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姐悲伤的维权故事
今天315,我讲个悲伤的故事,你们千万不要笑。
虽然这是一件我不想忆起的事。
但很多事情,不是你不想说,就可以假装没有发生。
佑儿小时候和我玩水,看到我后背的疤痕,会问我:妈妈疼不疼?什么时候会好?
我说好不了了,永远就这样了。
佑儿抱着我哇地哭出了声。
洗澡时,我总要提醒帮我搓背的人:记得避开我的伤口。
说得晚一点,那里的皮肤就破了。
1/
2008年,我生完孩子一年多,刚刚重出江湖,觉得有必要重拾自己的形象,就在青山法院附近一家美容院办了美容卡。
老板娘很热情,因为办卡额外送了几个身体体验项目。里面就有拔火罐。
没错,你们猜对了,然后我就被烧伤了。
因为我背对着店员,所以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后背就瞬间起火,在我的尖叫声中,店员用毛巾将火扑灭。
因为没有相关处理经验,当时不懂第一时间应该用冷水给皮肤降温处理。而是任凭店员给我抹精油,并推销:我们美容院的这款精油对烧伤特别有效果!
我强忍疼痛,等着她们老板娘回来。
店员给老板娘打电话通知发生了意外时,我打电话给朋友问烧伤应该去哪家医院?朋友说当然是包钢医院啊。(那时年轻,不懂的太多)
后来,我这一通电话被老板娘指控:距离二附院最近,她为什么不去二附院?非要去包钢医院是与大夫串通好了要敲诈我!
2/
老板娘回来时,佑爸也赶了过来。我们要求去包钢医院。一路上,佑爸都替我从后面揪着衣服,避免衣服与伤口摩擦引起撕裂般的疼痛。
老板娘挂了号,陪我一起看大夫,大夫首先就用冷水为我冷敷,然后按大夫开的药膏,老板娘去买了药。
挂号买药一共花费100多。
大夫说,每天来换一次药,再把药膏按时抹上就行了。
我说:会留疤吗?
大夫说:肯定会啊!
同学们,如果是你,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美容院承担责任进行赔偿,毫无悬念吧!
但是,我们从医院回到美容院。
老板娘说:你看,我也陪你去医院了,药也是我给你买的。你就回去好好养伤吧。我们小姑娘操作不当,我会好好罚她的。
这、就、没、事、了?!
赔偿只字不提。
我生气了:“我是在你家被烧伤的,你应该负责!”
老板娘出去悄悄打了个电话,回来后更淡定:烧伤了你,我给你治不就行了么?
“大夫说会留疤!”
老板娘淡淡地说:大夫?你打电话时就串通好了吧?不怕,真要留疤,你想植皮,我花多少钱也给你治!
真是脑洞大开,这话我都没法往下接。
谁会为了后背的伤疤去做个植皮手术?
佑爸顿时就火了,火冒了几丈,此处不表,总之把我也吓坏了。
3/
见佑爸跳了起来,老板娘抽身又去打电话,然后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表情:我们要下班关门了,你们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我向来吃软不吃硬,最讨厌的就是这个。
当时也幼稚,立刻也给电视台一朋友打了电话:社会新闻,美容院烧伤顾客不承担责任,速来。
朋友扛着摄像机前脚刚到,后脚就进来一穿着制服的警察。
警察进门就吼:谁在闹事?走走走,上车全跟我回派出所!
我还真是被他唬住了,一边向警察叔叔解释,一边安抚正在生气的佑爸。
但是电视台的朋友却很随意地问:你是在出警吗?你们出警就一个人吗?
警察叔叔的态度立刻就变了:有事说事,你们吵吵闹闹不让人家关门下班也不对吧……
佑爸又跳起来:你警号多少?我现在就举报你!
几句话来回,那位警察就消失不见了。
4/
有些事情,你发现没?
一开始,你可能只是想要个态度,一个道歉、几句软话也许这事就结了。但是,事情会发展变化,芝麻变成了西瓜,就不是一个态度几句软话的事了,是心中顶着的一口气!
电视台朋友在店里拍了我的伤口,拍了店面,拍了老板娘,拍了她的经营许可证,算作证据。
我拉着朋友和佑爸出来:我伤口疼得厉害,咱们先走,以后再说。
伤口很疼,真的很疼,不能平躺,接下来连着多少个夜里我都只能侧卧。而心里所受的气比伤口所受的疼更甚!
5/
第二天我去医院换药。
我和大夫说:美容院老板娘说我和你串通好了敲诈她!
大夫笑:100块钱的药膏就是敲诈?
我说,对方还拒绝赔偿。
大夫很有经验地样子劝我:这种事情真的太多了,只能是双方往一处商量。在美容院烧伤来我们这儿治疗的病人可多了,你们也胆大,随便一个地方,随便找个人就敢拔火罐。你这还算轻的,将来就是落个疤,上次有个病人,美容院失手把一整瓶酒精都给洒在了背上,可惨了……
当天开始,我虚心向各界前辈请教各种问题,边学边做。
第一步,我直奔卫生局。在厚厚的一本条例中终于找到准确的规定:拔罐属于医疗活动,非医疗机构在没有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不能经营中医拔罐、推拿、针灸等项目。
第二步,我复印了该条例。然后拨打包头几家媒体的新闻热线:某美容院超范围经营,给客人拔罐造成烧伤还拒绝承担责任。
第三步,我向当地工商所举报该美容院超范围经营,并向消协投诉该美容院对我造成的伤害。
6/
消协把我和老板娘叫到一处协调。
真的,就像朋友圈里看到的一句话:有些人的出现,就是为了让你开眼的。
被烧伤的明明是我,但老板娘一幅受害人的形象,可怜兮兮地垂着头说:我们没有超范围经营,我们店里连火罐都没有,是她逼着让我们给她拔火罐!
我和消协的人笑出了声。
除了笑,我居然被她气得一句话都说不上来。终于知道“信口雌黄”原来长这样。
消协的工作人员说:她自己抱着火罐去你们美容院逼着让你们给她拔火罐?那她拿上刀去你们美容院让你们杀了她,你们也会杀吗?你这理由实在是太……
工作人员一番劝说后,老板娘终于承认:是我们给拔的火罐,但我们没有经营这项业务,我们是白送的。
我一句话都没说,她的话就啪啪打了自己的脸。
消协的人说,她在你们美容院消费办了卡,销售关系已经成立,赠送的也属于销售的一部分,她烧伤你们理应承担责任……
老板娘接了个电话,说有事,不接受协调,走了。
临走扔下话:我光脚的还怕你个穿鞋的?爱去哪儿告你告去。
7/
她不仅让我开了眼,还差点让我开了天眼啊!
我当即决定咨询律师准备打官司。
可是,得到的回复居然是,如果打官司:要求赔偿的费用只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去医院就医来回的打车费。有伤残鉴定,才有精神损失费。赔偿是自愿的,如果对方执意不给,也没有办法。
我惊呆,也就是说,我没有成为残疾人,只是后背留下个疤痕,除了她给我买管药膏,我居然都没有权力要求赔偿?
我身体上所承受的疼痛,给我生活上带来的不便,心理上所受的折磨,居然只能算我倒霉?
现在我知道,伤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不残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但不知道当时律师是为了息事宁人,还是我遇到了假律师。
反正我信了,一口血差点吐上来,觉得这世界太不公平。
我说,那我什么都不要,只求也给对方后背放把火呢?
律师说:行了,别闹了!
8/
我没法再“闹”,但太闹心了!
抱着哄孩子后背疼,睡觉只能侧卧。无心工作,一想起老板娘的态度就来气,一心想讨说法。
我变成了祥林嫂,见谁都想掀起衣服,让对方参观一下我的伤口,诉说一下这世道的不公。
期间,包头晚报、内蒙古晨报记者分别给老板娘打电话了解情况,要求采访;消协也给她打电话希望协调解决我的投诉;工商所也说要对她的超范围经营进行查处……她才终于给我来了电话。
她说给我造成了伤害,很对不起……虽然语气一点都不诚恳,但当我听到“对不起”三个字的时候,眼泪还是差点掉下来。
她说,她愿意赔偿我2000元,再送我些她店里的产品。
我说产品就不必了。
拿着那费劲讨来的2000元“说法”,我突然觉得好心酸。
这期间我所受的委屈煎熬,被她的恶语中伤,我在各单位之间的奔走投诉,胸中憋着的那口气,尤其是后背留下的永远的伤疤,区区2000块钱,还讨得那么艰辛!
9/
真的,之后我变得胆小了很多,遇事就躲。那时网络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信息也没有现在这么畅通,“讨说法”的路真的太难走了。
但那件事让我学到很多,也看清很多:
一位平日里很热情的大姐,我请她帮我找人查找相关政策条例时,她突然表现出的冷漠与推脱;
一位平日里无甚往来的记者,我告诉他事情经过后,他及时地采访跟进客观采写了报道;
而佑爸,那是我迄今为止见他发过的最大的火,比烧伤我后背的那把火还让我刻骨铭心。
现在回头,发现自己还是年轻无知,如果事情发生在现在,会有更多更好更快捷的解决办法,但当时,各种局限,已然如此。
后来,齐秦拔火罐也被烧伤了!这一次,我终于赶在了明星的前头。
不许笑!
故事结束了吗?
结束了。
故事真的结束了吗?
文末想放张姬姐裸背烧伤照!想了想,算了,怕吓到你。
愿你们一切安好,
永不需要“讨说法”。
PS:
截止今天晚上8点
上期评论上墙排名前三位同学是:Evan+160、智利珍、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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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是受伤的“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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