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骨笛
作者:闻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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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来讲一个关于音乐的故事吧。
江湖中不只有刀光剑影,还有金石丝竹,琴瑟笙箫,乐器被匠人的手执起,简单的弦管之中,便产生出千变万化,汇作袅袅佳音。好的音乐就像陈年酒酿,滋养的不止是脾胃,还有心神,江湖人既爱酒,又怎会不爱乐呢。
我跟随一支乐团,在天南海北讨生活,我们走街串巷,吹弹鼓奏,只为混口饭吃。音乐是一种顶慷慨的物事,它像羽毛一般轻盈,飘遍大街小巷。不论宫苑还是闹市,没有墙能拦得住它。有钱人享受排场奢靡的宴乐,穷鬼舍出几个铜板,也能听个尽兴。
我们的乐团便是专为穷鬼服务的。我们自己也都是穷鬼,断然不敢自诩乐师,充其量只是一群匠人。匠人讨生活,并不挑三拣四,倘若时来运转,接到富贵人家的邀单,全团上下都能吃几顿鱼肉,添几件新衣。倘若时运不济,便只能游走于市井酒楼,搭台求赏,缩衣节食地挨过去。
乐团所用的乐器分为两类,一类叫做“响器”,譬如金鼓铜锣,还有一类叫做“音器”,譬如琴瑟笛萧,响器与音器相辅而奏,相合而鸣,方能生出乐曲。
我所操持的乐器是一支木笛,属于音器之中的佼佼者,音色质地出挑,常被当做领奏。可惜的是,我的木笛已经很旧了,我的技艺也并不精湛,所奏出的音乐,就像我的生活一样平淡,庸碌,乏善可陈。
这样的生活,却被一个年轻人打破了。
二
那是一年冬天,大雪纷飞,我们全团的人挤在一间破院里,围着灶火吃面条。
锅里不断有白雾腾起,与屋檐上漏下来的雪花两相纠缠,湿嗒嗒地落在身上,别提有多难受。我的视线也被雾气扰得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只能竖起耳朵,听一听汤水翻搅、狼吞虎咽的声音。
天气寒冷,乐团的生意也很冷清,锅里面条清汤寡水,没有一丁点儿多余的滋味。如此晦气的日子里,我只想快些填饱肚子,盖上棉被,一觉睡到开春,至于谋生用的乐器,早被我扔在房间角落,看也懒得看上一眼。
那人便是在此时走进了院子。
我仍旧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因为那人拨开雾气行来,他的模样实在令人难以忘怀。他看上去相当年少,脸庞还残留着些许稚气,个头不高,五官也算不上精致,一双眼睛却极其澄澈,眉宇向两鬓斜飞,饶是落在眉梢的霜雪也掩不住他眼底的英气。
但这并不是关键,江湖中的英朗的侠士虽不算多,却也绝不算少,真正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拄在臂下的一根拐杖。
那拐杖由褐木削成,杖身歪歪扭扭,表面凹凸不整,纹路斑驳凌乱,委实丑陋不堪。他却将杖头握得紧紧的,把身体的重量倚在上面。
我不由得揉了揉眼,定睛观察他,这才发现他左侧的裤筒不自然地悬在地上,随风摆动,从膝盖往下的部分空空如也。
如此英气夺人的青年,却是个残废的瘸子,世上竟有如此不协调的事。
他虽是残废,举手投足间却没有半点迟疑,一声不吭地跨过院门,径直往前走,拐杖和鞋底轮流敲击路面,击出的响动一声清,一声浊,轮流交替,仿佛琴瑟两端,在极度不协调中,保持着一种奇异的韵律。
他的身子也跟随这种韵律,一步一沉,摇摇晃晃,终于来到老板面前。
老板就是乐团的老板,我们住的宅院是他的,我们吃的面条也是他的。他已年过半旬,眼角爬满褶皱,眉头上的皱纹更深,在如此晦气的日子里,他的脾气自然不会好。
老板抬起沉重的眼皮,不耐烦地瞥了青年一眼,冷冷道:“有何贵干?”
青年道:“我想加入你们的乐团。”
老板眯起眼睛,将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挥手道:“你究竟是瘸还是瞎,看不到我这里已经人满为患吗,没有多余的地方留给你,你走吧。”
青年仍站在原地,接着道:“我会吹奏音器。”
老板抬手往我的方向一指,不耐烦道:“我们已经有吹奏笛乐的人选了。”
青年也瞥了我一眼,只是短暂的一眼,便转回头,淡淡道:“我的笛子与他的不同。”
我实在不明白他在这一眼中看出了什么玄妙,不禁插嘴问道:“有何不同?”
老板瞪了我一眼,似乎在责备我口不择言,青年却像是得到了准许,从袖底抽出一只细而长的乐器。
我不由得睁大了眼睛,那的确是一支笛子,而且与我的木笛不同,通体呈象牙白色,表面光泽淳厚,每一个孔洞都凿得精巧规整,笛身末端还缀有细致的花纹。
它出现在这烟熏火燎的旧院中,就像是一块不慎跌落泥潭的璞玉。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喃喃地问道:“这是一支骨笛?”
青年点头道:“不错,这是一支货真价实的骨笛。”
老板的眼中泛出异彩,腾地从板凳上站起来,踱步到他身边,弯下腰来仔细打量他手中物,问道:“是象牙?鹰翅?还是鹤胫骨?”
青年道:“都不是,像这样的骨笛,你在世上绝对找不出第二支。”
许是他的语气太过笃定,老板望向他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由方才的不耐烦,变得谨慎而认真。
老板又瞥了一眼他手中的骨笛,吩咐道:“你且奏一段来听听。”
青年便俯下身,把拐杖支在桌畔,又徐徐挺直肩背,将骨笛托举到口边。
说来也怪,离了那根丑陋的拐杖,他的身上便再也看不出半点丑态,他仿佛脱胎换骨一般,稳稳地站在原地,身姿端俊挺拔。
在老板密切的目光中,他垂下眼帘,启口送气。
笛声自一片虚无中渐渐升起,旋律逐级上攀,音色也愈发明亮,仿佛在积蓄着动势,终于,那旋律陡然迸开,宛若游龙一般冲破天际,嘹亮高亢,在云端游走。
短短几个音符,他便已征服了我的耳朵,我行走的地方总算不少,却从未听过如此纯净的笛音,仿佛破晓的阳光撕开惨淡的暮色。
这样的骨笛,找遍世上,的确找不出第二只。
但他并不满足于这样的表演,手指起落,气息由疾转缓,在一个短暂地间歇过后,旋律很快降下来,仿佛从千丈高空跌落的水花,以万劫不复之态坠入百尺深渊。我的心也跟着骤然抽紧,突入起来的悲伤掳去了我的神智,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他操着如此澄明的银色,却奏着无比哀婉的旋律,骨笛的筒身微微颤动,我的五脏六腑也随之剧震不已,低沉的韵律仿佛石块堆积,我被压在石堆下面,眼睁睁地看着最后一丝光明被抽走,只剩下深沉的悲伤,在没有出口的深渊里回响。
所有人都停下手头的活计,放下手中的饭碗,不论他们之前在做什么,此刻都成了旋律的俘虏,一声不吭地听着,如醉如痴,有一名年幼的杂工,甚至不自觉地淌出两行清泪。
一曲终了,余音散去,旧院之内鸦雀无声,只剩下面条在沸水中翻煮的声音。
许久过后,老板用颤抖的声音问道,“你是什么人?”
青年的语气依然平淡:“我的名字叫做商清角,倘若你能给我一处栖身之所,我便以荣华富贵作为回报。”
三
面条已经煮烂在锅里,老板并不理会。
比起清汤面条,荣华富贵当然更加令他挂心。
但他却不大相信这名坡脚的青年,沉下脸道:“就算你乐技高超,也不一定能够赚到钱。”
商清角只是简单答道:“能。”
老板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商清角道:“我要揭夏王爷的榜。”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夏王爷,说的是这城里最有势力的老爷。他是当朝皇帝的亲信,原本在京城掌兵,风光无限,却因一次小事触犯龙鳞,被多疑的皇帝流放到冰天雪地的北国。为了排解心中郁结,他在闲闷中渐渐沉迷舞乐,终于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府上的乐师已经无法令他满足,为了求得良人献乐,他在城中各处贴下榜状,招募人选,倘若哪支乐团能够献上绝世无双的音乐,他便以重金相酬。
优厚的回报自然引人垂涎,可这夏王爷也绝非善类,他的榜状上还有一条规矩,倘若应献乐者不能令他满意,便要领受他的惩处,割去耳朵,砍断手指,逐出府外。
耳朵与手指,对乐匠而言比生命更珍贵,一旦失了它们,也就等同于失了营生,从此与废人无异。因此,夏王爷的榜状从贴出到现在,只被揭过两次,两次都没能善终,城里并没有多出荣华富贵之人,只多出两群沿街讨饭的落魄乞丐。这第三次,便再也没人敢尝试了。
如今,一个来路不明的商清角,竟敢口出狂言,妄图揭榜,也难怪旁人会感到震惊。
眼看满院的人都快坐不住,老板清了清嗓子,提声问道:“你可清楚王爷的要求?”
商清角点头道:“自然清楚。”
老板的脸色越发郁沉:“那么你可曾亲眼见过被他惩处的人。”
听了这话,商清角终于露出讶异之色,微微挑起眉毛,顺着老板的手指,将目光投向院落一角。
老板所指的不是别人,正是三郎。三郎双手捧着瓷碗,坐在角落中,身体缩在院墙投下的阴影里,弯成一条虾米。他的双手戴着手套,但仍能辨认出手指的残缺,他的头顶戴着毡帽,两鬓却是平坦的,全然看不见双耳的轮廓。
三郎也曾是一名意气风发的乐师,将一把祖传的柳琴奏得炉火纯青,远近之内,小有名气,可惜在失败的献乐之后,他被割去耳朵,切断手指,赖以为生的柳琴也被砸个粉碎,如今只能勉强握住鼓槌。老板与他是旧识,可怜他的境遇,便在团里添了一个可有可无的鼓位给他,让他与我们住在一起。
三郎平素沉默寡言,听了商清角的话,肩膀缩得更紧,连连摇头道:“不去,我不去,我再也不会进王爷府了……”
我们这些人,平素和三郎关系不错,听了他的话,不禁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商清角在院内环顾一周,最后把视线收回老板身上,拱手道:“阁下若是不愿,我便另寻旁处,告辞了。”
话毕,他弯腰拾起拐杖,利落地夹在腋底,再一次迈开步子,一深一浅地往来处走去。
老板从身后唤他道:“你等一等!”
他的脚刚要跨出门槛,听到唤声,便停在了原地。
老板快步追上去,拦住他的去路:“朋友留步,让我再考虑考虑……”
老板只是穷,并不傻,他当然听得出商清角的笛音有多么精美绝伦,那声音一度照亮了周遭的浊院,倘若放任此人离去,他的生活也将重归惨淡。
像商清角这样的人,一旦错过,便再也无处寻觅了。
商清角本人也对此心知肚明,故而并不争辩,只是稳稳地站着,耐心地等着。
老板的额上已沁出汗来,他抬起袖子抹了一把,又问道:“你当真有把握?”
商清角点头道:“自然有。”
老板又问:“那么……你可有什么条件?”
老板的意思很明确,商清角不可能无缘无故帮他的忙。
商清角也看穿了他的考量,摇头道:“你放心,我不会与你争酬劳,我只有一个条件。”
老板吞咽口水,又向前凑了一步,压低声音问道:“什么条件?”
商清角道:“倘若要给王爷献乐,务必由我出面交涉,务必要吹奏我的曲谱,遵照我的编排,从今日起,我会将我的技法授与各位,乐团的排演都要听从我的指挥。”
老板凝着他,将信将疑道:“仅此而已?”
商清角道:“仅此而已。”
老板仍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人不仅不争酬劳,还要将技艺倾囊相授,天底下怎会有如此便宜的好事?老板将一双爬满皱纹的眼睛眨了眨,最终道:“我能不能多问一句,你为何要这么做?”
商清角的神情终于缓和了几分,他望着老板,淡淡道:“我虽然是个瘸子,残废,却想要奏出绝世无双的音乐。”
他用平淡的语气,说着狂妄的言语。
狂言从他口中说出,却自有几分确凿真意。
老板久久地凝着他,最终点头道:“我答应你,你留下来吧。”说完,他回过头,迟疑着望向角落里的三郎。
三郎怔了一下,缓缓直起腰身,像被掰开壳的虾米一般,颤颤巍巍地走出了院子。
他走得很慢,口中不住念叨着:“我不去,我不去,我再也不去王爷府了……”
旧院之中,无人做声,我们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三郎的背影。商清角也不再言语,和我们一道,安静地目送他离去。
天上仍有飞雪连绵,阴霾的暮色笼罩大地,三郎的语声渐弱,削瘦的身形消失在白茫茫的雾里,看起来竟像是一只失了魄的鬼魂。
后来三郎去了哪里,我们也不知道,他被砍断手指,奏不了乐,也做不了工,许是流浪到了某处,当了乞丐,至于死活,就没人清楚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老板想要荣华富贵,一定得有所舍弃,在这冷冰冰的浊世中,谁也顾不了旁人太多,谁也不敢信旁人太多。
不可思议地是,老板却相信了商清角的话。
或许是因为老板实在走投无路,乐团只有几面羊皮大鼓,几根陈旧笛萧,一群乌合之众,倘若不冒此险,他一辈子都得在浊泥中摸爬,永远也别想翻身。
商清角的到来,是他唯一的机会。
这个神秘的青年就像一块投入泥潭的石头,满潭的死水都因他的到来而活络起来。
他虽身染泥尘,却并不在意,随便找了一处位置坐下,将拐杖撂在一旁,不紧不慢道:“从今日起,我会逐步传授你们运气吐纳的要诀。”
四
至此,商清角便在乐团里住了下来,在老板的旧院里独享一间正房。
他身有残疾,行动不便,老板便让我照顾他的起居。
照顾他并不难,他总是配合我,鲜少提出要求。与他对待音乐的严苛不同,在除此之外的事情上,他几乎从不执著。他的肤色总是苍白,缺乏血色,我便尽可能地在他的餐食中匀一些菜肉。久而久之,我成了乐团里与他最亲近的人。
至于老板为什么选中我,我也不大明白,或许是因为我实在太闲,太无聊,或许是因为我和他一样,也吹奏笛子。不过,我倒没什么怨言,其一,我确实很闲,多一事少一事本无所谓,其二,我刚好也对他很感兴趣。
我心中的问题堆积如山,其中最迫切的问题是,为什么他所传授的运气吐纳的要诀,与武学内功如此相似。
于是某天,在我为他端送餐食的时候,我问了出来。
商清角也很意外,瞧着我道:“想不到你也是个练家子。”
我轻描淡写道:“我只不过学了一些粗浅功夫,早就荒废了。”
我荒废武功,是因为发觉自己并没有习武的天分,我是个很容易放弃的人,鲜少执著于任何物事,也从不给自己找麻烦,只要食能果腹,衣能蔽体,屋能栖身,我便满足了,即便是老板所执著的荣华富贵,对我而言也无甚所谓。
我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肤浅得不能再肤浅,商清角却误将我认作深奥的人,连看向我的眼神都有所变化,比先前多出几分敬重。
我也懒得与他解释,索性得寸进尺,心安理得地在他房中的客椅上落座。
商清角为我斟了一盏茶,而后道:“实不相瞒,我的要诀的确是从武学内功演化而来,演奏音器,最重要的便是吐息纳气,而吐息纳气,非要调动五脏六腑才行,你可以放心,我定然不会诓骗于你。”
他的确没有骗我,这些天来,得益于他的要诀,我的技艺突飞猛进,乐团中的其他人也是如此,于是我问他:“我只是不懂,你有如此深厚的武功基底,为什么偏偏要来当乐匠?”
他望着我,反问道:“在你看来,吹弹鼓奏便不如舞刀弄剑吗?”
我放下茶盏,答道:“我怎么看并不重要,吹弹鼓奏在世人眼中是下九流,难登大雅之堂,当然不如舞刀弄剑那般体面风光。”
他垂下眼帘,淡淡道:“或许如此,可既然是执念,又怎会在乎世人的看法。”
我笑了笑:“我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你能拥有如此精湛的技艺,传说中素女为太帝鼓五十弦瑟,因为曲调太过哀恸,太帝不堪忍受,令她将琴弦数目减去一半,只余二十五弦,才可继续弹奏。倘若你的骨笛被太帝发现,恐怕也要被削成两截吧。”
许是我的恭维恰到好处,商清角听后,隐隐勾起嘴角,舒展眉眼。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坚冰似的脸上发现笑意。
可惜那笑意太浅,仿佛落在水面上的雪花,倏地便消失不见了,根本来不及回味。
我撇了撇嘴,索然道:“唉,你这人真是太严肃了。”
他无奈地看着我,摇头道:“你这人未免太聪明了。”
我并未否认,只是接着他的话道:“就算我再聪明,也有一个想不通的疑问。”
商清角道:“你但问无妨。”
我便问他:“既然你的技艺如此高超,为何总要吹奏悲伤的乐曲?”
他怔了一下,而后道:“因为绝世无双的音乐,一定是悲伤的。”
我感到不解,音乐本就有许多种,有喜,有怒,有喧嚣,有恬静,有庸俗,有奢雅,各有千秋,而他却说,绝世无双的音乐一定是悲伤的。
我把我的疑问照实相告,他答道:“你说的那些或许各有各的好,却并非独一无二,只有悲伤是独一无二的。”
我问他:“所以,你的骨笛只吹奏悲伤的曲子。”
他答道:“因为绝世无双的境地实在太难达到,我哪里还有闲暇旁顾。”
原来他不仅严肃,还固执,他的脾气就像他的拐杖一样硬。
我不再坚持,从袖底抽出我的木笛,这些天它总算被我从角落里刨出来,重新带在身边。
我把木笛举到口边,悠然道:“那我可要献丑了。”
我当着他的面,奏了一首曲子。
那是一首盎然的咏春曲,旋律很简单,连山野里的孩童都会用叶片吹奏,木笛显然比叶片更悦耳,乐声也播得更远,只可惜我学艺不精,吹到高音处,气蕴便散了,曲调也显得凌乱不整,与他的演奏,实在是云泥殊路。
他却认认真真地听到了最后,待我垂下手,才道:“原来你不仅聪明,还很有勇气。”
我笑道:“反正我无论如何也比不过你,在你面前丢人现眼,也就不要紧了。”
这一次他并没有反驳我,反倒摇头道:“没有的事,你的曲子很不错。”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帘微垂,睫毛生动地颤抖,冬日的薄阳在上面停驻,脸上的坚冰似乎缓缓融化,露出少许本来的模样,令我的心弦为之一颤。
我对他道:“你若是喜欢,往后我经常吹给你听。”
他略微点头道:“好。”
五
献乐的日子终于近了。
夏王爷的王府果真是大,厅连着厅,院接着院,一片冰天雪地中,沿途竟有绿树夹道,有腊梅盛放,不知有多少园丁在照料。乐团的人走在这府中,像是一群误闯森林的老鼠,既慌乱,又惶恐,却忍不住地东张西望。
唯一的例外是商清角。他拄着拐杖,一脚深一脚浅,走得极慢,步履却极其沉稳,脚步声中带着他独特的、不协的韵律,对周遭的一切视若无睹,任由旁人的视线集中在他身上。
这人不论走在旧院,还是走在王府,神情永远冰冷如一,没有丝毫的变化。
王爷派出管家前来迎接乐团,那管家生得瘦而高,长着一只鹰勾似的鼻子,眼神也像老鹰一样贼利奸猾,藏在眼皮的缝隙中,打量每一个来人。
我们这些人平日里随性惯了,来到这王府大院,多少有些不自在,被管家带刺的目光一扎,浑身更加难受。
商清角却全然不在意,仰视着比他高出一头的管家,自顾自地提要求:“明日殿上,必须将桌椅全数搬空,厅殿之内,不可有金石铁器,一切觥筹盘碗,烛台摆件,都要搬出殿外。殿内侍卫也不得携带兵戈,刀剑枪弓,针铆暗器,均不可携入殿内。”
管家皱眉道:“侍卫佩刀是府上的规矩,岂能为了区区乐团而破例。”
商清角不依不饶道:“金石铁器会与乐器共鸣,影响奏出的乐音,倘若明日的献乐不够完美,王爷怪罪下来,我也只能说,都是因为管家立了规矩。”
管家的脸色更加难看,眯起眼睛,不悦地盯着面前的青年。商清角也不甘示弱,绷着脸,迎上他的视线。
两人对峙,眼看就要发生争执,我连忙凑过去,拦在商清角面前,对管家客气道:“这位老爷,您瞧,我们这团里都是粗鄙匠人,哪会拳脚功夫,您府上的侍卫个个精壮英武,身手了得,我们怎敢造次,况且,我们带到殿上的乐器,也不过都是竹片,木头疙瘩,羊皮鼓布,真要打起来,连屁用也没有,您大可以放心,放心……”
管家斜暼了我一眼,从鼻孔里发出轻蔑的哼声,但我已看出他眼底的犹豫,故而维持着脸上的谄笑,耐心等候。
果然,他只扫了我一眼,便又转向商清角,冷冰冰道:“那么你们先奏上一段,让我听听。”
商清角斩钉截铁道:“不行,必须要等到万事俱备,不可提前演奏,以免散了音气。”
管家恶狠狠地瞪着商清角,眼中仿佛要冒出火来。
我站在商清角身旁,心里已乐开了花。我知道这管家忌惮王爷的脾气,心中纵有万般不满,明日之前,也只能对我们客客气气,以礼相待。
至于明日之后的事,等明日再考虑不迟。
就这样,乐团堂而皇之地住进王府客房。这客房的奢华,令老板笑逐颜开,他坐在藤木椅上,一面享受珍馐美酒,一面对仆佣呼来喝去,全然忘记了献乐的风险。
我却没有老板那么自在,今日的商清角,似乎与往日有些不同,我说不出理由,只是隐隐有种异样的感觉。
我的感觉是正确的,那晚,他单独造访了我的房间。
我们住在王爷府上,每人都有一间客房,我平素和其他人拥挤惯了,如今忽然住进宽敞冷清的地方,实在不大习惯。明月当空,我辗转难眠,索性披衣起身,踱步到窗边的桌案旁,案上有一壶酒,我毫不客气地给自己斟了一杯,端到嘴边细细啜饮。
商清角便是在这时候进来的。
我的房门未锁,我讶异地看着他推门而入,忙起身相迎。
天色冰冷,月光透过窗棱,洒在房间里,地上仿佛结了一层薄霜,呈现苍白的颜色。他的脸也是苍白的,就像他手中的骨笛。
他虽然时时带着骨笛,从不离手,但今夜,他却不是来奏乐的。
他来是因为有话对我说,他望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明日的献乐,你不要参加了。”
我大惊失色,而他将我晾在原地,在房中绕了一圈,把门窗悉数关严,这才回到我面前,将一只袋子放在桌案上。
我低头瞥了一眼,在敞开的袋口中瞥见白花花的色泽。
那是满满一袋银子。
我问他:“这算是什么意思?”
他答道:“是你照料我起居的谢礼。”
我问道:“收留你的是乐团,你却只谢我一人?”
他的神色一沉,答道:“在这乐团里,只有你视我作友。”
我多少理解他的意思,乐团中其余人对他严苛的训练颇有怨言,或对他的做派不满,或对他的身世存疑,或对他的才华生妒,只有我全然不在意。
今夜的他,的确与以往有所不同,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匆忙,如此动容,如此轻易地把情绪表露在脸上。
我对他说:“其一,乐团里的人总归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抛下他们。其二,既然你视我作友,为何不愿让我听完你的表演?”
他答道:“你既然并不执著,为何非得要听?”
我隐隐感到他的确有重要的事瞒着我,但我也看出,他并不打算告诉我。
我反驳他道:“我虽然不会执著,却会好奇,我也想知道绝世无双的音乐究竟是什么样子。”
他也反驳我道:“音乐本就有许多种,有喜,有怒,有喧嚣,有恬静,有庸俗,有奢雅,你为何偏偏好奇这一种?”
我答道:“我好奇的并非某一种,而是由你奏出的那一种。”
他终于理解了个中不同,几度欲言又止,最终道:“一定如此?”
我点头道:“一定如此。”
他忽然叹了一声,紧绷的眉心散开,用手撑着额头,兀自摇头道:“那么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我怔了一下,笑道:“你的确没有办法,所以你也无需感到愧疚,不是么?”
他抬起头,望着我,怔怔地不说话。
我又勾起嘴角,挤出一个笑容,而后像往常一样,接过他的拐杖,扶着他在桌边落坐,又斟了一杯酒,推到他面前,让道:“长夜漫漫,不如来陪我喝上几杯?”
他看了我一眼,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六
第二天,我如愿以偿地和商清角并排站在大殿上。
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何忽然执著起来,放着好端端的银子不要,非得将献乐完成,或许是被他的乐声所俘虏了吧。
我以一支木笛,竭尽全力追赶他的旋律,却无论如何也追不上。为他伴奏仿佛成了世上最困难的事,我全神贯注,仍旧力不从心。
大殿上的桌椅摆设都已挪空,只剩下四角的立柱将穹顶高高撑起,四壁遮蔽了风雪,也遮蔽了一切来自外界的杂音,寂静的屋檐下,只有乐声回响。
乐声之中,最为嘹亢的是骨笛的音色,那嘹亢之中却带了几分决然,没有丝毫保留,悠长的曲音攀上云端,又骤然落下,哀婉低转,像是漫天落叶潇潇,像是杜鹃泣血啼鸣,每一次回转,都卷起难以言喻的忧怅。
如果说上一回,我还只是旁观者,这一次,我彻底淹没在骨笛声中,胸中激荡不已,四肢百骸都脱离了控制,除了拼命追随旋律奔跑,再无其他念头。
我的确成了他的俘虏,我总算相信,世间真的有如此悲伤的音乐,能够摄人魂魄,夺人心智。
被摄去心神的不只是我们,还有这次献乐的主角,夏王爷。
夏王爷原本端坐在藤椅上,此时竟站起身,向前走了几步,怔然地凝着前方,听得痴了,浑浊的眼底有泪光闪动。
而大殿两侧的侍卫,也纷纷阖上眼睛,垂下头颅。
只有这样的曲子,才担的上绝世无双的美誉。这曲若是不散,整间大殿,整座王府,乃至整片天地,都要陷落在悲恸的深渊中。
商清角站在深渊中心,凭着一只残足岿然而立,双目微阖,口抵着骨笛,所有风暴都从他的脚底升起。
他的神色一片平静,恬淡,仿佛深渊是他的朋友,而口边的骨笛,是他的至亲至爱。
漫长的旋律终于接近尽头,先是鼓点渐落,而后是弦声息止,队伍中的乐匠一个个停下动作,我也吁了一口气,垂下执笛的手。一曲奏毕,只剩最后一个音符还悬在商清角的指尖。
只见他勾动手指,徐徐吐出气息,从骨笛中驱出一尾悠长的音符。
音符悬在空中,打了几回转儿,终于悄然无声地坠地。
乐声落,大殿重归寂静。
寂静中,一条青色的人影骤起。
谁也没有料到这突如其来的惊变,商清角单足蹬地,身形猛地腾空,以沛然的劲力向前冲去,他将轻功运用得如此娴熟,以至于每个人都忘了,他竟是个残废的瘸子。
青色的衣衫,化作一道青光,沸腾着划破了凝滞的空气。
骨笛在他手中化作一柄利剑,直取大殿尽头,不偏不倚地瞄准夏王爷的心口。
原来他是一名刺客,他之所以谋划这场献乐,是为了行刺夏王爷。
他的计划实在很周密,大殿里已依照他的要求,腾得空空如也,连盛放器具的桌案都被撤到了殿外,夏王爷全然无法防卫,只能愕然地睁大眼睛,目送骨笛的尖端刺破他的胸膛。
血花飞溅,满堂色变,乐团的人已经吓得坐在地上,两侧的侍卫还没回过神来。
大殿之内,只有两个人是清醒的,其一是商清角,其二是夏王爷。
商清角停在夏王爷面前,冷冷道:“你可知道骨笛之音为何如此悲恸。”
夏王爷的嘴角已淌出血丝,眼睛仍死死地盯着对面的刺客,口中喃喃道:“你……你是……你莫非是……”
商清角道:“你为了一己私欲,屠尽我商家满门,今日我便是来报这血海深仇的!”
他嘶吼着,扬起手臂,将骨笛从王爷心口拔出。
骨笛的尖端并不锋利,全凭他的内劲才刺入对方体内,抽离时,表面挂满了模糊的血肉,形容狰狞,滚烫的稠浆顺着笛身淌在地上,汇成触目惊心的一滩殷红。
商清角将全部力气投入方才的一刺,此时终于失了平衡,屈膝跌到在地。
他用手肘撑起身体,眼睛仍恶狠狠地盯着面前的仇人,吼道:“听见了吗!这骨笛的声音,你听见了吗!”
夏王爷退了两步,迎上他的怒视,眼中却并没有愤怒。
不仅如此,夏王爷的嘴角竟浮起一丝笑容。
他一边笑,一边道:“是你……果真没有错,绝世无双的音乐,我今日总算听见了……”
鲜血从夏王爷胸口的空洞喷薄而出,他终于仰面倒下,大殿两侧的侍卫也终于赶到殿前。一些围在他身边,另一些拧过商清角的左右臂,用脚踩踏他的肩背,将他的脸压在冰冷的地板上。
刺客转眼便沦为囚徒,又瘦又高的管家提来了刀,刀口已架上他的后颈。
管家刚要下令,王爷的声音再度响起:“不能杀他,绝不能让他死,他奏出的音乐,是世上最好的,留下他的骨笛,让他活着……让他演奏……”
王爷已倒在地上,手臂仍伸向空中,用尽残余的气力,反复念叨着同样的话。
管家也乱了方寸,刀刃终究没有落下,转身道:“没听见老爷的话吗,去叫医生,去取镣铐!”
站在远处的几名侍卫如梦初醒,即刻转过身,快步往殿外跑去。
乐团被其余的侍卫围堵在大殿中央,在对方气势汹汹的监视下,我们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夏老爷两眼一翻,终于断了气,嘴角还残留着濒死前的笑意。
没过多久,金石碰撞的声音从殿外响起,愈来愈近,是有人取来了镣铐。
商清角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咬牙道:“慢着……我还有事要做……”
他甩开钳制自己的人,却已没有力气站起来,他便俯在地板上,以手肘作撑,拖着残废的身躯,挣扎着往前爬。
许是他的姿态实在太卑微,太丑陋,连侍卫之中,都没有人上前阻拦。
他爬向的方向,竟是我。
他已来到我的脚边,头发蓬乱,脸颊沾满尘土,我本能地蹲下身,想去扶他的肩膀。
他只是摇摇头,将骨笛塞进我的手里。
他的手上全都是血,骨笛已经沐浴在血里,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他用低哑的声音道:“你不要我的银子……那么这根骨笛,送给你做礼物,我只想……交换一件事……”
我瞬间便理解了他想说的话,摇头道:“不行,我不能……”
他坚持道:“算我求你,求你——”
话音未落,手执镣铐的侍卫已来到近前,扯着他的头发,将他从我身旁生生拖走,从地上拎起来,就像拎起一只残破的麻袋。
他的双手被反剪到背后,用铁链捆住。
他绝望地回过头,眼睛仍凝着我,嘴唇半张着,眼神空洞而悲怆,仿佛一片无垠的海。
那时我终于理解了何为深渊,他的眼底,才是真正的深渊。
漆黑的镣铐已缠上他的肩膀。
说来也怪,我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勇气驱使着,忽然大吼一声,纵身上前。
那骨笛吸纳了我的真气,化作刀刃,贯穿他毫无防备的背心。
管家冲我吼道:“你疯了吗?”
我也不清楚自己做了什么,只是呆然地站在原地,任由骨笛从手心滑脱,摔在地上,发出清亮的声响。
是老板替我说了该说的话。他来到管家面前,厉声道:“你们才疯了,这妖人杀了夏王爷,方才又要杀我的乐师,你们留着他的妖命,是想一起死吗!”
管家看了看老板,又看了看俯倒在地的刺客,终于将刀扔在地上,挥了挥手。
大殿重归寂静,而支配它的主角,已成为地面上的尸身。
七
骨笛最终成了我的所有物。
献乐演变成一出丑剧,闹到皇城,因为刺客已死,皇帝总算没有追究,乐团才因此逃过一劫。
乐团虽然逃过了刑罚,但也没享到荣华富贵,只能缩回旧院中,过着一如既往的日子。
老板觉得那骨笛是不祥之物,将它丢进垃圾堆,又被我捡了回来。
我始终舍不得那骨笛,便将它讨要过来,留在身边。
奇怪的是,我用骨笛吹奏,却无论如何也奏不出先前的音质。骨笛落在我的手中,实在是暴殄天物。
这样的结果虽然令人遗憾,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唯一能够吹奏他的人,已经不在了。
后来,我去查访商氏一族的来历,查出一宗十年前的灭门惨案。
商氏原是本地小有名气的武门,靠打猎维生,有时会将多余的兽皮兽骨制成乐器,四处贩售。
皮骨的音质比竹木好出许多,备受乐师青睐,远销各地,商氏听闻新来的夏王爷喜好舞乐,便挑了一批乐器献进王府,以示友好。
哪知,有嫉妒商氏家业的小人向王爷进谏谗言,说兽骨不如人骨,兽皮不如人皮,非得要由活人的骨皮制成乐器,才能奏出绝世无双的乐曲。
这位暴虐无情的王爷,竟心生诡念,给商氏当家安了一个谋逆的罪名,将全家老小冤入死牢。
我调查了当时官府的记录,投牢的名单中,并没有出现商清角这个名字。
好心的衙差告诉我,商氏一家都被活活折磨致死,剥皮抽骨,做成乐器,当中有一名不足十岁的孩童,也被人斩断左腿,剥出胫骨,制成骨笛。衙差和工匠于心不忍,便没有将骨笛交付王府,而是偷偷带往城郊,私自埋了起来。
那衙差还向我保证,当时掩埋的骨笛,就是我手中的那一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东西,他绝不可能认错。
至此,我才终于弄清了来龙去脉。
清角,是五声调式之中,将角音升高而产生的偏音,天生不协,却能使乐调产生千万变化。
或许我的朋友便是那名不足十岁的孩童,侥幸逃脱升天,隐姓埋名,忍辱负重,终于换来一个复仇的机会。
又或许,姓商的孩童早就死了,商清角其人,是这支骨笛上的冤鬼怨灵化成。
既然他已经死在我的手上,我便已无从求证。不论是人是鬼,他只能留存在我的记忆里。
还有一件轶事与他相关,略作一表。
在商清角死后,乐团试图沿用他教授的方法进行演奏,却发现那些运气吐纳的口诀全都失去了效用。
木笛不响,琴瑟不鸣,其余的乐器也纷纷罢工。我们不得不彻底摒弃他的法子,重拾旧术,从头再来。
多年以后,我已不再做乐匠。我在四处游历的途中,偶然听说一类精妙内功,除了在自身经脉内运行,还能够将真气播至体外,影响周遭的人。
我忽然想起我的老朋友,他所说的“音气”,或许就属于这一类,当时乐团的技艺忽然精进,背后或许都是由他在提携。
只可惜,这类功法只存在于江湖传言之中,并没有人真的练成过。
我宁愿相信另一种解释,他能够奏出摄人心魄的音乐,只是因为他的内心深处的悲哀太过深沉,甚至盖过了复仇的意义,就连被他杀死的仇人,都无法分享他的悲恸。
我虽视他作友,却也一样无可奈何,我唯一能做的,竟是夺去他的生命,藉此挽回他的尊严。
在杀死他的时候,我似乎终于离他近了一些,又似乎离他更远了。
好听的音乐有许多种,但只有悲伤是独一无二的。
许多年来,我仍时时想起他的模样,但那支骨笛,我再也没有奏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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