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全省这项工作大考,合肥得了第一
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了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合肥、蚌埠、马鞍山、淮北、铜陵、淮南、芜湖、阜阳、六安等9市推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实际问题的效果比较显著,取得的成绩比较突出,考核结果为A级(合肥考核得分第一)。
2018年,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能力建设,严格监管执法,推进示范创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巩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持续稳定向好的形势,提升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专业化监管+网格化巡查”基层监管模式。按每万人口至少3人的创建标准配齐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执法人员。
提升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重点推进区域性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县两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和粮食等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实施农产品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健全后期管养保障机制。
启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优化基层一线执法系统建设,强化现场执法装备配置。巩固首次风险分级管理成果,推进风险分级动态评定和分类监管。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食品重点产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信息化工程。融入营养健康指导,探索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建设。
推进实施“大基地建设、大龙头培育、大产业提升、大园区升级、大品牌创优和大融合创新”六大行动计划,从源头上治理农兽药残留,争取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病死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及时查处注水、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和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落实省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实施合格证管理。加强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相衔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衔接机制。
落实市政府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收集处置量。提升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确保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强化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及处置去向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收集、运输、加工、处置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推进“午餐工程”和“明厨亮灶信息化工程”,实现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时监控全覆盖。推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明厨亮灶+信息化”改造提升。建立实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基本规范。加大“网络订餐”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网络订餐违法经营。加大餐饮服务用房租赁管理力度,严把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性用房源头准入关。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定期公示卫生监督结果。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加快推动大众化餐饮和餐饮业转型发展。
开展集中治理整顿月活动,加大抽检力度,落实抽检经费保障。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盐、清真食品、食用林产品等特殊环节监管。
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管理。开展学校校园(含托幼机构)及周边、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医疗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单位)安全治理。围绕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酒类、乳制品、调味面制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中高考等重点时段,“一大三小”(大市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重点对象,冷链贮运等重点环节,开展掺假造假、冒牌欺诈、虚假宣传、商业欺诈、诱骗消费者购买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
开展药品购销“两票制”专项检查,强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等新业态监管。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持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针对节令性食品、抽检监测发现问题集中的食品以及社会热点、舆论焦点等食品品种,开展专项抽检。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不合格或问题产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强化监测、抽检结果通报和信息发布。
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主食加工业,大力实施“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食用农产品按标生产。稳步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断提高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
贯彻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十三五”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合肥市实施意见,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做优我市食品产业。加快发展食品安全冷链物流,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规范,积极应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先进管理技术。鼓励开展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到2018年底,3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创建为示范企业。
坚持重典治乱,重拳整治“两超一非”、滥用农兽药、制假售假、私屠滥宰和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散播食品谣言以及“地沟油”回流餐桌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追究到人”要求,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信息。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
以学校(含幼儿园)为试点对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建立健全保险赔付政策。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实行联合惩戒,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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