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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中国民族政治学八十年

西北民族研究 西北民族研究 2023-03-12


作者简介

周星,日本神奈川大学国际日本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是作者为参加“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21)”之“现代民族国家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国际会议暨纪念杨堃先生诞辰120周年座谈会”而撰写的。本文在此座谈会上得到了周少青教授和张继焦教授的点评,谨此致谢。


文章摘要

本文是对中国民族政治学这一门学科学术史的综述。民族政治学在中国已有80年的发展历史,它不仅形成了初具体系的学科体制与专业规范,还积累了很多重要的学术成果。本文对始于20世纪40年代初期的边政学、初创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的民族政治学,分别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学术史梳理,阐明两者各自的时代大背景与基于多民族国家的社会现实而产生的课题意识;还进一步对21世纪初期中国民族政治学学科建设的进展与成就展开了详细论述,对近20年以来中国民族政治学的主要成就作出必要归纳,指出在中国存在着“复数”的民族政治学的研究路径以及它们各自在研究中国民族政治相关问题时所分别具有的学术性价值。


关键词

民族政治学;边政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学科建设






一、引  言





1978年,中国社会进入全面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包括民族研究在内的社会科学各个领域均面临着思想解放、知识更新或重构以及学科体系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民族研究在多民族的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独特而又宽阔的学术领域,它不仅包括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史和民族学等各个相对独立的学术领域,还与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实践等密切相关。40多年来,中国民族研究的学术领域不断扩张,它所涉猎的内容也日趋多元并日益深化,在它所取得的诸多成就中,就包括若干新的学术领域的诞生或重新建构。这方面的典型事例之一,便是民族政治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的诞生和迅速成长。本文旨在集中梳理民族政治学在当代中国的酝酿、发生与发展的过程,希望有助于推动这门学科今后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






二、应运顺势的边政学





1911年的辛亥革命催生了现代多民族国家“中华民国”的成立。在经过一系列的试错之后,中华民国逐渐确立了“五族共和”的基本原则。但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始终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局面,即对内提升国民统合、进行国族建构,对外抵御帝国主义侵略,成为中国无法回避的紧迫课题。

早在20世纪初年,在中华民国诞生之前,梁启超就开始论及“中国民族”“中华民族”的概念,其思想精髓和基本理念正是要“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民族”为基础来整合与建构现代国家。他立足于中国历史的整体观,敏锐地指出中华民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他的这一归纳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到五四运动前后,由于我国各族人民意识到帝国主义环伺中国带来的严重危机,因而将国内各民族视为一体的“中华民族”的概念和观念得到确立,并迅速地广泛传播开来。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战争和针对中国的分裂图谋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边疆危机和中华民族面临的生死存亡危局,从反面刺激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觉醒,促成了中国人整体的现代民族认同。

正是在上述大背景下,中国知识界在1939年发生过一场有关中华民族之“一”和“多”的学术辩论。继日伪政权在东北通过傀儡“满洲国”制造割据,并使华北沦陷以后,由于“大泰族主义”觊觎中国西南边疆,边疆安全危机引起了中国知识界的高度警觉。傅斯年强调“中华民族是整个的”,这不仅是历史的事实,更是现在的事实。1939年,傅斯年致力于推动这场辩论,反映了其强烈的危机感。他认为:不应该再在中华民族内部分析出“民族”并突出强调其不同;学术界应尽力发挥“中华民族是一个”之大义,证明夷、汉是一家,而不应该在“民族”的名义下作研究,以免为分离危机所利用。顾颉刚响应傅斯年的呼吁,亦撰文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他指出,虽然近代才出现“中华民族”这一称谓,但其存在早已是历史事实,应该把蒙古、藏、回、苗、摆夷等国内“种族”置于中华民族的整体之下。傅斯年和顾颉刚等学者的国家危机意识、国民整体观念以及作为历史学家的时代敏感性,令人肃然起敬。

针对上述观点,吴文藻和费孝通等人类学家或民族学家则主要从学术研究的立场出发,发表了不同意见。吴文藻很早就对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有深度研究,主张民族政策应该在政治经济事务上采取中央集权主义,教育文化事业上采取地方分权主义。他认为:“欲铲除各民族间相互猜忌的心理,而融洽其向来隔阂的感情,亟须在根本上,扶植边地人民。改善边民生活,启发边民智识。”费孝通认为:不宜把国家与文化、语言、体质团体画等号,国家的统一不需要否认中国境内有不同文化、语言、体质的团体存在这一事实;谋求政治上的统一,未必需要消除“各种种族”的界限,重点在于消除政治上的不平等。费孝通撰文对state、nation、race、clan等概念作了辨析,认为顾颉刚称蒙古、藏、回、苗、摆夷等为“种族”并不准确,中华民族应“谋政治的统一”而不必“在文化、语言、体质求混一”,解决民族问题的途径应该是让“组成国家的分子都能享受平等”。吴文藻和费孝通等人认为:中国是一个包含多个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应该包括西南边疆诸民族在内;针对边疆民族的研究未必会弱化中华民族认同,反而对国家民族政策的制定有好处。吴文藻和费孝通等人追求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尊重和同情少数民族的情怀以及对各民族平等理念的坚持,同样令人肃然起敬。


这场有关中华民族之“一”和“多”的讨论,在当时并未产生明确结论,但也没有导致知识界两派学者的观点极化,反而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与刺激。由此,如何处理中华民族之“一”和“多”关系的问题,就成为中国历史学家、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共同的课题意识。马长寿在论及人类学在中国边政上的应用时,主张不能完全照搬欧美人类学的视角和理论,因为中国只有边疆而没有殖民地,必须基本承认中国民族属于一个民族,只是内部诸文化模式不能尽同而已。岑家梧在对西南民族的多年研究中,除了重视对各族文化区的调查,还格外重视各族文化间互相传播、融合的现象,试图说明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过程。他认为,从历史上看,中国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所谓多样的统一,就是将来中华民族文化在各种文化的相互交流中趋向于尽善尽美,而如何使中华民族文化达到这种境地,便是中国民族学面对的课题,也是建立中国民族学的最高目标。1988年,费孝通在香港中文大学作的题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著名讲演,是他对中华民族“一”和“多”关系终生思考的成果。费孝通提出的这一民族理论堪称是中国历史学家、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在此问题上的最大共识。

费孝通的讲演不仅坚持了人类学家及民族学家的观点,也大幅度地汲取了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成果,部分接受了顾颉刚等人于1939年提出的观点。费孝通整合两种观点的学术理路,对中国历史上的多民族关系进行了系统性阐述,根据中国历史的整体过程全面论证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费孝通的“多元一体理论”,事实上改变了此前中国民族学及人类学的社会进化论模式,实现了中国民族研究从社会形态阶段论向各族互动关系论及多民族共同历史动态论的转型。1993年,在顾颉刚百岁诞辰纪念会上,费孝通有过一段含义深刻的讲话,意思是说:照搬西方已有的理论和概念,讲不通中国多民族历史的事实,中国的民族关系需要从中国悠久的历史过程获得解释。费孝通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且逐渐趋于紧密联结的中华民族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乃是近代“中华民族”概念赖以产生并被广泛认同的历史基础。因此,应该深入考察中华民族由“自在的民族实体”向“自觉的民族实体”的转化过程。在他看来,中华民族是由许多曾经分散存在的民族集团,相互接触、混杂、融合,当然同时也有过分裂和消亡,最终才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的整体。

1939年的学术讨论凸显了当时中国面临的非常紧迫的时代课题,即:选择“造国民”还是“造民族”;选择回避“民族”,以免别有用心的势力假借“民族自决”分裂中国,还是承认差异,通过促进平等来维护主权。但就中国的具体现实而言,所谓“造国民”与“造民族”并非二选一,而是需要能够将两者兼顾并整合起来的理论。“少数民族”与“中华民族”的概念应该是如影随形的一对概念。1939年的辩论存在一个“时间差”的难题:强调“一”的学者并非对“多”熟视无睹,而是时局紧迫,必须优先考虑“一”的整合,以扶国家于不倒;强调“多”的学者也并非不懂国家需要国民统合,而是更加清楚达成国民统合的路径需以各族平等为前提,但这条路径需要在国家安定和平的条件下才能顺利实现。

杨成志对此次辩论中双方观点的差异及关联作了很好的归纳。他撰文讨论“国族政策与民族研究之分类关系”,对民族学研究之民族和国家政治权力之国族予以区分,并建议设立西南边疆或国族学院。杨成志就学术界对“民族”之混乱认识,给出自己的看法:广义的“民族”大约相当于“国族”(nation)、“民族”(nationality)的意思;狭义的“民族”主要指“民族集团”(ethnic group)或“民族”(ethnic),与广义上使用之“国族”或“民族”所含有的政治意义不同,研究民族的专门学问独称为ethnology(民族学),而不称为nationalogy(国族学)。讨论的核心指向国族建构的中华民族意识与民族研究之间的关系。费孝通所言“民族”近乎ethnic,偏向于客观之民族志(ethnography);相对而言,顾颉刚所言“民族”更接近于nation,倾向于主观之民族论(nationalism)。总之,这场“一”和“多”的辩论,主要探讨的是国家与民族的关系,涉及多民族国家优先“造民族”还是“造国民”这一基本课题。

这场辩论对边政研究领域和边政学的建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41年,杨成志因发表《边政研究导论——十个应先认识的基本名词与意义》一文,而被誉为构建边政研究领域的第一人。杨成志认为,中国的边政研究在由民族学担任主角的同时,也需要多学科参与。杨成志对以政治力量使各民族团结于主权国家之内的必要性有清晰认知,明确指出这是20世纪所有国家的一般趋势,中国也不能例外。在杨成志看来,国族(nation)是需要由国家整合的政治民族,其与自然民族(ethnic)可分而又可合,作为政治整合的国族建构与作为学术研究的民族学不仅可以并存,而且可以有机结合。

在这里,我们还需要提及杨成志曾积极主张建设边疆学一事。“边疆学”这一概念,据汪洪亮考证,最早出现在1933年6月的《殖边月刊》第一卷第十二期,顾颉刚从1936年起曾频繁使用它。1939年前半年,教育部指令设立“边疆科系”,杨成志在中山大学首次提出希望在文学院设边疆学系,并主张把边疆学建成一门学科。显然,从时代大背景看,参与“一”和“多”辩论的两派学者均对国家的内忧外患及边疆危机有明确认识。1940年7月,顾颉刚参与发起中国边疆学会并得到政府批准,但后来,边疆学没有发展起来,反而是边政研究逐渐兴起。20世纪30年代,当时的政府也逐渐意识到中国即将面临持续的边疆危机,故越来越重视边政,不少高校开设边政学系,“边政”一词因此得到更普遍的认可。杨成志于1941年被聘为广东省边政指导委员会的研究主任委员,故自然转用“边政”一词,但从其《边政研究导论》所讨论的基本范畴来看,边政学基本上与他主张的“边疆学”大同小异。

1942年,吴文藻发表了《边政学发凡》这篇被视为民国时期建构边政学的奠基之作。1940年年底,吴文藻到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室工作,直接介入边政事务,参与发起边政学会,主持《边政公论》的编辑发行并开始思考边政学的学科建设问题。“边政”概念产生于王朝统治时期,主要是指朝廷通过各种路径在边疆地区的施政。清末民初,“边政”议题因为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危局而成为热点。从学术史角度看,早期的边政研究主要是边疆史地研究,随后的边政学则有多学科的参与。虽然此前的边政研究有一定积累,杨成志也曾论及边政研究的学科建设,但仍以吴文藻的《边政学发凡》最具备学科建设的意义。如此的边政学,是以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动员,加强抗战力量以抵御外侮,共同反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时代为大背景的,其在民国时期初步形成了包括政治、历史、地理、民族、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内容的边疆研究,明显具有多学科参与的属性。由此可知,边政学成为一时显学实非偶然。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的民族学研究相对聚焦于边疆少数民族问题,边政学可以说是中国民族学在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下的本土化尝试,《边政学发凡》反映了吴文藻力求建立具有本土特色的中国民族研究学派的意向。事实上,吴文藻一直试图创建本土化的中国社会学与人类学,对他而言,社会学与人类学的中国化、社区研究和边政学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例如,他突出强调“实地考察”和“实地研究”,把社区研究看作边政学的基本方法。吴文藻从学理角度对边政学的论证很有说服力,他非常重视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应用性及其与政治学的结合,明确指出边政学的观点,一是政治学的观点,一是人类学的观点,“以人类学观点为主,政治学观点为辅,来作边政学引论”。他要求从“理论”和“实用”两个层面出发,结合多门社会科学进行综合分析,使边政学成为研究“边疆民族政治思想、事实、制度,及行政的科学”。吴文藻认为,研究边疆政治,必须同时研究边疆民族,这也正是必须“另从人类学着眼”来讨论边政的原因。吴文藻的这些思想影响了很多人,例如,梁钊韬在论及边政业务和边政干部训练时,就曾指出应作民族学与政治学混合的知识的贯输,亦算是一种“应用民族学”的田野实习。

吴文藻认为,边政学可以使“边疆政策有所依据,边疆政治得以改进”。所以,他主张“以边政学为依据,来奠定新边政的基础,而辅助新边政的推行”。吴文藻明确指出,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边政学能够为尽快实现国内各民族地方自治的诺言,以便共同组成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建立一个多民族国家而服务。这反映了吴文藻所建构的边政学的学术导向,是以国内各民族人民的平等、团结和国家统一为共识的,也反映了他试图通过学术研究来认识和改造中国社会及改良中国政治的愿望,以及他期许国家统一、边疆政治清明、边疆政策科学化、国内各民族平等与团结的基本理念。在吴文藻看来,边政学在上述课题之外有可能作出的贡献,还在于:比较各国民族政策的异同并使之融会贯通;对于国内外各种民族政治思想之研究的重视;除了相关的政治组织、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外,还需要特别重视研究各民族“原有的政治组织”,并以土司制度为例,主张对其展开深入的社区研究。

鉴于吴文藻非常明晰地提出了创建一门学科的构想,笔者曾将他的《边政学发凡》视为民族政治学在中国诞生的标志。在笔者看来,边政学实际上就是一种政治民族学或民族政治学,它可以说是中国民族学与人类学史上有关政治民族学或民族政治学之学科体系的最早且较为系统的表述。杨成志和吴文藻均参加了1939年“一”和“多”的学术辩论,这场论辩的核心要义就是讨论中国的国家、国民与民族的关系。随后,他们均有机会分别参与地方和中央的边政事务,从而在学术理论和边政实践之间拥有了超越时人的认知。因此,我们不难理解1939年的辩论和他们后来相继提倡边政研究或边政学之间存在着非常自然的关联性。也因此,我们可以把1939年的学术辩论视为民族政治学在中国的一次酝酿和预热,其最大的贡献就在于明确了中国民族政治学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课题与方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该将杨成志和吴文藻两位先贤有关民族研究的学科规范尝试,视为中国学者在民族政治学领域的先驱性努力。






三、从政治民族学到民族政治学





“边政学”是中国边疆政治学的简称。在某种意义上,不妨把边政学视为民国时期中国的民族政治学或政治民族学。1949年,边政学在中国大陆的发展逐步式微。20世纪50年代以后,唯物史观、社会发展形态学说以及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开始兴起。“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这一范畴的全称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常被简称为“民族理论”。在新中国政府的民族工作及涉及民族问题的相关研究中,民族理论很快就占据了核心指导性的地位。

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就有对民族问题的专门研究,建政之后又及时对国内民族问题进一步展开了更大规模和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同时全面导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包括斯大林的民族定义、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等,并致力于将其与国内民族工作相结合,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这一学术领域。

由于社会学、民族学和人类学在中国大陆有一段时期被取消,很多从事边疆民族研究、民族语言研究、民族史和民族学的专家学者,经过院校调整等变化而逐渐集中到民族院校,参与由国家组织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少数民族语言调查以及民族识别等方面的工作。虽然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的一些参与者非常清楚地意识到其工作与民族政治密切相关,是具有政治民族学或民族政治学属性的工作,但在民族学、人类学动辄受到抑制的情形下,很难形成有关学科建设的讨论。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民族学和人类学逐渐融入民族研究,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又逐渐具备了取代或统领民族研究的特殊地位。

客观而言,当时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这一领域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包含了民族理论研究、民族政策研究和民族工作实践所积累的丰富而又珍贵的知识,要理解中国的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应该由此入门;二是它积累了一些文本主义的因素,使得一些论述仅仅是复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言论,缺乏现实观照。较少展开具体实证性的学术研究,导致其越来越脱离中国社会复杂多变的基本现实。

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社会进入全面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思想解放和学术研究日趋活跃,社会学、人类学相继恢复重建,民族研究各相关领域也都迅速进入学科建设与全面发展的新局面,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也不例外。伴随着对“左”倾错误的拨乱反正,民族问题摆脱了“阶级论”的影响,以民族区域自治为中心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恢复和落实,民族理论也因此获得全新的发展机遇。民族理论当时最重要的课题就是摆脱教条主义和“左”倾观念的影响,认真思考其与民族研究相关学术领域的关系。大约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民族理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显露,较难适应全面建设现代化多民族国家这一时代大趋势下民族工作的新局面。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在当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论及中国的民族问题时只聚焦少数民族,基本不讨论中华民族建构和国民认同等极具重要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1987年5月13—14日,笔者应邀参加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青年民族理论工作者座谈会”,会议主题是论证“民族理论”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在会议发言中笔者提出的观点是,如果一定要说“民族理论”是一门独立学科,则不妨把它定位为政治民族学或民族政治学。当时笔者的看法是,民族理论如能摆脱“语录”式的文本主义,切实以中国各民族地区的社区研究为基础,那就能够成为一种政治民族学。随后,笔者把博士论文的主题确定为这一方向,试图把民族理论的知识重新整合为政治民族学。对这一选题,笔者和导师杨堃先生进行了反复的对话性讨论。此外,笔者也努力将自己对政治民族学的初步论证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听取学术界的意见。

在正式提交博士论文前,笔者有三篇论文发表。《试论政治民族学》一文,提出“政治民族学”对改善中国民族研究领域学科的构成不尽合理之处具有建设性意义,因为政治学与民族学有共同关心的课题,有必要将两者相互重合的研究领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即政治民族学来看待;政治民族学与民族理论的领域大体一致,但研究范畴更为广泛;它的存在可在两门学科(民族学与政治学)的相互影响下,把真正的学术研究不断深化,从而为国家制定科学的民族政策提供有效的理论咨询,积极地促进各民族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全方位的发展。《谈谈政治民族学》一文,进一步论证了政治民族学是政治科学与民族科学相互渗透而形成的新兴学科这一属性,认为它既不能绝对独立于政治科学, 也不能绝对独立于民族科学;指出政治民族学以各民族的政治生活、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为主要研究对象,但也涉及民族共同体内部政治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民族关系的政治性质与运行机制、民族与国家政治生活乃至国际关系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的课题。上述两篇论文都是从民族学的立场和视角出发思考学科的建构问题。相对而言,《民族:政治共同体及其族际政治过程》一文,则主要借用政治学的术语描述民族和民族关系过程的政治属性,试图由此来为政治民族学的成立提供必要的逻辑性前提或学理性基础。

吴文藻《边政学发凡》所提示的两个观点,亦即“政治学的观点”和“人类学的观点”,还有他对“民族政治思想”的强调,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笔者对政治民族学的基本构想。例如,笔者很自然地把政治民族学确认或定义为民族学和政治学的交叉学科;博士论文用很大篇幅写了“民族政治思想史略”;考虑到中国民族学及人类学史的传统,还专门写了一节“从边政学到政治民族学”。在某种意义上,笔者的博士论文对政治民族学的设计是以吴文藻的边政学为学术渊源和起点的。

笔者博士论文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以中国当时的民族理论为基础、资源,汲取民族学和政治学两方面的学术智慧,在政治民族学学科成立之初对其进行系统论证,明确政治民族学的对象与课题,创建中国政治民族学的陈述框架,并使之可以覆盖民族理论所涵括的基本范围。把民族理论重新建构为政治民族学,使其中的理论观点、知识智慧和经验积累都能得到学术界足够的重视、观照和提升,这意味着政治民族学对于民族理论而言并不具有对抗性,不是要贬损、伤害或摧毁它,而是希望有建设性,能够推动民族理论的更好发展。在笔者看来,新时期的民族理论应该与时俱进,应该科学化,而政治民族学便是将其科学化的一种值得努力的尝试。

民族学与人类学在中国大陆经历了多年冻结以后,于1978年重新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之中,这意味着民族学和民族研究对国家是有价值的。但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民族研究面临学科分类的困难,例如,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研究的关系、民族理论和民族学的关系、“大民族学”(民族研究)与“小民族学”(ethnology)的关系等。政治民族学的规范和表述,显然有助于民族理论摆脱文本主义,有益于上述诸多复杂关系的合理化,有助于减少非学术因素的影响,推动中国的民族科学进一步学术化,而且对国家民族政策的决策科学化也具有建设性。考虑到直至20世纪80年代前期,仍有观点认为中国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就够了,至于民族学则可有可无,可知政治民族学在化解民族理论和民族学的紧张关系方面确实能够有所贡献。1989年4月27日,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政治民族学要论》通过答辩。答辩委员会对政治民族学得到较为全面系统的论述给予肯定,认为政治民族学的研究对于国家制定科学的民族政策,对于解决我国现存的民族问题,对于各民族人民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进步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同时也认可笔者对政治民族学的论证,有助于中国民族学学科体系的划分和研究领域的开拓,有利于增强民族学的政治性、科学性和现实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989年9月,笔者有机会去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师从费孝通先生作博士后研究。博士后期间(1989—1991年)和在北京大学工作期间(1992—2000年),笔者主要从事的项目课题为“黄河上游多民族地区专题研究”,并相继参加了费孝通先生主持的国家“七五”重点课题“边区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研究”,国家“八五”重点课题“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历史形成与发展研究”,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西部课题组“九十年代中国西部发展战略”研究等。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所(1992年改名为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曾在一个时期集中力量,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相关问题展开深入论证,笔者也参与其中,和同事们就“民族”范畴的多层次性、民族与文化的“多重认同”、“族际文化共享”以及“地方族际社会”等论点进行过深入讨论。


1989—1992年间,在将博士论文中民族范畴的多义性、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民族、民族关系、民族心理与民族认同意识、民族法制建设、统一战线、民族政治问题等方面的内容陆续以论文方式发表的过程中,笔者的认知却逐渐从政治民族学向民族政治学转变,即越来越倾向于把对民族理论的学科重新建构表述为“民族政治学”。导致这一转变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民族理论涵盖的知识更容易在民族政治学的表述中得到准确阐述,使用“民族政治学”有益于其学科转型;二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新一轮国外文化人类学、民族学著述的大规模译介,必然在中国引起文化人类学与民族学关系的问题,虽然行内学者一般不会误解两者的联系及区别,但在中国学术界的语境中很容易产生混乱。就现状而言,或把两者并置,在操作层面将两者视为两门学科,如中央民族大学等院校既有人类学博士点,又有民族学博士点;或把两者连称,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的名称,通过此类表述兼顾两者或模糊两者的关系。显然,如果是“政治民族学”也就必然难以回避与政治人类学的关系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学因为落实民族平等政策的需要,逐渐强化了族别研究的意识,从而和民族研究、民族理论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但在曾经被批判为“西方资产阶级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各种学说和理论再次传入之际,中国民族学也面临新一轮的知识转型。自20世纪90年代起,民族学开始反思长期以来重视民族而轻视文化所造成的局限性;尤其是族群理论的引入,促使民族学向文化研究回归或向社会文化人类学靠拢。政治民族学的内核是以民族理论领域的学术积累为基础的,其与政治人类学虽有关联,但更有较大的差别。

杨堃等老一辈民族学家通常认为作为民族学的分支,政治民族学就是政治人类学。笔者也尽量把国外的政治人类学作为中国政治民族学可以汲取、借鉴与对话的学术资源,并试图在政治人类学和中国的民族理论及政治民族学之间建立起学术方面相互参鉴的路径,所以,才把民族政治生活列为政治民族学的研究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给政治人类学提供必要和可能的空间。但国外的政治人类学不仅有殖民主义的复杂背景,在知识谱系上也与中国的民族理论有不同脉络。鉴于扎根中国本土各民族共同政治生活的土壤之中,需要处理多民族中国复杂的民族政治问题的民族理论或政治民族学,较难与舶来的西方政治人类学形成融会贯通的互洽关系,为避免新的学术环境中政治人类学与政治民族学关系错杂,笔者便逐渐倾向于采用“民族政治学”的规范和表述。同时,笔者也意识到:从政治学出发论证民族政治学,相对更容易被接受,也更容易和民族理论这一领域形成良性对话;比起“政治民族学”而言,“民族政治学”的表述将更容易促成这门学科的确立。

1993年9月,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压缩和改写的《民族政治学》出版。作为国内第一部以中文撰写的民族政治学专著,它得到学术界一定的关注与好评,也逐渐获得同行的认可,除若干民族院校用其作教学参考书之外,还有一些大学的专业课老师将其作为政治人类学或民族学的教材。《民族政治学》 致力于追求民族政治学学科的原理性和体系性,重视将民族政治理论与中国民族政治的实际相结合,初步为中国民族政治学搭建了一个轮廓鲜明和相对完整的学科框架。虽然杨堃先生在此书的序言中提到它填补了中国民族科学与政治科学的一块空白,使民族政治学学科的体系建设第一次在中国学术界得到拓展,但平心而论,它也有值得反思的局限。首先,它属于概说,有些论述较为浅显;其次,在国家与民族的关系方面,对国民认同、中华民族建设与民族问题的关系未能作更为明确的强调;再次,由于期望和当时的民族理论进行对话,遂过于拘泥“民族”定义四要素说,对“民族政治经济”“民族政治地理”等的规范显得生硬。诚如多年以后同行批评的那样,《民族政治学》主要是从民族学视角研究民族的政治生活和政治问题,对相关议题的涵盖尚嫌不够。本书写作和成书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中国民族学刚恢复重建不久,学术知识供给短缺,整体的学术基础较为薄弱,甚至可以阅读的参考文献也颇为有限,再加上笔者学力不够,出现上述问题实属难免。

《民族政治学》出版以后,笔者的有些研究其实也可纳入民族政治学的范畴,例如,对中华民族相关问题的思考,对世纪交替时期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与法文化、习惯法和民族法制相关的研究,有关汉文化对异族作“生熟分类”的研究,有关民族服装与汉服运动的研究等,但对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建构论说基本上未再触及。从2000年4月起,因旅居日本任教,笔者的学术研究方向发生较大变化,逐渐向“本土人类学与民俗研究”集中,但也还涉及民族研究,主要是延续了从族际(而非族别)视角出发理解多民族的中国社会和多元性的中国文化的思路,强调民族学应该从族别研究范式转为族际研究范式,再就是在日本致力于推动对费孝通“多元一体”民族理论的理解。

多年来,除偶尔提及之外,笔者基本上未再讨论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建设问题,也没有刻意强调自己哪些研究具有民族政治学的属性。对笔者而言,这是一件业已完成的工作,接下来需要静待学术界的反应和批评,期待同行学者进入,尤其是来自民族理论或政治学领域的学者对民族政治学作出更为系统、全面和更有说服力的论证。虽然笔者曾有意引入政治学的概念和话语对民族政治现象进行理论阐述,但由于专业背景不同,应有自知之明。进入21世纪,民族政治学在中国终于迎来了大发展的局面。必须说,后来的学界同仁对1993年版《民族政治学的评价还是颇为客观和公允的,民族政治学的建构性论述也大都体现出对学术史之延续性的重视。





四、民族政治学学科的确立和成长








1987—2000年,是民族政治学(包括从政治民族学向民族政治学的转变)的学科理念及初步构想逐渐被学术界容纳和接受的时期。除有部分民族理论领域的学者较为正面地看待民族政治学,认为其对民族理论的学术化具有建设性之外,来自政治学领域的类似表述和相关研究也颇为引人注目。例如,宁骚把“政治”理解为民族之间的关系,而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关系便是民族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值得指出的是,这期间很多学者虽没有使用“民族政治学”的名称,但其研究无疑属于民族政治学的范畴,例如,有关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利、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研究,有关民族过程和民族政治过程的研究,有关族际政治的研究,有关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研究,等等。应该说,这些成果都是中国民族政治学重要的学术积累。

进入21世纪以后,民族政治学得到了来自政治学领域学者的强有力支持和进一步论证。政治学在1978年以后的中国,与社会学、民族学同时获得了大幅成长的机会,民族政治学在政治学领域作为新的分支学科被推出,几乎从一开始就顺理成章。在从政治学角度出发对民族政治学学科作建构性论证方面,周平作出了很大贡献。早在20世纪90年代,周平就对云南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和政治发展以及少数民族的政治体系等民族政治学的重要课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他立足于云南多民族地区民族政治的考察,同时依托政治学的学科理论,较早在政治学系开设民族政治学相关课程,并在政治学体系下从事有关民族政治学的教材编写工作。除吴松主编的《民族政治学论文集》在2000年问世之外,2000—2003年的四年间,周平集中出版了一系列民族政治学的专著,反映了他在这一领域颇为深厚的积累。在《民族政治学导论》(2001年)和《民族政治学》(2003年)中,周平系统论述了民族政治学的基本理念、范畴和立场,从政治学的视角出发,以民族政治生活和民族政治现象为对象,较为全面地规范了民族政治生活各个主要面向,并对民族政治问题的生成机制和演变展开分析,对民族政治学基本框架作了建构性陈述。周平认为:作为政治学的分支学科,民族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政治生活和各种民族政治现象;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基础主要是政治学而不是民族学,因此,它才被称为“民族政治学”,而不是“政治民族学”。

周平对民族政治学的论证,突出了来自政治学的叙述和政治学的学科立场。他的《民族政治学(第二版)》在2007年推出时,增补或强化了有关民族政治行为和民族政治发展的内容。继2003年的专题论文之后,时隔16年,周平再次撰文讨论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建设问题。他指出:民族政治学作为新兴学科,缘起于中国民族政治问题研究;作为民族政治知识体系的民族政治学,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产物,它不仅创建于中国,而且在中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由于在民族政治学的诸多专题研究中深耕多年,因此,他于2014年出版的《民族政治学二十三讲》,不仅涉猎广泛,而且论述深刻,尤其在“国族研究”“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研究”等主题上为中国民族政治学贡献了智慧。

笔者非常赞赏周平对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建构所作出的贡献,也认同民族政治学作为政治科学的分支在中国政治学体系之内所获得的成功。周平将民族政治研究的相关成果进一步体系化,将民族政治学视为关于民族政治现象的知识体系,由此实现对民族政治现实的有效解释。扎根于多民族中国社会族际政治生活的基本现实,致力于解决多民族中国的民族政治问题的民族政治学,确实如周平所指出的那样,必须有能力持续地生产出新的知识、概念和理论,并通过建构良好的知识生产机制,在实现本学科发展的同时不断提供给多民族中国社会以相关公共性知识。


在这里我们还必须提到2001—2003年间朱伦的多篇有关民族政治理论研究的重要文章。朱伦的民族政治研究个性鲜明,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理论性主张,他倡导的“民族共治论”和对自治与共治之关系的深入思考,包括对西方古典民族政治理论的反思,堪称中国民族政治学的重要成果,引起了海内外学术界的关注。在经过十多年的积淀与深化之后,朱伦出版了《民族共治:民族政治学的新命题》这一高水准的民族政治学专著。朱伦指出,中国学术界对“民族”概念缺乏基本的共识,其根源在于中国将西方民族主义理论中的nation和nationality,人类学中的ethnos和ethnic group,甚至历史学、政治学中的people,均译释为“民族”。这种情形不仅影响国际学术交流,经常导致误解,也影响中国民族政治理论体系的建构。朱伦对汉语“民族”一词经过概念抽象之后,将其英译为ethnic-national community。朱伦认为,当代多民族国家治理民族问题,必须摆脱传统的“民族—国家”观和民族自决观的束缚,摆脱容易导致民族分离主义与民族同化主义两极化的思想对立。作为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治生活准则,他提出了“民族共治”这一全新的命题,将其视为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的善治之法,相信由此便能够有效地纾解民族差异政治与国家主权统一之间的张力,也可有效地协调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保护民族集体权益的矛盾。朱伦主张,应该将“共治权”视为民族政治学的核心概念。

和政治学家对民族政治学毫不犹豫的拥抱形成较为鲜明的对照,民族理论领域的学者相对冷静和谨慎。2003年,中央民族大学获准在民族学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民族政治学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并同时获得该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这被认为是中国民族政治学专业的第一个博士点。这一进展在相当程度上展示了民族政治学在民族学这个一级学科下获得发展的另一种可能性。在笔者看来,“民族理论”本身就是民族政治研究或民族政治学的一种,因此,其对民族政治学的理解,无论是否采用“民族政治学”这一称谓,也无论与政治学家的界定或规范存在多大的区别,其实都不会影响民族政治学的成立。也是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理论领域的部分学者开始接纳民族政治学的表述,并迅速形成学术团队。青觉堪称从民族理论教育背景进入民族政治学领域的代表性学者,他也对中国民族政治学作出了很大贡献。自2013年以来,青觉主编的《民族政治辑刊》已经出版了五辑,收录了大量具有较高水准的民族政治学论文。《民族政治辑刊》所追求的学术目标是对涉及民族政治的研究对象、核心问题和研究方法等,作持续、全面而又有深度的考察与学理辩论,除了展现并阐释不同层面的民族政治诉求,还希望为不同的民族政治话语之间的沟通对话搭建平台,加强民族政治学研究的学术自主与自信。近年来,青觉就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建设相继发表的多篇论文,引起了同行们的广泛关注。青觉认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民族政治学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政治学、民族学为基础的多元发展的研究体系,在多民族国家理论、民族政治发展、民族政治文化、民族政治参与、族际民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青觉指出,鉴于多民族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还应该从民族权力与民族权利、民主框架中的民族政治参与、民族主义等多个方面,开拓民族政治学研究的新路径,建构具有中国特色、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理论指导意义的学科知识体系。此外,他对民族政治学的话语体系建设所提出的观点也值得关注。

从学术史的实际过程看,中国的民族政治学与其说是源于政治学的内部建构,不如说是来自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学科转型。事实上,周平致力于从政治学角度论证民族政治学之正当性及合法性,早在2000年前后,就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博士点中,开始培养民族政治学专业的学生。中国民族政治学是从民族理论这一民族政治研究的学术领域演变而来的,它和民族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国内一些大学相继在政治学系或民族学系,尤其是在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相关学科里开设民族政治学的相关课程,这也可说明民族政治学与民族理论的密切关系。不过,民族理论领域的学者们既有使用“民族政治学”这一表述的,也有倾向于不使用这一表述的,由此形成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治学并置共存的局面。例如,有学者认为,中国当前的民族理论研究主要有三学派——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派、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学派、现实主义的民族政治学派,其中第三个学派大概就是指从民族理论转型而来的民族政治学。虽然存在上述未能很好地整合之处,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相关研究被直接或间接地吸纳、借鉴到民族政治学的体系之中,这对于形成中国特色的民族政治学非常重要。我们相信,能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治学之间形成相互默契的承认,彼此借鉴,就很有建设性。近30多年来,民族理论领域的很多表述均与20世纪90年代之前相比有了很大变化,至少部分地受到民族政治学或政治学的影响。在笔者看来,相关研究无论是否自称“民族政治学”,都被涵盖于民族政治学范畴内。







五、民族政治学的核心课题






到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学术界似乎出现了对中国民族政治学的发展历程梳理、归纳和总结述评的热潮。应该说,这是民族政治学学科在确立之后需要进一步明确方向的学术自觉意识的反映。毫无疑问,民族政治学在中国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不仅表现为其研究主题的日益深入和多元化,而且其核心课题更是取得了重要的突破。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2002年10月改名之前为民族研究所)的学者群体,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集中对族际政治展开深度研究,进入新世纪后陆续出版了一系列厚重的学术成果。他们的学术视野开阔并富于学理性,尤其对现代多民族国家中的族际关系和族际政治整合的多个不同侧面予以多重分析,不仅有对民族政治理论的拓展,还有对中国族际政治的分析以及对国外族际政治的考察。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族际政治”这一研究视角和研究范畴目前已经被全国民族理论领域和政治学、民族学领域广泛认可,为中国的民族政治学作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

民族政治学在中国近30多年参与的重大课题或作出的最大贡献,在于论证和推进了多民族中国的中华民族建构及国民统合的正当性。从现代国家之国民统合的视角出发,新中国在使少数民族成为国民的道路上作了很多尝试,既有经验,也有教训。20世纪80年代后期之前的民族理论,基本上不涉及主体民族,不探讨国民统合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义,仅就少数民族来谈论民族问题,存在明显的局限。自从1988年8月费孝通提出“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以来,多民族中国的中华民族建设和国民认同的重要性逐渐成为学术界乃至全社会的共识。“多元一体”理论基本上解决了中华民族之“一”和“多”的关系问题,它不仅清晰地阐明了中国历史进程中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还从理论的高度回答了多民族中国的基本问题即国民统合与民族平等的关键性问题。“多元一体”理论在随后的发展中,还逐步扩展到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性”,其指向非常明确,就是基于中国既拥有众多的民族、地方和民间文化的小传统,又拥有更具广泛基础的历史文化大传统这一基本现实,在兼顾文化多样性的同时,积极推进国民认同。因此,我们可以说“多元一体”就是中国人类学家提出的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民族政治学理论,它同时也是多民族中国的宏观历史理论。这一理论彻底打破了中国民族研究长期以来的局限,使得国民统合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相关论题不再可以被回避或忽视。

民族政治学在确立国族维度,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观察与研究民族问题的重要观照,建立能够有效维护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的和谐关系,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国家认同的制度体系和治理模式等方面,提供学理性支持和强有力论证。中国民族政治学的核心课题就是多民族国家和民族的关系,从国家的角度如何对应多民族社会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显然,必须充分肯定由全体国民组成并支撑着多民族国家的国族的意义。换言之,民族政治学的学理论述,彻底地改变了长期以来在中国民族研究中屡被轻视的国家、国民和国族的话语体系。

实际上,国外的民族政治学通常也是把国家和民族的关系、国族建构和国民意识的形成视为核心课题。例如,日本学者田口富久治于1996年出版的学术专著《民族的政治学》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国民形成的政治学”和“民族问题的政治学”。前者在论述了何谓“民族”之后,依次分析了西欧、中欧和东欧、中东、非洲、印度、中国和东南亚各国的“国民”形成过程,最后从理论上探讨了从 ethnic到 nation这一国家政治过程的普遍性;后者在概观了当代世界的民族问题之后,依次对苏联和俄罗斯、美国和欧盟的民族问题展开了深入论述,最后展望了国民国家和民族问题的未来。

以苏联解体之后的俄罗斯为例。1993年的俄罗斯宪法规定的“俄罗斯人民”为“多民族的人民”,与此相对应,则有新一代俄罗斯民族学家提出的“公民民族”理论。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仍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依然面临着如何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让其公民建立起对“统一人民”亦即“我们是俄罗斯人”的认同感以及对俄罗斯国家的归属感这一非常重要的国家课题。虽然曾经受到斯大林民族理论和苏维埃民族学派的深刻影响,但俄罗斯新一辈民族学家摒弃了本质主义的民族定义,在承认俄罗斯社会不仅具有“独一无二的民族多样性”,也具有现代人文化同源之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统一的俄罗斯公民民族认同观”,亦即强调俄罗斯人的统一性,这便是将“统一”建立在“多元”基础上的多元统一范式。在季什科夫(В. А. Тишков)看来,俄罗斯乃俄罗斯人的民族国家,但“俄罗斯人”是由各具特色的各民族组成的,既包括俄罗斯族,也包括乌克兰、图瓦、鞑靼等“族性”民族。俄罗斯“公民民族”的实质是“各民族之民族”,亦即众多的“族性”民族在同等前提下,具有相同的国籍和政治、经济方面的平等权利与义务。“公民民族”的观点可以加强人民之间的团结,减少民族主义和分离主义带来的危险。俄罗斯的“公民民族”理论可以为我们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提供一些参照。

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等传统表述的同时,明确要求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加强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2018年新修订的《宪法》使“中华民族”正式入宪,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多民族中国需要强化全体国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长期以来,一些人拘泥于西方以nation为核心的民族理论,看到多民族中国加强国民统合的举措,就总是带有偏见地指责中国,但世界上所有多民族国家均在做的国民统合之事,中国为何不可做?民族政治学需要把这方面的大道理堂堂正正地讲清楚,尤其要把不同于民族国家理论的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治理论讲清楚。

必须提及的是,来自民族社会学和民族学(文化人类学)领域的学者作出了不亚于政治学家的贡献。马戎除了协助费孝通组织“中华民族凝聚力”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就“多元一体”理论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问题发表过多篇重要的专题论文外,还提出对“少数族群问题”“去政治化”,并对一些民族政策进行讨论。虽然由于问题涉及中国民族研究领域话语体系中的“民族”与“族群”之争,涉及少数民族作为“民族”的政治性和作为“族群”的文化性之间的复杂性关系,尚需要有更多讨论,但马戎对民族政策的讨论还是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张继焦等人针对西方的“民族国家”理论,明确提出基于多民族中国之立场的“国家—民族”的理论视角,试图对多民族中国的民族理论进行创新性探讨。张继焦等人认为:民族和国家的关系,构成了中国民族研究和民族政策的基点,因此,应该将国家置于民族之上去探讨民族问题,而不是相反,这就需要找回国家的主导角色。在他们看来,“民族国家”理论具有一族一国的狭隘性,容易导致极端分离主义;而多民族中国的民族理论创新则比较符合中国的国情,是把中华民族和国家整体利益作为看待和分析民族问题的立足点和基本出发点。换言之,所谓“国家—民族”的理论视角,也就是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视角,其指向是中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下的“一国多族”范式。

近些年来,关注少数民族或族群的国家认同,并从民族政治学的视野出发予以探讨的成果有所增加。伴随着兼顾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思路,研究者对于“民族”的概念也不断有全新的认识。例如,从“民族”范畴中不仅析出“族群性”,还可以析出“国民性”,并发现在现代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其族群性和国民性其实是交织存在的,等等。正确处理好族群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平衡关系,正在成为国内绝大多数研究者的共识。

立足于多民族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现实,围绕国家的民族政策所展开的学术研究,在民族政治学现有的学术成果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新时期民族政策的微调和拓展,非常自然地成为民族政治学关注的焦点。虽然因为立场、观点和方法论的差异,相关讨论尚存在很多分歧,但从民族政治学的角度深入探讨,也正在逐渐成为学术界的主流。

此外,关于少数民族的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发展,包括其传统政治制度的转型、变迁等课题的研究成果,同样令人印象深刻。例如,陈德顺等人的 《民族地区家族政治研究》,将家庭势力的政治影响作为选题,以民族地区的村落家庭作为主要的分析对象,关注民族地区村落文化的转型和民族政治发展。这一类研究对于如何建构能够包容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和政治发展在内的政治与法律制度,创造足够的政治生活空间以涵盖各民族的传统、价值观及其合法诉求,从而使各族人民都能够认同作为中国国民的自豪感,增强各族人民对于国家的向心力和归属感,实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六、讨论:“复数”的民族政治学






尽管民族政治学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有了学科规范,北京大学等高等院校也从90年代后期起开设民族政治学相关课程,但考虑到其在国家学术体制中的地位,例如,在国家学科分类目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等院校的本科及硕士博士课程的设置、研究机构建设(云南大学于2013年设立民族政治与边疆治理研究院)等很多方面,民族政治学均逐渐拥有了一席之地,可以说民族政治学在中国确实是21世纪初才得以正式确立的。

有学者认为,从学科来源讲,现在所谓的“民族政治学”是从国外引进的,叫ethnic politics,它最初主要是欧美学界研究外来国际移民问题的产物。但从民族政治学在中国的缘起和发展的实际过程而言,它不是从国外引进的,而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本土学问。我们可以说政治学、民族学早期是从国外引进的,但不能说边政学也是,因为它明明白白就是由吴文藻构想出来的;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从国外引进的,但不能说中国的民族政策也是,因为它的的确确就是在多民族中国社会的革命及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前期,笔者对政治民族学及民族政治学的构想及学科设计,虽然对国外的相关知识信息有所参考,但绝非对ethnic politics的引进,而主要是基于中国已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重新组织的,即基于中国的多民族国家治理、基于中国有关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治和民族政策研究的本土学术积累。民族政治学在中国是主动“创造”的产物,在构思它的过程中,笔者曾意识到西方政治人类学的存在,也试图以政治民族学去涵化它,将其纳入其中,但最终走向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建构论证与其关系大。至21世纪初,来自政治学家对民族政治学的论证,除借用一些政治学术语之外,就整个学科的框架和结构体系而言,也基本上是中国学者的内发性创造。因此,我们还是宜将民族政治学视为一门具有中国本土的学术谱系,基于多民族中国的民族问题治理实践,经由中国本土学者创新和建构才得以确立的学科。

有学者论及认知中国民族政治学的三个路径,亦即政治学路径、民族学路径、本土民族理论学科路径。第三个路径被视为传统路径,因为它是对中国民族政治实践的理论总结,也同样关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政治制度、民族政治发展、民族政策事务等。这种观点促使我们思考,中国的民族政治学并非只有一种,而是可能、可以有好几种。在承认民族政治学更多地得到来自政治学的有力论证,承认民族政治学是关于民族现象的政治学、本质上属于政治学这一共识的基础之上,探讨多种民族政治学的可能性或许不无意义。

从政治学的立场出发,运用政治学的概念工具、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关注民族政治现象、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的政治属性,由此形成作为政治学分支学科的民族政治学并无不妥,它已被认为是中国政治学中一个富有生机的新的学术增长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政治学内部对分支学科的规范中,往往是将政治人类学与民族政治学并列的,由此可知类似规范其实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也有观点认为,即便民族政治学表现出对政治学的借重,也不宜将它简单定位为只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因为它要处理民族与政治交织的议题,还需要在民族学学科和政治学科之间获得定位。就中国学术界的构成和民族政治学的历史形成过程而言,只把民族政治学理解为政治学的内部分支,多少会有一些不同意见。高永久的《民族政治学概论》对国内外有关民族政治学的不同定位进行了介绍和比较,关注西方的族群政治学、种族政治学等。事实上,他还特别留意对俄罗斯民族政治学的介绍。在他看来,不同的民族政治学研究的问题基本相同,只是在角度、思路和内容等方面存在差异。把《民族政治学概论》作为民族学专业的基础课程来定位,意味着在民族学的学科体系里也需要民族政治学的存在。事实上,把民族政治学视为从属于民族学“大学科”的观点也并不奇怪。民族学“大学科”就是指国家学科分类体系中作为一级学科并将人类学也包括在内的民族学,称之为“民族科学”也未尝不可。


在笔者看来,与其强调民族政治学的政治学归属和独立性特征,不如承认它和民族研究、民族理论的“共有”及其中介性特征。20世纪80年代后期,笔者在构思政治民族学(民族政治学)的研究对象范畴时,把民族政治生活和民族政治问题并置,就是出于这种考虑,即在承认民族政治学依托政治学而成立的同时,也为民族政治学保留了民族学、人类学的路径。如果民族政治学完全被政治学“内部化”,阻断或弱化了民族学及包括民族理论在内的民族科学的路径可能性,则有可能形成单调或内卷倾向的民族政治学。坚持民族政治学具有学科交叉的性质和特点,政治学与民族学共同构成民族政治学的学科基础和学科母体等表述,有助于形成民族政治学拥有多种路径的良好局面。可以说,正是多学科的视角给民族政治学带来了极强的学术活力。

关于民族政治学,事实上也存在这样的观点,即视其为民族学分支学科,认为它是中国特色民族学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并主张由此建设更具有整合性的民族政治学之学科架构。长期以来,民族学或人类学(尤其是政治人类学)对民族政治生活、不同民族的政治制度形态以及族群政治、民族主义等相关问题的探讨贡献良多,表明政治人类学对多民族社会中族群政治结构及其过程的研究是颇有优势的。就以前述涉及中华民族建设相关问题的重大学术成果为例,来自民族研究、人类学和历史学的贡献绝不亚于来自政治学的贡献。最近,国家有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的布局,再次表明民族科学的权重也同样不亚于政治学领域。但毋庸讳言的是,虽然人类学或政治人类学对民族政治生活、族群认同、民族主义等相关问题的研究有自己的特点,但就民族政治学的学科目标而言又远远不够,因此,在承认其作为主要路径之一的同时,笔者认可“民族政治学”比“政治民族学”更适合做这门学科的理想名称。除了存在不同路径或不同学科背景的民族政治学之外,有关学科的名称其实也还没有完全统一。有人主张民族政治学学科最合适的名称应该是“民族与政治”,或如有的学提出的“中国民族理论与政治研究”。此外,与之相近的还有“民族发展政治学”“中国边疆政治学”等等。看来,承认存在“复数”的民族政治学,保持中国民族政治学的开放性,还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令人欣慰的是,就中国民族政治学现已达到的水准而言,可以说它已经能够平视海外的同类研究了。中国民族政治学家不仅在对多民族中国的民族政治相关问题的研究方面拥有自信,而且也把研究的触角延伸到国外,犹如近些年来中国人类学的海外民族志研究一样,中国民族政治学近些年对国外民族问题和民族政治的研究同样硕果累累。正因为扎根于多民族中国的民族政治生活和应对、化解各种国内民族问题之政策实践的丰厚土壤中,同时也伴随着中国学界近百年来积淀的扎实的学术探究,最终形成于新时代的中国民族政治学,不仅在面对多民族中国的各种民族现象和问题时有能力提供解释和方策,也能够保持与国外民族政治学平等的交流与对话状态。一方面,大力推动多民族中国本土特色的民族政治学的理论建设,另一方面,站稳中国立场,从事国外相关民族问题的研究,在继续借鉴国外学者有价值的学术成果的同时,追求对人类社会具有普遍性解释力的理论贡献,这应该就是民族政治学这门学科在中国应该达成的理想状态。






为适应微信排版,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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