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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2日,北京延庆检察院通报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酒驾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
当天张某和朋友聚会,
酒足饭饱后,独自驾车离去。
然而张某在回家的路上,
遇到了交警设卡检查酒驾。
一开始,张某坚称自己没喝酒,
拒不接受酒精测试。
但最后“被逼无奈”,张某竟使出歪招——
掏出车里的半瓶白酒,“咕咚咕咚”,
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整个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
喝完之后,张某还对交警说:
“你们怎么证明我酒驾了?我现在才喝的酒。”
这招是从哪学来的?
经询问得知,张某表示
这是他之前在网上看到的——
我看过一个段子说,酒驾被查赶紧喝酒,这样交警就搞不清被查的时候血液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也没有证据是酒驾,然后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就可以脱罪了。
你还别说
以前真有人干过这事
↓↓↓
但是!
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最终张某还是被带回交警大队调查
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2个月
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不禁感慨:
这年头,
还真有人把段子当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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