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东投公司2022年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能适应较大的工作压力;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月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足年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校学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
考生登录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注册会员即可报名。新注册及原注册会员的考生需使用本人会员账号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9:00至2023年1月31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办理。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聘用人员待遇执行公司薪酬标准,年薪不低于九万(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待正式入职后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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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东部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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