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研究》『论文精粹』孙开等:财政分权、空间效应与学历教育发展
财政分权、空间效应与学历教育发展
——基于SDM模型的经验研究
孙 开 沈安媛
内容简介
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时除了考虑财政分权制度对其产生的影响外,还有必要同时考虑这种影响在教育发展不同阶段上呈现出的具体特征和教育外溢性的存在导致空间范围内产生的地区差异等问题。
国内外学者主要侧重于从理论层面出发阐述在现行财政分权体制下,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公共教育的投资偏好,部分学者通过实证手段验证了财政分权对公共教育的影响。但对学历教育发展的各个阶段而言,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好有所差异,财政分权在学历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其作用大小不尽相同。由于教育资源存在的空间溢出性,财政收支分权对学历教育各阶段的作用方向在地区之间可能也存在差异。当前研究主要将公共教育视为整体,分析财政分权对其产生的作用,少有研究从学历教育各发展阶段出发,探究财政分权体制在不同育阶段中产生的影响,并从空间角度分析这种影响在地区之间的作用方向是否一致。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从财政收入、支出分权出发,分析财政分权体制对学历教育发展不同阶段产生影响的程度大小,并考察在空间维度上,这种影响在地区之间的作用方向是否一致。
文章选用空间杜宾模型实证分析财政收支分权对学历教育各阶段发展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在不同的空间权重矩阵下,财政收支分权对学历教育各阶段发展的影响不尽相同。其中,收入分权程度的提高不利于本地区学历教育各阶段发展水平的提升,但对其他地区学历教育水平的提升有正向作用。财政支出分权对学历教育的影响方向则与收入分权相反。此外,收支分权对学历教育各阶段的影响程度也有差异,总体呈现出对义务教育的影响程度最大,对高中教育的影响程度次之,对高等教育的影响程度最小。
针对当前我国学历教育发展水平的现状和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发挥教育供给主体的比较优势,推动构建多中心治理模式。对高中教育等准公共物品而言,在政府履行监管职能的前提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第三方主体参与供给。其次,“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地方的权责划分框架和转移支付制度安排。各地根据具体的外溢程度重新设计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安排。最后,完善监管体系,加快建立教育财政问责和支出公示制度。对地方教育发展建立全面规范的评级标准,将其作为晋升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范围。
作者简介:
孙 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沈安媛,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16ZDA066)。
(本文内容由作者提供,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全文刊发《财政研究》2019年第4期
策划:邢 丽 何利辉
采编: 于婧华 刘柯彤(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