使是缴到这个水平,恐怕对苹果的产业链都不会有任何影响,因为苹果依靠垄断地位的吸金能力实在太强大了。然而,这显然是苹果公司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苹果公司准备了超过10亿美元的法律预算,来支持苹果的各项“反向劫持”行动。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扫一扫”专利似乎已经掉入了苹果的“拖延”圈套中。至少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可能很难从苹果获得怎样的好收益。中国亟待第一个能成功吃到“苹果”的自主专利权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