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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溺水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天气逐渐变热,又进入防溺水的季节。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护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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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孩子在家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学会和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宜盲目下水救助,避免造成更多伤亡。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家长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寻找成人帮助,或通过使用树棒、绳索等方式智慧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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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关注孩子交通安全、卫生安全,增强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的自觉性,提高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切实担负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义乌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来源 |义乌校园安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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