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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地区窑洞型传统村落民居演变动力机制研究—以陕西柏社村为例

刘奕君、刘玉亭等 城乡规划杂志社 2022-04-26

本文为《城乡规划》2020年期刊以飨读者的第 18 篇论文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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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传统村落是我国广大乡村人居环境的代表,认识和把握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对于保护和发展乡村特色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选取窑洞型传统村落柏社村作为研究案例,针对其各个时期不同民居形态并存的特点,以1949 年为时间界限,从建筑形制选择和居住空间安排两个层面,着力探究其民居演变过程中的动力机制。


结果表明,有外在助力和内生动力分别对民居形态进行了外在约束和本地化转化,同时两者相互作用,共同促使柏社村形成了既与时俱进又富有地域特色的民居体系。




作者

刘奕君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硕士研究生

刘玉亭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副系主任、教授,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讯作者)

段德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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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改革开放之后,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冲击着乡村地区的发展。乡村的发展模式一度只是简单地套用城市模式,导致社会、文化、环境等问题日益加剧,“千村一面”的现象屡见不鲜。


许多传统村落也没有逃开模式化规划或自由随意发展的“命运”,传统文化传承和现代化生活之间难以保持平衡。


自2003 年起,国家相继评选出多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013 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 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 年,国务院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人居环境为焦点的乡村发展成为热门议题。


在此背景下,对拥有丰富人文资源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需要进行更多的探讨。我国地理环境丰富多样,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不同的传统村落类型。以地理位置特征为标准,传统村落可划分为山地、平地、窑洞等8 种类型。


本文选取窑洞型传统村落作为研究对象,这类村落主要分布在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这一地区发展较为缓慢,传统村落保留得较为完整,研究价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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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洞型传统村落研究综述


传统村落是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发展而提出的新概念,2012 年,由住建部、文化部、文物局等共同发布的《通知》明确指出:“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


同年,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人们已习惯的“古村落”称谓改为“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的类型由于分类标准不同而历来划分不一,本文采用彭一刚在1992 年发表的《传统村镇聚落景观分析》一书中提出的山地、平地、窑洞等8 种传统村落分类。


窑洞型传统村落地处西北黄土高原,另有一番风情。目前,以窑洞型传统村落为对象的研究寥寥无几,大多数传统村落研究与窑洞型村落的内涵共通,但并未使用这一概念。


文对研究现状的分析不限于窑洞型村落这一概念。对于这类村落,专家学者的研究视角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窑洞单体转向窑洞乡村聚落。


20 世纪30年代,龙庆忠教授结合考古发掘材料,对河南、山西、陕西等地的窑洞进行实地考察,发表了《穴居杂考》一书。


1980 年,在任震英的推动下,“中国窑洞及生土建筑调研组”成立。


1989年和1999 年,侯继尧教授相继出版的《窑洞民居》和《中国窑洞》两书开始涉及西北的窑洞型村落。


之后,吴良镛先生强调要对人居环境进行系统综合研究,专家学者的研究触角不再局限于单体窑洞,开始对窑洞型传统村落进行整体思考。


近年来,对窑洞型传统村落的研究主要来自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高校的师生,研究领域涉及窑洞营建技术、村落整体景观和村落空间形态等,发表了一系列硕士、博士论文。


当前,窑洞型传统村落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按地域来划分,以陕北、关中和豫西地区为主要研究地域,兼有少量山西、冀北地区。陕北地区以合院式崖窑为主,研究内容为建筑文化和技艺、村落空间形态 和民居文化;关中和豫西地区以地坑窑为主,虽然在关中区域这类村落分布较多,但是研究成果较少,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民居和村落的空间形态上;豫西地区的研究方向为窑洞聚落保护和改造应用,以及村落的整体景观;对于山西、冀北地区,由于窑洞型传统村落不是主要的村落类型,研究较少。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窑洞型传统村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单体和村落整体的空间上,关于营建技艺和物质空间的研究已经成果颇丰,但是对村民居住空间变迁历史的研究较为缺乏。


民居作为农村人居环境的主要承载对象,不仅具有物质空间属性,也具有社会文化属性,它的变迁过程反映着特定地区的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形态与主体观念的发展。对它进行纵向研究,可以从源头追溯特定地区民居演变的动力机制,为探寻、梳理农村生活文化提供了一系列依据。


由于独特的地质条件,关中地区分布着大量的地坑窑,作为西北传统民居的代表,延续着这一区域的历史文脉,因此有极高的研究价值。但是,当前的研究成果比较缺乏。本文选取柏社村作为研究对象,因村内不仅有大量保存完好的地坑窑,其各个时期不同的民居形态也都有迹可循,对研究关中地区传统村落民居演变的动力机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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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社村民居的演变


柏社村地处关中北部黄土台塬区,位于陕西省三原县最北端。村落始建于晋代,距今已有1 600 多年历史,由于地坑窑数量较多而拥有“天下地窑第一村”的美誉。


目前柏社村下辖15 个村民小组,村民近4 000 人,村庄占地面积千余亩。村内楸树郁郁葱葱,与地坑窑共同营造出封闭静谧的村落环境(图1)。


图1  柏社村实景图


当前,柏社村保留地坑窑211 院,也保留有少量明清时期的土木结构宅院、砖柱结构瓦房以及大量砖混结构住房,时间跨度具有连续性,可以反映村落民居演变的完整过程。


为明确村落民居演变的影响因素,总结其演变的动力机制,按照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民居形态,以1949 年为界,将这一过程分为两个阶段(表1)。


表1  柏社村民居演变的阶段划分






3.1  1949 年以前:地坑窑的兴起与发展






//3.1.1  建筑形制的演变

从晋代到1949 年以前,柏社村民居以地坑窑为主,经历了从出现到逐渐成形且具有地方特色的漫长历程。


从建筑类型选择、居住选址到建筑布局,无一不体现着外部力量对建筑形制的影响。这一阶段可以划分为地坑窑的出现和稳定发展两个阶段。


(1)地坑窑的出现


虽然明清之前的民居实体痕迹已难以追寻,但是从老人的叙述和《柏社史话》等书籍中仍可探知一二。


这一时期,不仅是柏社村民居发展的起始点,也是村落建设的萌芽期。


魏晋年间,人们因战乱而迁至浊峪河口,挖土洞,栖身于台塬坡地。之后,由于黄土更利于农作物的生长,村民迁移至台塬区。较硬的土质和简陋的造房技术,决定了土洞成为当时最适合依照地形建设的建筑类型。


们在塬区涧谷壁上开凿的简易窑洞就是崖窑的前身。南北朝至唐贞观年间,出于防御和容纳人口的需求,柏社村先后建设了古堡、新城和东城,村落布局已有雏形。此时地上民居也开始出现,而且形成了“城内为房,城外为窑”的局面。


明代时,出于商业流通的需求,又建北堡(图2),村落布局基本完成。


图2  柏社村古今布局示意图


后因暴乱,迫使人们重建家园。城外广阔的塬面和简单的技术使得多数贫困家庭选择了地坑窑,作为居住形式。


(2) 地坑窑的稳定发展


明末清初时期,人口的增长迫使居民点开始向城外迁移,此时地坑窑的经济性和舒适性已明显显现,迁移村民均选择地坑窑作为居住形式。同时,在南堡和古堡内,老旧的房屋也开始逐渐被地坑窑所替代。


这一时期,由于人们对风水的崇尚,地坑窑已经不再仅是遮风挡雨的简易土洞,而是承载人们信仰的生活空间。宅位的选择开始有很大的讲究,风水师按照八卦、八字方位,确定窑院位置和主窑朝向,平面布局以四方几何形为主,多为8 孔,这奠定了后来地坑窑的雏形并一直延续(图3)。


图3  明清时期柏社村地坑窑常见形制


柏社村现存明清院落4 院、四合院落3 院、横向联合院落1 院,但均有部分被改造重建。


民国时期,由于自然灾难和战事频发,地上房屋损毁严重,崖窑也基本无存。相比房屋,经济拮据的村民更愿意选择技术简单且廉价的地坑窑作为居住形式。且为了便于逃生,窑洞间出现横向联通的平面布局。


在这个阶段,地坑窑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特殊的自然环境、动荡的社会环境和有限的建造技术等外在因素综合的结果。它们迫使柏社村村民对这种建筑形制作出选择。虽然这期间的人口增长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但这一因素只是加大了人们对居住空间的需求,对形制选择并没有太大影响。同时,风水看似是人们对宅位和布局的主观追求,但其本质是受封建社会的环境的驱使。


//3.1.2  居住空间格局的演变

在这一阶段,由于社会动荡、经济情况不稳定,村民对于建筑形制几乎没有自主选择权,而相对建筑形制,更加易于掌控的内部居住空间,则成为承载他们生活追求的主要载体。


随着文明的发展和封建制度的教化,人们对居住空间的需求,不再仅限于遮风避雨、防范野兽和战乱的生存性需求,而是逐渐扩展到对文化内涵的需求。


柏社村村民深受封建思想的影响,窑内空间的使用安排严格尊崇风水学和宗族礼制,这逐渐演变成一种地域传统,并被不断延续。


这一阶段,柏社村的家庭组织形式以联合家庭为主,家庭成员众多。在“家长制”的宗族礼制秩序下,父系有着绝对权威,对家庭事务和居住空间使用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居住空间的使用关系完全围绕家长制进行划分,尊卑长幼秩序明显。长辈主要居住在北面的主窑,阳光最充足且较为宽敞,然后顺时针旋转依次按辈分居住;灶房、入口、厕所、牲口窑和储物窑分别布置在阳光欠缺的西、南两面;灶房通常位于入口的左侧,一方面方便人进入灶房劳作;另一方面也方便柴火的搬运与堆放。餐厅和客厅均设在老人的主窑中,家庭成员吃饭时在此聚集,但是女子不允许上桌,只能在灶房用餐;若有客人来访,也大多被邀请到长辈的窑中,在炕上或桌上交谈,客人对该家庭的情况能够“一目了然”,几乎谈不上隐私。地坑窑中央的窑院不具备私密性,邻里间打招呼常通过吆喝。






3.2  1949 年以后:地上房屋成为主导






//3.2.1  建筑形制的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由于政策推动,柏社村的民居形态经历了从地坑窑到地上房屋的转变。与前一阶段相比,虽然村民不再能够自由选择宅位,但是对建筑布局和建筑细部设计有了更大的自主权。这一阶段可以分为“禁窑”初期和地上房屋规模建设两个时期。


(1)“禁窑”初期


改革开放前期,柏社村的居住形式仍以地坑窑为主,平面形制和建造技艺均是对上一阶段的继承,变化主要集中在建筑细部的修缮和美化,尤其是在“禁窑”政策实行之后。


20 世纪50 年代末期,由于土地制度的不健全,农村土地的使用非常自由,村民的自有土地多被用来打地坑窑。


60 年代初期,政府出于保护耕地的目的,明令禁止打新窑。至此,柏社村不再有新的窑洞出现。这促使村民开始关注地坑窑的局部加固和建筑细部的修缮,集中体现在发券加固、窑脸刷白与刷黄、砌筑拦马墙和场房建造方面。


由于场房的建设,柏社村的民居在建筑布局上有了主辅之分,虽然窑洞的细部逐渐被装饰美化,但是辅助场房的建造却十分简陋。


同时,少数家庭因分家需要开始在地上建造房屋,在技术上,木质模具和泥觳预制墙体代替了之前的手工土坯砖堆砌。


(2)地上房屋规模建设


改革开放后,受到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影响,柏社村掀起了地上房屋建设的热潮,建筑形制更加趋于多样化,主要体现在居住选址、建筑结构和建筑细部上。地坑窑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没落之后,对于整个村落来说,不再仅仅是一种民居形态,而是一种具有象征性的文化符号;建筑形制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建筑细部的现代化改造上。


改革开放后的十年间,城市文化思想对乡村传统文化的“蚕食”严重,村民开始认为住在窑里是贫穷的象征。儿子结婚时女方要求地上有房,于是村内掀起一波申请宅基地盖房的热潮。


选址主要依托于自家窑洞位置(图4),建筑结构也从土木和砖柱结构,演变为砖混结构。窑洞则在功能上转变成为储物空间,在建筑布局上成为地上房屋的辅助用房。


图4  地坑窑旁新建房屋常见形制


到90 年代,村民增收,对地坑窑的局部修缮已经不能满足村民对居住质量提升的愿望。有经济积累的家庭开始盖房以改善生活条件。选址不再局限于窑洞旁边,村子西侧自发形成了新的居民点。


同时,建于明清时期的老宅院的正房被现代化楼房所取代。


“新农村”建设时期,在地上房屋的新建、改建和地坑窑的现代化改造过程中,村落的建筑形制又有了新的发展。


地上新建房屋不再能够自由选址,柏社村按照生产队所辖区域划分出若干居民点,新建的房屋平面布局以需求为准(图5)。


图5  新农村建设时期新建房屋常见形制


改建的房屋则通过加盖彩钢瓦,解决户外遮蔽空间①不足的问题,或加盖二层,解决室内储存空间不足的问题。窑洞改造不再仅仅出于提升生活质量的需求,而是开始追求现代化生活与美观,地坑窑中不仅出现了上下水系统和电路系统,门窗、马头墙等细部设计也趋于现代审美。


在这一阶段,虽然是政策推动了初期地上房屋的建设,但是城镇化、建造技术提高等外在因素,使得村民对居住质量的期望升级,为地上房屋的大规模建设提供了前提条件。


//3.2.2  居住空间格局的演变

在这一阶段,人们的思想不再受封建礼制的束缚,个人意志开始觉醒。


控制柏社村民居居住空间布局的“家长制”逐渐被弱化,甚至完成了“逆家长制”的转化。


改革开放前期,部分村民选择分家,老人跟随长子一家居住。村内家庭组织形式以联合家庭和核心家庭为主,还有部分主干家庭。


“家长制”已开始被弱化,主要表现在:仍住在地坑窑中的联合家庭和核心家庭,虽然平面布局已经固定,但在空间分配上人们对礼制的追求有所降低;而选择在地上房屋居住的主干家庭,在房屋建造之初空间布局就已是从需求出发,且更加注重隐私,两代人的卧室由一个院子隔开,保证了长辈与小辈的“距离”,这从侧面说明长辈对于整个家庭的控制力被削弱。


改革开放后至今,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受到城市文化的深刻影响,在对新式工具的使用、外部信息的捕捉和新城乡生活的适应性方面,明显优于其父辈。


沙发、洗衣机和电视机等新式家具、家电的出现,对原先家庭中明显的等级关系起到弱化的作用,新式家具间接提供给人们一种平等的家庭观念。


“逆家长制”逐渐代替“家长制”,居住空间安排的话语权落到子女手中。在主干家庭中,子女出于孝心,让父母住在一层朝阳的房间里,自己住进稍差的房间,独立的客厅和餐厅出现。


由于年轻劳动力外迁,村内家庭组织形式开始出现夫妻家庭,多是老年或中年夫妻。少数老人现仍居住在窑洞中,儿女已在地上自建房屋或搬去县城居住,居住条件远好于窑洞。


地上居住的夫妻家庭,拥有充足的居住面积,但储物面积不足,出于需要,他们将空置了的小辈卧室用作室内储物,同时在院内搭顶棚、建库房,用作室外储物间。


村民也更加注重隐私,每家的地上房屋都有独立大门;主人在客厅会客交谈(图6),家人可选择留在自己房间或与来者交谈,客人在没有主人邀请的情况下,只能了解院中情况。


图6  柏社村民居会客空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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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社村民居演变的动力机制分析


柏社村民居的演变过程经历了窑洞的兴起与发展、地上房屋主导两大阶段,两个阶段分别包含着两种民居形态的出现和发展时期。


每个阶段的开始都是由外部助力推动的,造成某种建筑形制的“被选择”和稳定发展;之后,内生动力成为影响民居变化的主要动力。外在助力对每户村民的影响是平等的,决定了村落民居的一般性特征,是村民空间利用的选择限度,带有一定的强迫性,这主要体现在建筑类型、居住选址、建筑布局和建筑结构上;内生动力往往代表着村民个体的生活需求,是对民居一般性特征的本地化转变,也是引发不同家庭空间使用差异的主要动力,主要表现在建筑细部、房间安排、设施安排等方面。


外部助力和内生动力之间也不是相互独立的,外部助力往往反映着大环境,潜移默化地对村落内部的传统造成影响,进而对内生动力进行更新。


两个阶段的主要外在助力表现有所差异,但是内生动力的表现却大致相同。






4.1  外在助力






//4.1.1  1949 年以前民居演变的外在助力

(1)自然环境影响


自然环境是影响村落、民居产生的基础条件。早期,地形地貌、气候等对村落选址和民居建筑选择有较大的影响。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自然条件的影响力逐渐减弱。但是在科学发展观的影响下,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影响着民居建筑的发展。


柏社村位于关中黄土台塬区,地形较平坦且黄土堆积层厚,气候干燥且水分蒸发量大。这种地形与气候使得具有冬暖夏凉优点的地坑窑成为民居选择。同时,这也是初期土坯房形成的地理因素,黄土墙体在夏季能够有效隔热,在冬季可以吸纳火炕的散热达到保温的目的。


1949 年以后,为保护平原地区的优质耕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占地面积大的地坑窑逐渐被地上房屋取代。


(2)社会环境影响


封建社会初期,频繁的战乱使社会发展缓慢,人们随时都有流离失所的风险。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民众也没有太多的财富积累,更不敢在随时都有可能失去的住宅上投入太多。


相比土坯房,土洞及后来的地坑窑建造技术简单,只需付出劳动就可获得,更受到柏社村村民的青睐。


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环境相对稳定,村落布局基本形成,少数富裕家庭开始尝试建设地上房屋。统治者为宣扬自身权力的合理性,利用礼制思想对民众进行意识形态统治,其中,风水和礼制等级制度深刻地影响了柏社村民居的建筑形制,表现为主窑方向的选择、窑院的位置和房间使用的安排。


//4.1.2  1949 年以后民居演变的外在助力

(1)政策影响


政府的政策对民居类型的选择具有直接、显著的影响,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柏社村的民居类型选择受到一系列政策的影响。


1939 年,《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明确了土地私有制:凡边区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权者,有完全使用与支配其土地之权。


1950 年代末期,国家承认农民对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在分配方式上,以个人为单位、平均分配、无偿取得。农民有使用土地的自由,这个时期,柏社村新建的民居类型均为地坑窑。


之后,柏社村地上房屋的建设更是强有力的政策推广的产物。1960 年代初期,“造地复田”运动兴起,部分老旧塌陷的地坑窑被填平后改为耕地,柏社村宅基地产权变更。


出于保护耕地的目的,柏社村划拨给农户的宅基地面积由1.5 亩减至3 分,不再允许挖窑。从1970 年代初到1980年代初,农民对于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在分配方式上,以农户为单位,实行“一户一宅”制,于是掀起了一波分家申请宅基地盖房的热潮。


八十年代开始提倡使用水泥后,房屋结构逐渐演变为砖混结构,这为大规模楼房建造奠定了基础。


(2)城镇化影响


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的生产,村民增收带来改造住房的意愿和底气。随着现代化、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意识逐渐进入乡村,柏社村的“小农意识”被瓦解,村民的价值观念也开始发生变化。


村民对城市文化的追求,也是地坑窑逐渐没落、地上房屋形式趋于统一的主要原因之一。


(3)建造技术和材料的改善


民居建筑的更新也来源于建造技术和建造材料的更新。建造技术的进步,在地坑窑上的体现并不明显,只有部分建造工具进行了更新。


在早期,村民用铁锹、镬头对窑洞进行挖掘,再用扁担、箩筐把土运到坑外,周而复始;后来辘轳出现,方便了运土。


在1949 年以后,地上房屋的建造技术有了很大发展,从明清时期典型的关中做法,转变为泥觳预制墙体,最后发展成为现在常用的砖混、框架结构做法。


随着技术的发展,建材也更加现代化。地坑窑的建造是就地取材,材料转变主要体现在门窗等细部上,从纸糊变为玻璃。由于政府对水泥的推广,现代建材逐步取代了原本的木材和黄土,地上房屋的建筑形制相应地随之改变。






4.2  内生动力






内生动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外部大环境的变化而进行更新,且一般在民居建筑形制基本稳定之后才会有所显现。


//4.2.1  人口变动影响

人口变动对民居形态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空间承载能力的变化。封建社会时期,家庭人口数量决定着家庭的生产力,因此在高死亡率的背景下依旧保持着很高的自然人口增长率。


于人口众多的家庭,地坑窑的进深就会相对向内延伸。民国时期,柏社村人口由于水灾、旱灾和战乱等原因而急剧减少,原来的居住空间完全可以满足当时人们的居住需求,因此没有出现大规模建设的情况。


改革开放后,大部分青年进城工作,带回了现代化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地上房屋的空间使用趋于现代化;同时常住人口的减少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导致村庄对居住空间需求的减少。


//4.2.2  经济收入水平

经济收入水平是人们是否能够提高生活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在封建社会和民国时期,无论是为了遮风避雨,还是出于礼制信仰,居住对村民而言仅是生存需求,无需付出多余的金钱。


1949 年以后,传统的小农经济瓦解,村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燃起新的希望。改革开放后,农民收入增加,改善居住条件有了经济基础,地上房屋也进入快速建设期。步入“新农村”建设时期,柏社村由于苹果种植产业发达,收入稳步增长,村民有条件接纳新的技术成果,同时新能源的引进,改变了村民的居住空间和生活习惯,交通工具和家电的升级,要求新的居住空间需要满足机动车的通达要求和家电的摆放要求。


//4.2.3  地域传统

村落的地域传统,影响着乡村的生活文化和村民的个性化表达,具有一定的随机性。


外在助力为建筑形制提供了原始的参照样本后,符合当地生活文化的部分会被村民广泛接受、应用,不符合的部分或被改造或被遗弃。如地上建筑的独立大门与村民对家庭隐私空间的需求不谋而合,于是被广泛应用;部分在窑洞旁边建房的家庭,改进了窑洞与房屋相互独立的关系,将窑洞入口纳入房屋院落内,使窑洞成为具有地域特色的“地下室”。


封建社会时期,审美的趋同和物质的贫乏,导致村落民居建筑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改革开放后,个人意志的觉醒使得每个家庭的居住空间布局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差异。家长制的衰弱和新家具的出现,使得室内布局更加灵活,各个家庭都是出于自身需要来布局。


在居住空间安排和建筑细部装饰选择方面,与上一阶段相比,选择范围更广、自主权更大,但是受到相似环境和从众心理的影响,不同家庭之间仍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各民居建筑最大的差异体现在室内装饰上,也多具有西北地域特色。






4.3  柏社村民居演变动力机制总结






村落所受的外在助力和内生动力,共同决定着柏社村的民居形态。


外在助力首先引发具体建筑形制的产生与转换,之后由内生动力引导这种建筑形制及相应居住空间进行本地化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期,自然、社会因素主导着柏社村村民对地坑窑作出选择。


之后,地域文化、人口情况等因素,对居住空间的安排作出符合当地生活的调整。1949 年之后,在政策的推动下,柏社村完成了地坑窑与地上建筑的转换,城镇化进程和技术进步带来经济、文化的进步,为民居品质提升奠定了基础(图7)。


图7  民居演变动力机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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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总结分析了柏社村民居的演化历程和动力机制,按照历史时期分为1949 年以前和1949 年以后,发现柏社村的民居形态经历了地坑窑兴起与发展、地上房屋主导两个阶段,相应的建筑形制和居住空间,也发生了从自然、社会环境主导到现代需求主导的一系列变迁。


总结民居演变的动力机制,发现这一过程是外在助力和内生动力相互作用形成的。


其中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政策推动是三大主要外在助力,经济收入、人口情况和地域传统是3 个主要的内生动力,它们不仅分别对民居形态进行着外在约束和本地化转化,也相互作用对农村生活文化产生影响,使村民的宗族意识、家庭组织形式、生产生活方式、价值审美和个人意志随之发生着变化。


最终,不同时期的民居建筑及其所承载的生活文化一同形成了柏社村既与时俱进又富有地域特色的民居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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