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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2月24日起,宿迁全市部分交管业务恢复窗口办理!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逐步推进恢复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正常生产秩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月24日起,恢复全市部分交管业务窗口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一、恢复办理的交管业务类型(一)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二)市车管所、各县车管所、宿豫分所、新区分所、顺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部分对外窗口业务。其中,驾驶人审验/满分教育学习、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含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业务、AB类驾驶证实习期满教育考试、机动车转移登记(二手车过户)业务暂不恢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二、窗口业务办理注意事项疫情期间,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二)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好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四)保持办公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五)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三、其他提示(一)目前依旧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交警部门建需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申领临时号牌、免检合格标志、补领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处理和违法罚款缴纳、预选机动车号牌等交管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自行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suq.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办理(二)需参加审验或满分学习教育的驾驶人,可以等该业务公告恢复后再尽快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特殊紧急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等情形,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进行处罚。注意: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1至8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以自行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suq.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注册后,进行网上审验学习。
(三)如果非紧急特殊需要,建议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办理相关交管业务,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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