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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会带动沪之创新么

吴征高低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1-20

作者:吴征



两天前,我们聊了聊深圳市在上周出台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昨天,上海市也公布了《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两大直辖市,可以说是国家的经济和创新的粮仓,相继出台对知识产权的资助办法,实际上也代表了未来中国地方政府在知识产权的引导上到底会往哪个方向着力,并取得怎样的效果。

从两个文件的时效来看,深圳的文件有效期是五年,也就是会到2027年,上海则是到2024年底。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时间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曾宣布在2025年以前要逐步直到全部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各项财政资助。

所以,上海的文件将时间点正好放在2024年底,或许有等待国家新政策再衔接的考虑。但是从此次上海的创造资助来看,只剩下PCT和集成电路布图了两项授权资助了,实际对创新的激励已经不大了。

而深圳文件则比较明确,对于国内专利授权的1500元/件资助,以及海外几个主要国家从1100-17000元/件的资助,都会至少持续到2027年。

在这一点上,深圳是更具前瞻性的,没有理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到的2025年“一刀切”的要求,未来历史会证明这是对的。

这种“一刀切”的取消所有对创新的专利资助,是一个欠周全的决策。不能因为过去因为出台的专利资助正常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专利泡沫化,就全盘否定资助对于中国创新的贡献。

因为任何一个西方发达国家,都对特定群体的创新和专利产出都有各式各样的资助或补贴。

这些特定群体往往就是中小实体和真正在创新、但是却无力承担专利费用的独立发明家。

像在美国,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在专利申请的公益服务和专利诉讼的公益服务上都有面向个人发明家或是中小企业的项目,这些服务对专利申请人来说都是免费的。

2021年,USPTO地区专利公益项目帮助了2467名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服务;527名申请者与从业者匹配;志愿者贡献了13700个小时,向USPTO提交了252份专利申请。其中,64项是临时性的;166项是非临时性的;22项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在专利无效诉讼环节,USPTO与PTAB律师协会合作,目标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缺乏财政资源不会成为参与PTAB诉讼的人的障碍。它最初将服务于个人发明者,后来扩展到发明者团体和小企业

在商标无效诉讼的TTAB公益方面,主要是为公众成员协调免费法律服务。目标包括财务资源不足的个人、中小型企业、非营利组织以及运营预算较少的非营利或慈善组织

同样,日本专利局也是一直对在海外申请专利的日本中小企业提供不超过50%的专利资助。

这些专利制度已经发展了上百年的发达国家,依然在给予中小企业和独立发明人一些财政资助,中国做为发展中国家,实际上是更需要创新鼓励的阶段,却为何要“自废武功”?

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这个“一刀切”的政策未来一定会修改完善,但是目前传递到各个地方来看,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各地都在大幅取消和缩减对创造环节的专利资助。

这一点不仅在上一篇对深圳的政策分析中有体现,同样也在上海的政策中出现了。

上海在国内专利资助取消上比深圳更激进,已经没有了对国内专利授权的资助,仅保留对PCT途径授权的发明专利的资助,同时保留了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资助。

其中对集成电路布图的资助是因为集成电路是上海的重点产业,可是集成电路布图这种方式连集成电路产业最发达的美国和日本都不用了,为何中国近年却这么热?根源就是国家主管部门的导向出现了问题。上海的这项政策实际上是继承了这种错误的导向,结果是只能将中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引向更多的泡沫化。

与深圳在财政上一年至少要掏出“两个小目标”来支持知识产权发展不同,上海的资助并没有给出一个可预期的总量,大多的资助项目实际上与深圳相比,其实并不多。

但是可以看到与深圳相同的是,都是将以前资助前端创造的经费全部改为其他的一些项目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放到专利运营环节了,但是在这份文件中专利运营内容并不多。

实际上,在这份文件的前几天,上海海出台了另一份运营的专项文件《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这个文件中,对各类专利运营的补贴力度看上去要远大于昨天出台的这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显示出,目前在上海,政策对专利运营的资助是首位的,这与深圳的情况相同。

但是这些项目即使都加起来,是否真的会对创新起到激励作用么?这一点和深圳的情况类似,可能也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

专利这个制度,如果最终政策不是激励创新,如果只是为了让专利许可出去,而不管创新到底怎么样或是专利质量到底怎么样,可能就失去了这一制度最根本的设计初衷。

另外,如果仔细观察,上海的各项资助中,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大部分资助的项目要求要么是“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要么就是“经国家知识产权部门认定”这些需要有前提条件的,这无形中给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增加了不少“权力”。

这也就意味着获得资助的人首先要围绕这些“权力”获得认定才可以,这种方式是否能起到激励真正创新的群体,值得思考。

总之,专利资助一定是要给到真正的创新者,才会有意义,国家的进步只有依靠不断创新,才会有出路。

就像这两天房地产股票又在大涨,意味着中国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向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切换,实际上并没有成功。2008年就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过去14年,知识产权依然没有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国家的创新能力依然还在徘徊在中低端,高端依然卡脖子,到底为什么?

这才是所有知识产权人应该共同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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