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分配共享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制度安排
初次分配共享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制度安排
李松龄
作者简介:
李松龄,湖南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劳动力能够成为劳动者的资本;改善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促使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城市和农村平衡发展商品经济等等,有利于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劳动力成为资本家的资本(可变资本)的制度条件;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即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价值形态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是劳动力成为劳动者的资本的制度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所有制形式的制度变革,是可以为劳动力成为劳动者的资本创造制度条件的。
关键词:初次分配 共享发展 劳动力 资本 制度安排
中图分类号:F0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78(2018)01-0033-10
本文的创新点:
(1)提出了初次分配共享发展的概念。社会市场经济的初次分配是一种市场分配,坚持的是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资本利润挤占劳动收入的现象难以避免,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就的程度较低。提出初次分配共享发展的概念就是坚持劳动贡献必须归劳动者所得,目的是提高劳动者共享发展的程度,符合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要求。
(2)提出了劳动力成为劳动者的资本能够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理念。劳动力只是作为劳动者的商品,劳动者则只能获得与劳动力价值相当的劳动收入,除了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不太可能实现较高程度的共享发展。如果劳动力成为劳动者的资本,劳动者通过参加生产劳动,能够获得与劳动力价值相当的劳动收入,持有股份(即劳动力资本的实现形式)可以参与股份分红,提高共享发展的程度。
(3)阐述了建立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能使劳动力成为劳动者的资本的理论依据。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在股份制的条件下,如果劳动者能够持股,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劳动力成为劳动者的资本的制度条件,就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我国所有制形式的变革不能仅仅停留在股份制改革的阶段,应以建立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为目标。
( 原文刊发:《财政研究》2018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