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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复函:刑事案件财产执行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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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  摘自 | 刑事诉讼法规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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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可否收取诉讼费意见的复函

法办函【2017】19号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你厅《关于商请人民法院可否收取刑事案件涉财产执行诉讼费有关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我院认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不同于民事执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不应收取诉讼费。


        联系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乔宇


        电话:67557149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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