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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苏高院 保全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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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深查的通知
苏高法电﹝2018﹞145号
针对部分有些银行柜面电脑系统中客户账号页面不能完整反映客户所有财产信息,往往只提供主界面即活期存款余额而不提供被执行人子账户存款的情况,3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深查的通知》(苏高法电﹝2018﹞145号),要求全省各法院在执行中应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深查,要求银行协助提供子账户财产情况,防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包括各类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遗漏。如果相关银行拒绝协助,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深查的通知
苏高法电﹝2018﹞145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
执行实践中发现,有些银行开设的账号分为界面账号(主账号)和子账号,子账号是银行在客户用储蓄卡或借记卡办理定期存款或买理财产品业务时生成的,挂在储蓄卡或借记卡的账号下面。银行柜面电脑系统界面账号仅反映该账号下的活期存款余额,对于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均在账号下的子账号中反映。有些银行柜面电脑系统中客户账号页面不能完整反映客户所有财产信息,仅能查到活期余额,要查询客户全部财产状况,还需进行查询子账户。执行中,有的法院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到被执行人子账户中有财产,但在银行柜台查询、扣划时,银行往往只提供主界面即活期存款的余额情况,不提供被执行人子账户存款(可能有执行价值)余额情况。
对此,执行中,要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深查,不要被界面账号余额所蒙蔽,要求银行协助提供子账户财产情况,防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包括各类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遗漏。如果相关银行拒绝协助,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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