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说中的生离死别 | 长卷
千古艰难唯一死,黯然销魂别而矣。那日与某朋友聊到小说中的生离死别,我说金氏小说中尽多回肠荡气的场面,整得我当年那是哭得哇哇的,看一回哭一回,屡试不爽。聊后起兴将之写下来,亦算纪念少年时流下的一公升的眼泪。
殷素素是以“妖女”身份出场的,金氏小说中妖女众多(“魔教妖女”任盈盈,“小妖女”黄蓉,还有何铁手、蓝凤凰等等),个个光彩照人。妖女难过憨郎关,慧黠黄蓉爱上呆笨郭靖,张翠山虽不笨,也颇有些书生迂气,若不是老天发动一场海啸来做助力,门派之见颇重的张五侠真不知何时才能携起天鹰教妖女的“素”手(范柳原与白流苏是倾城之恋,张殷则是倾船之恋)。 妖女都是敢爱敢恨的角儿,殷素素一朝钟情,便决定洗心革面做好媳妇。然而命运还是不放过她。荒岛数年夫妻无限恩爱,一回到尘世中瞬间灰飞烟灭。 张翠山之迂阔与郭靖真是异曲同工:郭芙斩断杨过的手臂,郭大侠就森然要斩下郭芙一臂做惩罚,张翠山发现自己的媳妇害三哥残废,就觉得活不下去,自己抹了脖子,这种道德观其实是“羯鼓四挝”:“不通又不通”,残废的人已经残废,事情既无法挽回,应当想的是补偿和直面,死又有何益?实是书生识见。张翠山个性一直十分冲动,从前见俞岱岩受重伤,他悲愤之下立时要杀镖头都大锦,如此种种,当了孩子爹也还是没有改进。他不想想自己一死,百岁恩师张三丰情何以堪?又置生死相跟患难与共的妻子于何地? 张翠山为道德观舍了性命,殷素素为情爱舍了性命。天鹰教大小姐本是任性横行的人物,她在世间唯一的拘束便是丈夫张翠山,丈夫一死,她立了必死的心,本性中机智狠辣的一面反而复活,在最后的时刻恢复妖女面目,轻描淡写一句话一个小手段,便种下日后无穷风云,真教人击节赞叹,觉得满口大道理的酸书生张翠山实实的是配不上她,想到这样的女子世间终于是容不下她,又忍不住扼腕叹息。 最惨烈无过这样的死别:一个母亲,将她的爱儿搂抱在怀中,在众人环视之下,一柄匕首刺进心口。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先后殉情,尚不如这样的自戕来得惊心。那二位朱罗,年纪还小,热血一撞脑子,就仰药刎颈。但是要令一个母亲狠得下心舍弃幼子自赴黄泉,需要多么巨大的悲伤和绝望?不仅是因丈夫的死而肝肠寸断,殷素素大概也感到了天网恢恢,报应不爽:早在她与张翠山定情之时,她自道杀孽过多,将来没有好下场,张翠山便说:若你没有好下场,我也跟你一起没有好下场——当日表明心意的情话,竟一语成谶。
香港某位评论金氏小说的先生认为金庸女子最不可爱者,袁紫衣应入三甲。这实在是个塑造得失败又苍白空洞的人物,从名字身世到语言行为都莫名其妙。之前她一直紫衣示人,吐语娇蛮,言行无忌,又似有情似无情地赠送单身男子玉凤凰,任谁猜也只会猜她是哪个门派掌门的骄纵女儿,谁会想到这雌儿竟是个尼姑(有这么当尼姑的吗?当家师太是怎么教育的?!真该送到峨嵋灭绝那里上上培训班)?!别人不知她“在师父跟前立下重誓”、与人结为夫妻是万万不能,她自己心里可是清楚的,却依然这样行事高调,吊人胃口,这是不是居心颇有些不良了? 一直到最后天下掌门人大会之上,袁紫衣方才隆重换装,以女尼装束出场,把众敌环伺的胡斐惊得忘了提防,中了敌人暗器。而她的解释居然是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一直瞒着你,是我不好”(岂止是不好?!简直是故意耍弄人感情!),对于自己误导人的装扮,居然还倒打一耙,怪到胡斐头上:“我头上装的是假发,饮食不沾荤腥,想是你没瞧出来”(从这句话看来,清代劳动人民的假发制作技术真可说是卓越超凡了)——不沾荤腥就自以为能暗示你是尼姑?人家还以为你是减肥呢! 这般刻意隐瞒捉弄,真是混账之至,好比是打扮成王力宏的样子去勾女,等到小姑娘死心塌地爱上你,带着杜蕾斯和神油与你共入香罗帐,你沉痛地脱下裤子,说:“我一直瞒着你,是我不好——其实,我是一个太监。”小姑娘叫道:“那你抱我的时候,我老觉得有东西顶着我是怎么回事???”你从裤子里掏出一个法式长棒面包,更加沉痛地说:“我裤子里装的是面包。我小便都是蹲着的,又总不刮胡子,想是你没瞧出来”…… 金老这般安排,无非是为了造一个障碍,让两人相爱又不能在一起,赚些读者眼泪。然而袁紫衣本是“缁衣圆性”这个理由,虽然大大的出人意表,还是太过牵强。 最终一回,在胡一刀夫妇墓前,圆性等待胡斐到来,要“来跟你说一句话,这便要去”,胡斐问她到哪里去,圆性说了句似偈似诗的话:“借如生死别,安得长苦悲”,临走又双手合十念了几句佛偈,“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云云(换回尼姑装扮,忽然就变得爱念偈子了,真像是谢霆锋那句森马广告:“穿什么,就是什么”)——这才正经是尼姑的本色声口啊!袁小姐您要早这么说话,胡少侠还会猜不透您假发底下那几粒戒疤?! 然而那最后的离别一幕,仍有动人心魄之处:
小时候先看金庸后看古龙,看到《绝代双骄》里面的苏樱,觉得她好像是黄蓉和程灵素的合体,兼有黄蓉之慧黠爱捉弄人和程灵素用毒医人的功夫。程灵素行事手腕厉害,更甚于黄蓉,胡斐心中的她是“心思细密,处处占人上风,任何难事到了手上,无不迎刃而解”。然而一个人爱了谁不爱谁,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治愈了苗人凤眼睛的毒伤,胡斐问她要到哪里去,她说:“我没爹没娘,师父又死了,又没人送什么玉凤凰、玉麒麟给我,我怎么知道到哪里去”,说着泪水流了下来——如此女子,在爱情一事上,也只能说些黛玉似的幽怨言语(此话中竟还有“玉麒麟”,真真绝似黛玉口吻)。 胡斐舍程取袁,为紫衣姑娘神魂颠倒,其实就是迷上一张脸蛋,他来来回回想的也只是“袁紫衣那俏丽娇美的身形面庞”,一比之下,程女大大逊色:“身材瘦小如十四五岁幼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胡斐夸赞程灵素是“女诸葛,小张良,小可甘拜下风”,又自思“这位灵姑娘聪明才智,胜我十倍,武功也自不弱,但整日和毒物为伍”,令他“总是隐隐觉得不妥”——有什么不妥呢?大抵胡斐之流以英雄好汉自居,总觉得以毒胜敌失之光明磊落,而且程灵素的使毒本事出神入化,比什么武功都来得厉害,恐怕胡斐也是犯了陈家洛的毛病:其实内心之中,是不喜欢女子太聪明能干了(陈之不喜霍青桐就是这个原因)。 算尽机关,绝伦聪慧,在情场之上也全派不上用处。情场上没有聪明人和笨人,只有被爱的人和不被爱的人。
金氏小说之中颇有几位天仙化人的姑娘,香香公主是其中一位。在《书剑恩仇录》之中金老把她写得如此天仙、如此天真,以致于写成了一个极端符号化的假人。 香香公主最为人知的特征是:体有异香(怎么会这么香呢?因为她从小爱吃花。人需要吃多少花才能遍体生香、香成一个人肉香水瓶那样呢?数十吨?),纯洁美丽。似乎是为了跟她精明能干的姐姐霍青桐做对比,这位公主娘娘智力极低,听听她说的话,往高了说也就只有七八岁的智商,整日只知与小花小鹿为伴,和陈家洛寻找霍青桐来到天山双鹰的住处,晚上居然玩起了砌沙子——那是七八岁小孩都不屑玩的。而她对世事之懵懂,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比起她来,阿甘简直精明得能当国务卿。 这种弱智法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爹妈近亲结婚,天生产品质量不达标,另一种是像《狼犬丹尼》中的杀手李连杰,被人为封闭幽禁起来。但喀丝丽不是弱智,而且也能很自由地到处乱跑。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就算她父亲与姐姐宠爱她,不让她操心族中事务,耳濡目染也该懂点战争与和平,怎么会满口是些“亚低能”的话呢? ——前半年很红的一部迪斯尼电影《曼哈顿情缘》中的女主角倒与喀丝丽有几分相似:童话世界里生活在森林中的小姐刚与王子定情,就被邪恶王后送到了现代都市纽约。那位小姐也是不通世事,只知道唱歌跳舞,到处闹笑话。但人家是童话人物情有可原,而且她比喀丝丽可爱太多,便在于她没有被塑造成一个玻璃人瓷娃娃。 金庸写作《书剑》之时三十余岁,还十分年轻,在“天真”与“弱智”间的悬索之上,笔力尚待锤炼的他十分失败地让喀丝丽堕入了“弱智”的深渊,让一个本意要写得天真“无邪”的角色变成了天真“无脑”。很多人觉得陈家洛是个失败的人物,其实他和香香公主比起来,都不知哪个比哪个更糟一点。 陈家洛在政治上的幼稚天真比之喀丝丽的低智不遑多让,佳偶天成。他与喀丝丽向乾隆借来的那最后一天,既是生离,亦是死别,只是那时两人心里都还怀着幻想。起初喀丝丽完全蒙在鼓里,陈家洛强作欢颜,陪她游玩,为她唱曲:“细细的雨儿蒙蒙淞淞的下,悠悠的风儿阵阵的刮。楼儿下,有个人儿说些风风流流的话,我只当情人,不由的口儿里低低声声的骂,细看他,却原来不是标标致致的他,吓的我不由的心中慌慌张张的怕”,这明显是首艳情歌子,妙的是听在公主娘娘耳朵里就成了笑话:“原来这个大姑娘眼睛不大好”;游览嘉峪关之时,陈家洛为她解释长城的作用,喀丝丽的感想是:“大家都在一起唱歌跳舞有多好,干嘛要打仗”,还是四五岁小孩的口吻。但最后陈家洛不得不告知她,太阳落山就要把她送回乾隆身边——太阳落山了,香香公主“跳了起来,哭道:‘大哥!太阳下山了!’”我前日重读此处,自己“情景重现”,表演了一下“跳了起来,哭”,结果把自己狠狠地恶心着了——喀丝丽该年一十八岁,一个十八岁的成年女子作出这等这种撒娇发嗲的幼儿举动,想象一下真令人作呕。 这场离别之令人叹息在于:喀丝丽对陈家洛是完全的言听计从,哪怕是他让她做她认为最可怕的事情,她也绝不会说个不字。然而就是这个人,为了幼稚的政治幻想,亲手把她推回了火坑,从此万劫不复。喀丝丽香魂有知,也许倒不会怪他,但是在生者的朝朝暮暮,陈总舵主想起喀丝丽信任的目光,再想想他犯下的无以复加的严重错误,心中滋味只怕是生不如死吧?
胡一刀夫人是金庸十五部之中着墨不多却光彩照人的一个角色。在《雪山飞狐》里,众人出场时候她和丈夫胡一刀早就死了二十余年,他们夫妻的事迹都是大家凑在玉笔山庄之中,你一段我一段讲出来的——用人物对话来交代主人公事迹,以增添传奇色彩,乃是金庸的拿手好戏(如《神雕侠侣》中风陵渡口一段,众人讲演神雕大侠故事,《笑傲江湖》起始时仪琳讲述令狐冲斗田伯光故事)。胡夫人所最震撼人心的是她自刎之前对苗人凤说的遗言。 且暂放遗言不表往前看:那一日,胡一刀约好了苗人凤决斗,而胡夫人刚刚为他诞下一子,也就是日后的雪山飞狐。决斗前夜,胡一刀在房中哭泣,呜咽对孩子道:“孩子,你生下三天,便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将来有谁疼你?”——这般的深夜啼哭,真真切了鲁大佬的诗句:“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然而问题在于:与苗人凤决斗的只是胡某一人,就算胡某决斗身死,不还是有孩子的妈抚养幼子么? 胡夫人的承诺便是在这时候做出的:“大哥,你不用伤心。若是你当真命丧,我决定不死,好好将孩子带大就是。”——夫妻连心,胡一刀一早知道自己若死,爱妻是必定会自戕相随,直到胡夫人答允不死,他方才“大喜”。然而复又叹道:“死是很容易的,你活着可就难了。”翌日苗人凤与胡一刀决斗前谈话之时,胡一刀又道:“你若杀了我,这孩子日后必定找你报仇,你好好照顾他吧。”苗人凤的回答则是:“你放心,你若不幸失手,这孩子我当自己儿子一般看待。” 五日的决斗之后,胡一刀到底是怎么死的,第一个讲述者宝树和尚有所隐瞒,然而胡夫人那段遗言他却还是字字照说了: “我本答应咱家大哥,要亲手把孩子养大,但这五日之中,亲见苗大侠肝胆照人,义重如山,你既答允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挨这二十年的苦楚了。” 言讫,胡夫人横刀刎颈。 短短一句遗言意义丰富:第一表示她与丈夫情深意重,胡一刀既死,她徒留世间也只是煎熬,答应不死,只是为了尚有抚养孩子的任务。确切地说“二十年苦楚”,说明她早已想过待孩子长大自立,任务完成,依然是要自戕;之后她对苗人凤的托孤,胜过千言万语的赞颂,既从冷眼旁观者眼中道出苗人凤令人赞服心折的英雄气概,又显示出胡夫人识英雄知英雄之胸襟眼光,实在可与她的丈夫相匹,堪称女中豪杰;而胡一刀能得如此女子倾心爱慕,又反衬出他的英雄了得。 慷慨捐生易,从容就死难。胡夫人说这话时从容镇定,并未呼天抢地,也无含悲带怨,只是平静说来,表明自杀不是冲动之下的行为,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死去反而是偷懒,可见爱之深切,惟高山沧海堪与比拟:微斯人,生命便全无可恋,且成了干妨再世相见的障碍,必欲除之而后快。《雪山飞狐》全书,这一句最动魄惊心。当日第一次读至此处,为之浑身剧颤,泪如泉涌。那时我年方二七,抛书默祷:若将来我亦有幸能得与一人相爱,如胡一刀与胡夫人,则不求无患难无别离,只求上苍准我与他同死。 胡一刀胡夫人与苗人凤,有如隋末的风尘三侠李靖红拂虬髯客,教人想起贺铸的《六州歌头》:“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那冲霄的侠气,有如森寒剑气,光耀眉睫。
李文秀和她的爱情并不惊心动魄,她的父母是“江南侠盗”白马李三和“金银小剑三娘子”上官虹,与金老其他女主角任盈盈黄蓉的老爹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惊天动地的人物;她自己也未见得如何艳丽过人,边疆风沙淘洗之下,只怕虽是原产江南的闺女,皮肤也不能好到哪去;她的心上人,更不是什么年轻英俊武功高强的武林盟主、帮派掌门,只是当地牧民家连武功都不会的傻小子苏普;他们俩没参加过什么英雄大会,没侦破过大坏人颠覆武林的阴谋,共同经历的最惊险情节是幼时小苏普为她捕杀一只狼。 然而惟因普通,这故事格外有了打动人心的力量。 小时候门口邻居家小哥哥,常领着自己扑蜻蜓、折纸飞机,在夏日的午后一人一口吃“花脸”雪糕,浓荫之下小女孩仰望小哥哥的雪白衬衣,一心一意地依赖欢喜。但是后来逐渐都忙了,上了中学了,上大学去了外地了,只能每年假期时候见上几面,都拘束客气了。每次见他日渐舒展俊朗的眉眼,胸口急促的心跳只有自己知道。终于一年跟母亲去他家拜年时,见他身边多了个俏生生的外地姑娘,他微笑着介绍说这是他女朋友,跟他一个学校的,打算明年毕业就结婚。黯然回到家里,翻出抽屉深处十几年前他给折的纸飞机,才发现那个白衬衣的小哥哥一直在心底里,不曾抛却。 ——这种桥段,是《萌芽》、《花溪》、《青年文摘》雷打不动、万年不改的煽情故事题材。但也说明:几乎每个女孩心底都有个儿时的小哥哥。 李文秀的小哥哥苏普长大了,爱上了族中的美貌姑娘阿曼,那一日李文秀遇上他二人在计老人的帐篷躲避风雪,她为了跟他说话,妆扮成陌生男子,也去坐在他们身边烤火。然而呆在一对情侣身边当“第三个人”的滋味,实在不是好受的——因为那两人会让你觉得自己练成了隐身术或者透明大法。 而被自己暗恋的人当作空气,就更加凄凉。 接下来,金老这样写:“天色渐渐黑了,李文秀坐得远了些。”天色黯淡下来,李文秀心中的希望也一般地灰暗下来了。“苏普和阿曼手握着手,轻轻说着一些……甜蜜无比的情话,火光忽斜忽亮,照着两人的脸。”屋外风雪连天,屋中春意如海,这是欢喜温馨的一幕;然而:“李文秀坐在火光的圈子之外”。不看成双,只看孤单,那本不该出现、自己却一定要出现的“第三者”,令这貌似温馨一幕在知情的读者眼中,分外悲凉。 ——热闹都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最后一幕的离别,不是李文秀与苏普两人的离别。那种无语凝噎的离别需要两情相悦,倒也有些凄清的甜蜜,可怜李文秀连尝尝那样滋味的福气都没有,千般心思,万种柔情,都只能像高昌古国的宝库一样深深的深深的藏起来。 她作别的是她终生无望的恋情。 陪在她身边的,只有一匹衰老的白马。她来时一人一马,去时仍一人一马。她终于还是个孤伶人。 忙时用闲笔,是高超的小说写法。在这最后一节中,金老居然还写了一大段好心的哈萨克人们为了给李文秀配婚,向族中长老请教《古兰经》的对话。经过长老的教导,“大家心中明白了,都说:‘穆圣的指示,那是再也不会错的。’” 此际金老方笔锋一转,写下那淡淡的却包含着深切悲哀的一句:“可是……包罗万象的《古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 没有法子。不仅《古兰经》上没有答案,就算是数百年之后科技再如何发达,阿波罗造访嫦娥、杨利伟漫游太空,就算是再过数百年人类再怎样能在这星球上为所欲为,甚至挪山岳为平地、填沧海为沧田,这件事,也只能是无可奈何。无可奈何——除非人类全体决定:不再产生“爱”这样东西。 ——然而,真舍得不去爱么?纵爱情中有九分的苦涩,终还是有一分的甘甜。 “白马带着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 ——白马为什么走得慢?因为已老去的白马,载不动这许多愁。而鞍上人心中,也暗暗希望马儿走慢一些,再走慢一些。只因每多走一步,就离她的爱人远一点。然而她终于是离他越来越远,去到万里之外的中原。 天长地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 其实就算她在他身边咫尺之距,他依然是遥远的。不知,不爱,即是天涯。 “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 ——以乐景写哀,倍见其哀。多么迷人的景色,多么美好的少年,在她眼中也只是枉然。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