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信用奖惩纳入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以后,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将纳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7月26日,记者从合肥市公管局获悉,合肥已经出台实施方案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涉及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医院药品采购等百姓关注度高的领域,旨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在阳光下运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7个领域的招投标信息公开全程留痕
根据要求,今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凡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和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及时予以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实施方案》对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等7个领域有关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部门(责任主体)和监督渠道等作出规定。
比如,在社会关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情况、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及编号,以及交易活动当事人的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也都将一一公开,接受各方监督,防止出现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
《实施方案》规定,相关部门要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并分别公开。
加快构建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为枢纽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凡依法应当公开的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结果、合同订立、履约及变更、信用奖惩、违法违规处罚和行政监管等信息在指定媒介发布后,实时交互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汇总发布,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站式公开、一窗口查询,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用信息还应同时交互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依托“信用合肥”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实行信用信息共享。
在时限上,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原则上应当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当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以便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