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东宋·圣灵血

2017-04-15 闻笛 黑江湖
 

东宋世界(Sunasty)第1期征文第2篇征文

圣灵血

◎闻笛  著



东宋的第3个故事,是这样诞生的……


东宋世界(Sunasty,宋纳思地)系由《今古传奇·武侠版》杂志社前任社长·主编,武侠作家李逾求创立。东宋世界自2009年3月14日正式开启,一直至今日,仍在不断生长完善之中,先后诞生《化龙》、《燃烧吧,火鸟》、《赤酒引》等长篇作品。


“凤羽”是黑江湖举办的第一期东宋征文题目。这篇《圣灵血》,立意宏大,选材恰当,故事发人深思,虽然是篇17000字的短文,其实也像是寓言,像是发生在这个世界,又像是另一个世界。从《骨笛》、《圣贤谱》等娴熟的作品来到《圣灵血》中,我们也认识了一位全新的闻笛。


如你看过《骨笛》、《圣贤谱》,你也会希望看到《圣灵血》。如你看过《圣灵血》,你会记住“闻笛”这个名字。


如果你也拥有蓝血




01

 

滚滚的黄沙裹在热风里,像一只巨大的车轮,呼啸着碾过大地。

 

枯井里的最后一滴水也被抽干了,井石烫得发软,残风裹着砂砾在七丈深的井口里打转。临着枯井的村落也和这井一样破败,昔日的房屋只余下断壁残垣,村头的老树也在苟延残喘,疙疙瘩瘩的树枝上站着乌鸦。

 

乌鸦也口渴,连嘎嘎叫的气力都不剩,只能伸长脖子,企盼天降甘霖,可它瞧见的只有彤红的火光,土墙对面卷起阵阵热浪。

 

干燥的空气里泛着浓郁的锈蚀味,滚烫,刺鼻。这是金属独有的味道,通常属于那些神圣的、巨大的鸟类,舒展的翅膀能够遮蔽日月,喷出的吐息可以点燃城池。

 

乌鸦惊得飞起,悬在半空中,不住地扑棱翅膀——哪怕三圣灵早已日渐消亡,恐惧仍然刻在这些孱弱的小生命的骨髓里。

 

乌鸦飞走了,火光却没有熄灭,热浪中站着一名年轻男人。他的头上满是汗水,上衣已然湿透,布料贴着瘦削的肩背,他已数天没有喝过一滴水,喉咙快要燃烧起来,但他的嘴角却向上扬起,难掩喜悦的笑容。

 

他痴迷地盯着面前的熔炉,青灰色的炉壁被火光映得彤红,火焰在三尺深的炉底跳耀,火舌中心泛起异样的青绿色,像是阴魂过处勾出的鬼火。

 

身为械八家之首——唐家的子弟,他当然明白这不是鬼火,而是白虎的骸骨在燃烧。白虎是上古时代的异兽,如今鲜少有活物存世,他花了整整三年,在沙海中饮风跋涉,才找到这一处埋骨地,建起这一座熔炉。

 

在三圣灵的遗骸之上,金属罂粟必将盛放——这句话写在唐家的教条中,他对此笃信无疑,哪怕他被师父视作废物,被师兄弟百般嘲弄……只要将金属罂粟带回唐城,他便能将这些年所受的屈辱狠狠掷回去。

 

他深吸一口气,挥剑斩向自己的佩马,将淋漓流淌的马血注入滚烫的熔炉中,马儿的嘶号很快被蒸腾的气声所淹没,熔炉里腾起紫黑色的烟雾,象征生灵与遗骸的融合已经完备,梦寐以求的结果就在眼前了。

 

他按捺住心中的狂喜,痴迷地凝着那团雾,等待绚烂的罂粟花绽放的时刻。可他等到的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从烟雾对面透出,渐行渐近。

 

下一刻,那人已经来到他的对面。

 

“你是谁,你怎么会找到这个地方?”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个中年男人,穿着比他还要破陋,灰麻布从头顶盖到小腿,露在外面的手脚被阳光晒得黝黑,脸颊的皮肤比脚下的沙土还要粗粝。

 

那人站在他的熔炉边,叹道:“我只不过想找个地方歇脚,可惜,你这里的血腥味实在太重了。”

 

他浑身的血都沸腾起来:“莫非你是偃月堂派来的奸细,前来窥探我唐家的秘密!”

 

那人本已转身要走,听到他的话,才缓缓转回头:“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偃月堂,我只是一个过路人。”

 

他盯着男人沧桑的脸,冷冷道:“这样的沙漠,就算是最有经验的商旅也要结伴而行,你却只身路过,叫人如何相信。”

 

男人叹了一声:“我在寻找缥缈山,打远处看到一个村子,本想来问问路,哪知村子被你毁成这样,唉……”

 

“缥缈山?那不过是哄骗小孩子的传说,如果你要找借口,最好换一个不那么蹩脚的。”

 

他低吼着,执起身边的剑鞘,那是他引以为傲的佩剑,由最柔韧的金属淬炼而成,能够断成九节,化身为鞭,延展出不可能的长度。

 

那人却毫无反应,只是淡淡道:“你的阵法缺少柔性,最多三个时辰就会前功尽弃,下次不要用这么多血,并无益处。至于你的剑,九节连接处个个都是破绽,你还是收回去吧。”

 

“原来你已窥到了这么多的秘密,我绝不会放你走!”

 

他怒火中烧,九节剑已出鞘,剑锋凛凛,那人无可奈何,终于提起一只手,压在腰间的刀柄上。

 

刀鞘是乌黑色的,藏在粗陋的斗篷下面,没有一丝花纹,沉重得像是浓郁的黑夜,而将黑夜劈开的,是怎样锋利的光芒——

 

——他甚至没有看清楚,在他提剑的刹那,刀锋已经抵上他的脖颈,他甚至不知自己如何被斩中,只是向前扑倒,倒在沙堆上,啃了满嘴的砂砾。

 

在他身后,炽热的熔炉渐渐冷却,金属的辉泽消失殆尽,只余下一片死灰。

 

那是他一千个日夜的心血啊——他干裂的眼角淌下两行浊泪。他透过泪水,凝着眼前的人:“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

 

“杀人是要惹麻烦的,”那人回答,“再说,你这里的血腥味已经够重了。”

 

“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他挣扎着撑起肩膀,望向前方的人影,“不然我如何能甘心……”

 

那人本来已经要走了,听到他的话,还是回过身,淡淡道:“我叫南宫煜。”

 

“南宫煜,原来……原来是鼎鼎大名的南宫将军,琉璃城主……哈哈哈哈……”他的唇间含着威震四海的名姓,脑海回荡着灰飞烟灭的美梦,终于昏倒在黄沙中。

 

南宫煜收了刀,缓步走到村口,扒着枯井边缘往下看,却没看见一滴水。他无奈地摇头:“好好一口井,竟然被抽干了,好好的一个村庄,也被他给毁得七零八落,唉……”

 

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自言自语:“你说你要找缥缈山?”

 

南宫煜猛地转过头,才发现枯树下站着一个老头,老头身上没有半点内力散出,所以他竟全无觉察。

 

老头肩背佝偻,身形瘦削,身旁站着一匹比他还老的骆驼。

 

南宫煜诧异道:“你不怕我?”

 

老头反问道:“你连毁了我们村子的蠢货都不愿杀,我为什么要怕你?”

 

 

02

 

于是,南宫煜多了两个旅伴,一个老头,一头骆驼。

 

老头偻着腰,骑在骆驼背上,老头虽然很老,但骆驼还很壮实,步履平稳,在连绵的高丘与低壑之间穿行。

 

宁夏陆沉之后,夏海汲走了附近所有的水脉,从前的河流被黄沙埋入地下,后来,连地下的暗河也消失了,只剩下无穷无尽的沙海,沙海中散落着城市与村落的废墟,像一座座无人问津的墓碑,只有风穿行其中,用呜咽的低鸣声凭吊它们曾经的繁盛。

 

没有人能绘出沙海的地图,这里的大地是流动的,黄沙被风暴四处搬移,每隔几个月就会有一条路凭空消失,另一条路凭空冒出来,在这样的地方独行,想不迷路是很难的,南宫煜已经独行了七天七夜,仍然没有看到缥缈山的影子。

 

南宫煜走在骆驼前面,老人听见他背上的水壶传来的声响,皱眉道:“年轻人,你的水就快喝干了,如果不留一半给返程的路,你会死得很痛苦。”

 

南宫煜没有回头,依然在向前走:“我知道。”

 

“听说你是什么大将军?城主?你的身份这么尊贵,想必有的是钱财和名声,为什么非要来这种鬼地方寻死?”

 

“我别无选择,如果找不到缥缈山,找不到混沌,我活着会比死了更难受。”

 

“找到混沌?”老头连咳几声,“混沌只不过是传说中的异兽,比缥缈山还要缥缈,百年间没有人见过它的踪迹……怎么,你也要偷去它的鳞片来卖钱吗?”

 

“不,”南宫煜的声线依旧平缓,“我要杀死它,取出它的玉丹。”

 

老头沉默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这样的豪言壮语,隔了很久才问:“我听人城里说过,若能捡到一块混沌的鳞片,就能换到一幢院子,如果是它的玉丹,是不是可以买下整座唐城?”

 

南宫煜终于笑了,他回过头:“老先生,能不能买下唐城我真的不清楚,我只不过是为了救一个人。”

 

他笑的时候,两条眼睛眯成缝,眼底的皱纹终于微微舒展开来,他垂下眼,下意识地抬起手,轻轻抚摸挂在颈上的坠饰。

 

老头也看见了,捻在他指间的是一枚凤羽,羽毛舒展,色泽绚丽,在粗粝的风沙中,仍然熠熠生辉,不禁称赞道:“很漂亮的凤羽。”

 

南宫煜点头道:“因为是从很漂亮的头冠上摘下的。”

 

“佩戴这头冠的一定是个漂亮的女人。”

 

“当然,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在她……还活着的时候。”

 

南宫煜答过,脑海不由自主地浮起她的面容,她不仅漂亮,而且柔情似水,在他为天子领兵,平定叛乱,征战四方的岁月,在比沙海残酷百倍的沙场上,在那些痛苦难捱的时光里,是她抚慰了他的心。

 

他再次默念她的名字——翎妹,翎妹,甜蜜的记忆涌上心头,同时也伴随着尖锐的苦痛。

 

老头像是听见了他的心声,一双浊眼中也沉了下来。江湖已死,江湖已亡,为了财富和名声去送死的,一定都是傻子。可若是为了情,那便不同了。他缓缓道:“年轻人,你实在是很幸运,通往缥缈山的路只在季风东行时出现,每年最多出现十天,十天之后,就算是神仙也别想找到它,今日刚好是季风起时,十天之内,你能回来吗?”

 

南宫煜的神色一丝不苟的神色,沉声道:“你只要带我去,如何回来是我自己的事。”

 

老头骑在骆驼背上,颤颤巍巍地抬起手:“你能看到那条路吗?”

 

脚下的确有一条路,被两座沙丘夹着,蜿蜒曲折,他挑眉道:“你是说,黄沙茫茫中,那条通往东南方的路吗?”

 

“你的眼睛果然很好,连我都看不清那条路通往何方,人们说缥缈山缥缈无形,唯有到了山脚下才能看到它的全貌,那个方向是先人曾经指过的,我并没有亲自走过……”

 

南宫煜怔了一下,抱拳道:“多谢老先生!”

 

不等老头说话,他便迈起大步,往东南方走去。

 

风暴是那么剧烈,卷起滚滚黄沙,很快便将他的背影吞没,老头眨了眨眼,将骆驼拴在道旁的老树上,自言自语道:“不过十天而已,我姑且等上一等吧……”

 

一天,两天……沙海对面始终没有半个人影,到了第九天,夕阳沉下地平线,老头收了睡袋和行囊,放在骆驼背上,喃喃自语道:“唉,看来我差不多也该走了……”

 

老头的话音被风吹散,骆驼忽然一惊,兀自奔了出去,驼铃声没入风沙,老头抬起头,侧耳倾听,发现那声音似乎停在半途,不再远去,他静静地等着,终于,骆驼从黄沙中钻出来了,背上多了一个人。

 

那人是南宫煜,他真的回来了,只是完全变了一副模样,谁也不知他经历了什么,他身上的斗篷已经不见,腿脚和后颈露出大片皮肉,被阳光灼烤得通红,肤上随处可见撕裂的伤痕,有的结了痂,有的还在汩汩淌血,他趴在骆驼上,看上去竟像是个死人一般。

 

老头不由得迎上去:“年轻人——”

 

死人的眼睛奇迹般地睁开了,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完整,唯独那双眼睛依旧乌黑明亮。

 

他喝了老人递来的水,从骆驼背上翻起来,动作很缓慢,很吃力,但站回到地上时,他又是那个南宫煜了。他张开五指,手心摊放着九枚鳞片:“老先生,你拿去换房子吧,我的行囊早就丢了,只能带出这么多。”

 

老头垂下浊眼,那鳞片在阳光下泛着瑰丽的光芒,几乎令他不敢相信:“你真的杀死了混沌?”

 

“是的。”

 

“你取到了它的玉丹?”

 

“是的。”

 

“你快说说,混沌是什么样子的?”

 

南宫煜沉默了片刻,才说:“它就像这沙海本身,它的身躯比缥缈山还要高,它走路的时候,四足如车轮碾过大地,将天地间的一切都碾成碎片,他呼出的气像是火山的吐息,所经之处飞沙走石……”

 

“这样的异兽,要如何才能杀死?”

 

“需要耐心而已,我和他战斗了整整十天十夜,终于耗尽他的体力,割断它的喉咙,它倒下的时候,黑色的血化成一泊血潭,它的身躯沉在潭底,过不了多久,就会被风沙埋葬吧。”

 

老头捏着鳞片,枯瘦的手指不住颤抖:“你果然是大英雄,从来没人杀死过混沌,只要把这个消息带到城里,唐城一定会为你沸腾的……”

 

南宫煜只是摇头:“可我该走了,我要去的地方也不是唐城。”

 

“你要去往何处?”

 

“我还要去很多的地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南宫煜答道,又把手抬到胸前,用沾血的手指轻轻触碰那一枚凤羽。

 

那凤羽本是纯净夺目的金黄色,可是,尾端却沾了殷红的血,血丝渗进纤细的绒毛中,掩去了原本华美的光泽。

 

“英雄,你的凤羽好像弄脏了……”老头提醒道。

 

南宫煜怔了一下,很快答道:“无妨。”

 

他又抬起手指,抚过那片凤羽。令老头不解的是,他干裂的嘴角竟浮起一丝淡淡的笑容。

 

 

03

 

路是没有尽头的,就像云梦的水。

 

楚湘之地,河泽遍布,大小湖泊如朱玉落盘,泛舟泽中,举目尽是辽阔无边的碧色,蒹苇莽莽,白雾漫漫,若能把这里的水挪一些到沙海,荒漠里该生出多少绿洲——南宫煜忍不住这么想。可惜世间的事常常不如人意,幸与不幸,从来都不是均等的。

 

他曾经是世间最幸运的人,曾在众人艳羡的眼光中牵过阿翎的手。赵霜翎是当朝天子的亲族、高高在上的郡主,而他是平定游侠叛乱,立下赫赫战功的护国将军,这一桩婚事由天子亲自主持。京城内外,万人空巷,只为一睹他们的风姿卓容。

 

可是,在他们的孩子降生的那刻,他又成了世间最不幸的人,从仙国到地府的距离,不过一步之遥。

 

脚下的船摇摇晃晃,他的思绪也漫无边际地飘荡,船头撑篙的是一名女子,穿着苗人的衣装,腰肢纤细,披肩上绣有花团锦簇,明媚鲜艳,她的性情也像花团一般活泼,一路上哼唱着清恬的歌曲。

 

她唱了一阵,见船头的客人默然不语,兀自出神,便停下来问道:“都说复姓的公子多痴情,看来此话果真不假,客人,你是在思念你的恋人吗?”

 

南宫煜回过神,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她又说:“客人,你知道吗,云梦泽的白雾是帝江的吐息,我们怕是已经驶进了它的嘴里,再往前就是它的肚子,你怕不怕?”

 

船尾摇橹的男子终于听不下去,提声道:“黛帕,你不要再吓唬人了,客人是大将军,当然不怕啦。这水路已经许多年没有人通行了,他是第一个来找我们的。”

 

两人互称季果和黛帕,是南宫煜在云梦找来的旅伴,楚山湘水,从来不缺乏神秘。两人谈话的内容,南宫煜只能听懂不到半数,只知道他们出身苗疆,是一对年轻的夫妻。

 

与陌生人联手结盟并不是那么容易,他只得亮出自己的名号,亮出自己的刀,才赢得他们的信任。

 

南宫煜眺向远处,问道:“我看这雾气越来越浓了,我们是不是接近了?”

 

船尾的季果加快了摇橹的动作:“看这阵势,大约天黑前就能到。”

 

一叶小舟载着三个人,在浩渺无边的烟波中穿行,烟波虽然皓白,却一点也不温和,雾气像是从沸滚的水中蒸腾而出,又热又闷,几乎叫人融化。不知过了多久,白雾中隐隐显出一个淡黑色的轮廓,形状规整,像是某种人造的建筑。

 

小舟立刻调转船头,抹开迷雾,往影子的方向驶去。没用多久,船身猛地一震,船头撞上了浅滩。

 

“客人,我们到了。”黛帕愉快地说,纵身跳入水中,这里的水面刚漫过脚踝,她的手脚腕上都系着铜铃,随着她轻盈的动作,发出清脆的振响。

 

南宫煜也从船上跃下,紧随黛帕的脚步,淌着水往高处走。季果拴了船,跟在两人身后。

 

谁能想到,这湿热的迷雾之中竟藏着一座岛屿,岛中央比边缘更高,最高处有一座青砖堆砌的石台,高耸入云,表面已被侵蚀得斑驳不堪。台顶矗立着六根白玉石柱,尽头隐在雾气中,仿佛直顶天际。

 

南宫煜仰头眺望,喃喃问道:“这里就是祭祀坛?”

 

黛帕点了点头:“在三圣灵还主宰天地的年代,这里就是苗人祭祀帝江的场所,每一年,苗人都要聚在此地,在坛顶燃起圣火,献上活祭,以供帝江享用,可是现在,三圣灵早就无人问津了,只有村子里最老的老人,还记得祭祀用的秘术。”

 

南宫煜不解道:“那么你为何会知道这些?”

 

黛帕莞尔道:“因为那个老人便是我的外祖母,我央求她把秘术告诉了我。”

 

季果:“客人,我们趁着天色,尽快攀上坛顶,今夜就在上面歇息,到了明早,我们用秘术将帝江引出,要杀死它,还得要靠你的力量。”

 

他点头应下:“如此便好。”

 

夜幕很快降下,百尺高台孤然耸立在云梦泽深处,缭绕在身旁的不知是云是雾,天不可触,地不可及,整个世界都是灰黑色的,只剩脚下一片方寸之土。

 

南宫煜倚靠着白玉石柱,隐约听到不远处苗人夫妇的对话,他们在说着未来的事,说要把帝江的半颗玉丹拿去卖掉,给羡儿充当四年的学费和路费,他天资聪颖,理应去青城习武,长大后建功立业……

 

羡儿,羡儿,好个令人羡仰的名字……南宫煜独自蜷缩在毯子里,昏昏沉沉听着,他想到自己也有过一个孩子,名叫生儿。他想到阿翎身怀六甲的时候,曾依偎在他的怀里,用世上最温柔的声音说,“煜哥,我好欢喜能够守在你身边,不再与你分开,南宫虽非大姓,却出了一个实打实的英雄,如今你已是天子的嫡亲,获赐琉璃城,你祖上的夙愿总算实现了。希望我们的孩子可以不再忧虑,享尽天乐,长命百岁,不如我们就为他取名作长生,你说好不好?”

 

他在她的耳畔呢喃道:“好,这是个再好不过的名字。”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他和翎妹的孩子,长大后就是这琉璃城的主人,他将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享尽人间所有喜乐……

 

他在半梦半醒中握着翎妹的手,聆听襁褓中的女婴发出嘹亢康健的啼哭声,他离家已经太久,早已不记得女儿的面容,他只是时时做梦,梦中琉璃城鲜花盛放,翎妹将襁褓抱在怀中,脸上洋溢着幸福快乐。

 

每个梦都难以避免破碎的结局,金色的日光倾洒在玉白色的石柱上,他微微睁开眼睛,活动僵硬的筋骨。朝阳再一次升起,他的时间又少了一天。

 

他看到黛帕的身影,她站在祭祀堂中央,沐着初升的光,翩翩起舞。

 

 

04

 

六根白玉石柱上,全都点了火焰,熊熊的火光燃烧,映红了半片天空。季果用一根木笛奏响祭乐,乐声婉转而绵长,变幻莫测,黛帕就在这乐声中舞动,脚上和腕上的铜铃响动,刚好与乐声相和,青石砖上映出六个舞动的影子,光怪陆离。

 

这就是苗人代代相传、弥时悠久的秘术,以女子之身为活祭,吸引爱好舞乐的圣灵。来自上古的旋律穿透了时与空,忘情的舞动则牵起了天与地。南宫煜定睛远眺,在那云雾的尽头,真的浮现出巨兽飞翔的身影。

 

帝江来了,它魁梧的身躯被丹火包裹着,六只巨足粗似天柱,它扇动着四只巨大的翅膀。刚好悬在祭祀坛的上方。

 

火焰熄灭,地面摇撼,远处的泽水掀起惊涛骇浪,浪头甚至溅到了百尺高台上。台上的人不得不运功提气,凝住脚下的力量,不然就会被吹落台下,摔得粉身碎骨。

 

黛帕还在舞动,对降临头顶的神祗浑然不觉,笛声却骤然停止了。因为季果开始行动了。

 

他从木笛一端抽出长而细的尖针,割断了悬在肩上的丝线,一张看不见的网从白玉石柱顶端坠下,那是昨晚他花了整夜布置的陷阱,网是用天山雪蚕丝织成的,柔韧而细密,只有这样的陷阱,才能够困住这样的巨兽。

 

帝江本以降落坛心,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它的祭品,在发觉头顶的桎梏后,立刻离开祭台,试图腾起升空,来自天山的雪蚕丝牢牢缠着它的六足和四翼,它扇动翅膀,奋力拉扯,竟将固定蚕丝网的石柱连根扯断。

 

石破天惊,山摇地转,帝江的翅膀已经割破了网,季果高喊道:“客人,该你了!”

 

南宫煜的刀已经出鞘。

 

他站在风暴中央,足下没有半点不稳,在季果的喊声结束时,他已高高跃起,将乌黑色的刀抽出。

 

那是足以劈开黑夜的刀锋,比巨兽的翅膀还要坚硬百倍。刀刃瞄准翅膀和身体的连接处,刀斩过处,牵出狰狞的筋骨和模糊的血肉。

 

帝江拼命挣扎,黄囊似的身躯在祭台上扭动,健壮的巨足踩碎了石柱,踩碎了青砖,每一步都发出天崩地裂般的巨响,季果把黛帕扑倒在一旁,害怕她的血肉之躯被巨兽踏成泥浆。

 

南宫煜站在帝江的背上,刀刃牢牢地嵌进它的骨肉,每一次拔出,便瞄准下一只翅膀,骇人的寒光闪过。最后一根翅膀也被连根斩断,帝江沉重的身躯向一侧倾倒,坠到自己的祭坛上。南宫煜高高跃起,纵刀而落,像划破黑暗那样划破它皮囊似的身躯。

 

血,黑红色的血从长而深的伤口中涌出,如瀑布一般染红了祭坛,又从青砖上漫下,染红了周遭的水。血气在云梦泽的蒸腾下四处弥漫,将天地染得一片猩红,宛如阴曹地府。

 

曾如神祗一般的圣灵,就这样死在了锋利的屠刀。黛帕站在残破的祭祀坛上哭了起来:“帝江……帝江死了,祖上代代相传的圣灵竟被我们杀死了……”

 

季果抱着她,安慰她道:“圣灵早就已经不在了,帝江不过是个吃人的怪物,杀了它,也是为了造福我们的孩子。”

 

南宫煜取下颈上的凤羽坠饰,他的动作是那么小心翼翼,他把凤羽托至半空,将化散成汽的玉丹重新纳入其中,金色羽毛微微颤动,很快便染上了赤红的血色,边缘沉甸甸地垂下来。

 

帝江的遗骸失去玉丹,迅速腐朽,皮肉化成灰烬,四处飞散,只剩下一具嶙峋的枯骨。

 

季果觉察到身边的异状,上前抓住他的衣领,质问道:“你在做什么?你拿走了全部的玉丹,交出一半来!”

 

南宫煜道:“帝江的骸骨都是你们的,还有翅膀上的鳞羽,你只要拿上几片,就可以换来很多钱,足够送你们的羡儿去青城走上二十个来回。”

 

季果愤怒道:“可是我们约定的是半颗玉丹!”

 

“玉丹不能给你,如果你不答应,就问问我的刀吧。”

 

季果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南宫煜真的抽出了刀,用那柄杀死帝江的刀,指着对面的盟友。

 

他的身上沾满了血,他不再是那个彬彬有礼的客人,他的声音变得低沉而冷酷,他的刀仿佛随时会落下来,像斩杀异兽那般,斩杀一双无辜的苗人夫妇。

 

季果望着他,不住地摇头:“你不是大将军吗,汉人的将军,都像你一般不守信诺吗?我们将你当做盟友,你却欺瞒我们,你……你简直比吃人的帝江还要贪婪!”

 

面对季果愤怒的指摘,他只是沉声道:“我知道你们和我联手,不过是想要赚钱,好让你们的孩子可以去青城习武,可我要它的玉丹,也是为了我的孩子。”

 

“你是将军,是城主,声名显赫,家财万贯,你的孩子还有什么得不到?”

 

南宫煜的神色终于有了变化,他沉声道:“你们怎敢如此断言?你们的孩子至少可以常伴身侧,可她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她的父亲也被迫与她分离,她的悲运从出生起便定下了,这世上的不幸本来就有千万种,你们又能懂得几分呢?”

 

季果终于不再说话。

 

黛帕也不再唱歌了,没有人在刀刃架上脖子的时候还能够唱歌的。

 

她只能埋下头,默默地撑着一只飘摇的小舟,载着曾经的盟友、如今的陌路人,驶出血漫的云梦泽。

 

南宫煜站在船头,将刀牢牢地握在手中。他早已记不清这是多少次旅途,他手背上的青筋愈发厚密,眼角的皱纹愈发深邃,像是树干里生出的一叠叠年轮。他视而不见,他的眼里,只有一寸一寸漫上凤羽的血。唯有那赤红的颜色,记录着岁月的流逝。

 

来时的路被白雾包裹,归途却沐在一片血色之中。他也不知道,在这路前方的人世中,还有多少苍凉与悲怆在等待着。

 

 

05

 

滨海之城青岛,有着东宋大陆最繁盛的渔港,捕捞船打下的鱼虾贝蟹,在水桶里叠得密密麻麻,用斗车一装,马不停蹄地运往大陆各处,还在张牙舞爪的时候,就已经踏上通往餐桌的路了。

 

捕鱼人最怕的就是暴风雨,瞭塔上的当值看到西边滚滚乌云,急忙爬下塔梯,往码头上跑,沿路高喊:“雨来啦,快躲啊。”

 

一声惊雷轰然而落,乌云追着他的脚步,迅速往陆上压来,商贩们手忙脚乱地收拾摊子,把没卖出去的鱼虾拢进竹篓,拎着抱着,往屋子里跑。船夫们则从屋檐底下涌出来,竞相奔往码头,踏着满地鱼鳞,来到各自的船前,忙不迭地卷帆,落锚。

 

船夫们七手八脚,有的抬了铁锚往水里扔,有的拾起胳膊粗的铁链,把飘摇的船头和地上的桩子绑在一起,暴风雨虽然时间不长,但威力不容小觑,倘若船飘到海上,定会被浪头打翻,一艘船的造价少说要半年的收成,半年的苦命钱打水漂,任谁也受不了。

 

船夫们干完活,急急忙忙地躲回屋,豆大的雨点迎头砸下,砸在油毡布撑起的棚子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动,跟擂鼓似的,一群渔夫和商贩就躲在底下,点起旱烟,把海鲜往锅里煮,有些等不及的馋鬼,直接掰下新鲜的蟹腿,沾着酱油就往嘴里送,吃得满嘴油光。

 

“准是青蛟又感冒啦。”人们开着玩笑,眺向海上如黑夜一般的天色,没想到却看到一个人影,穿过婆娑的雨幕,钻进屋檐底下。

 

来人用斗篷盖了脸,水顺着帽檐往下淌,很快在地上汇成滩,他抹了一把脸,提起粗哑的声音问道:“外面那些船可是你们的?”

 

屋里的人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好奇地望着门口的水人。隔了一会儿,有人答道:“船有六条,一半是袁老三的,两只是哥几个凑钱买的,最小的那只是李瘸子的,怎么,莫非是官府来查数?”

 

来人摇头:“不,我只是想买一艘船,现在出海。”说着把兜帽掀去,又摸出一只鼓鼓的钱袋,丢在桌上。

 

此人正是南宫煜,他脸上的沟壑又深了许多,眉心皱成一团,神情肃穆,全然不像是在说笑。可屋檐下的船夫们却发出哈哈的笑声。笑够了,才有人再度开口:“客官啊,海上有海上的规矩,甭管您有多急的事,等雨停了再说吧,价钱好说,现在出海,不是给青蛟填肚子吗?”

 

南宫煜不答,只是把钱袋打开,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取出来,摊放在桌面上。

 

棚子的气氛变了,那钱袋里装的并不是银子,而是奇禽异兽的身体部件,重明鸟的眼珠,屏蓬的跖骨,当康的獠牙……全部都是稀世珍材,随便哪一件都足以买下这座码头。

 

南宫煜的动作不紧不慢,视线微微抬起,徐徐扫过众人:“你们只消把船卖给我,我便把这袋子留在此处,我若是给青蛟填了肚子,这些宝贝就都是你们的,如此划算的生意,真的没人做?”

 

钱袋掏空的时候,角落里有人站了起来:“我做。”

 

这人就是李瘸子,他一瘸一拐地走出棚子,走进瓢泼般的雨中。

 

南宫煜跟着他,一路走到码头最深处,见他抬手指道:“这就是我的船。”

 

他的船果然是最小最破的一只,但南宫煜并无迟疑,快步走上前去,解链升锚。

 

锚起后,船体像是脱缰的野马,剧烈挣动着往前跑,南宫煜拼命扯住帆绳,可是风卷着船身左右晃动,摇得仿佛醉汉一般,他咬着牙,把碍事的斗篷从肩上甩脱,彻底暴露在雨水中,和暴戾的风雨僵持,可他终究不是海边人,操船的本事并不如意。这时,他身后传来一个毋庸置疑的声音:“换我来,你去船尾坐下。”

 

他这才发现李瘸子也上了甲板,两人一船已经离岸几仗远,他自知无路可选,只能把帆绳交给对方。

 

李瘸子在岸上虽是瘸腿,到了船上却比鱼还灵巧,帆绳被他牵得服服帖帖,船身仍有微摇,但比方才平稳得多。他倚着船桅站立,回头对船尾的人道:“想不到有朝一日我竟能对护国大将军下命令。”

 

南宫煜挑起眉毛:“你认识我?”

 

李瘸子哈哈大笑,几乎要笑弯了腰,许久才说:“我当然认识你,你忘了当年途径沙海时路过的村庄吗?”

 

南宫煜的脸上终于有了惊色:“那是……我狩猎混沌时的事,莫非你就是那个冶炼金属罂粟的青年,你的变化怎会如此之大?”

 

李瘸子冷冷笑着:“大将军,这就过奖了,我这点区区的变化,怎能和您相比呢。”

 

南宫煜感到一阵恍惚,原来时间已经过去如此之久,青年已经变得如此沧桑,而自己呢?他垂下头,想从海面上窥视自己的模样,可惊涛骇浪将海中的倒影打碎成千万片,根本看不清楚。

 

李瘸子又笑了起来:“所以,我早就知道你出海是要去捕猎青蛟,在被你害的身败名裂,前功尽弃之后,我便在青岛的码头等着,等待这一天的到来。除我之外,你找不到第二个人愿意把船借你。”

 

南宫煜沉默良久,叹道:“是我输了,在这茫茫海上,我不懂操船之术,只能任你摆布,说吧,你究竟想要怎样?”

 

李瘸子的嘴角向上咧起,似笑非笑:“我只是想亲眼看着你会怎么死,我想知道像你这般矜贵的人,是怎么走上末路的,那场面一定精彩得很,一定值得我等待这么多年。”

 

南宫煜沉下脸道:“在这船上我虽不敢动你,却也不会由你宰割。”

 

李瘸子却又笑了:“大将军啊,你可真是蠢得可笑,我何必要亲自动手,只要将你带到青蛟面前就行了。你以为自己斩了几只大鸟,屠了几头野兽,就能对付青蛟了吗?那可是混着龙血的上古圣灵啊。”

 

南宫煜怔了一下,表情很快恢复了平静:“很好,你快将我带到青蛟面前吧,我已经等不及了。”

 

李瘸子从喉咙里发出不屑的哼声:“怎么,大将军的名声已经填不饱你的胃口了吗?这一次想当屠尽天下圣灵的大英雄?我总算明白了,像你这样的人,为了混取功名,天底下没有不能做的事。”

 

许是感到语言的徒劳,这一次他没有答话,李瘸子也不再看他,收回视线,专心掌帆。

 

雨幕是那么厚,他几乎看不清船头上的背影,但那只瘸腿底下空荡的裤筒,他却看得真真切切。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茫然,记忆在他的脑海中变得错乱。李瘸子故意将船摇得跌宕,他感到胃里翻江倒海,头脑也不甚清晰,恍惚中,他仿佛穿行到更远的过去,身披将军战袍,奉天子之命挥刀,他的鼻下弥漫着鲜血的味道,耳畔充斥着濒死的哀号,最终,在记忆的尽头,他看到翎妹的脸。

 

郡主赵霜翎,哪怕身披战袍和银甲,仍然无法掩住她娇美的脸庞,而当她换上华裙、戴上桂冠,她便是那死灰色的天地间唯一怒放的鲜花。

 

他的脚底平稳了许多,也再不惧怕船身的摇晃,是翎妹再一次拯救了他。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翎妹。杀人又如何,屠龙又如何,只要翎妹的心愿能够实现,自己堕落沉沦又有何妨。倘若在这世上,只有百种异兽的鲜血能换得翎妹的安息,屠尽天下圣灵又有何妨。

 

“看啊!你看到了吗?!”他听见李瘸子兴奋的呼喊。

 

 

06

 

雨幕尽头,海平线已经彻底消失,天地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抹成一片灰黑。

 

海面在倾斜,像是一座山从海底徐徐升起,然而山是静的,会升起的绝不是山。

 

李瘸子的船已经濒临极限,他收了帆,任由船身被浪卷得颠簸飘摇,可是他全然不在意,只是兴奋地望着渐渐升起的海面:“这就是青蛟,它已经来了!”

 

巨兽终于从海中浮起,头部一直突入天际,尾巴却还浸在水中,两只浑圆的眼睛犹如日月同辉,俯瞰着海上渺小似蝼蚁的帆船。

 

“青蛟是住在海里的龙,”李瘸子说,“它的鳞比铁器更坚硬,根本没有弱点,你莫非真的妄想能杀了他。”

 

南宫煜不语,他从船尾站起身,只是仰着头,望着那翱翔于天海间的巨龙的身影。他的眼中也闪着光辉,虽然如萤火般孱弱,却一直没有熄灭。

 

李瘸子的神色变了,在这样的孤海上,一面是暴戾的圣灵,一面是即将赴死的同类,他硬如磐石的心也难免松动,他望着南宫煜的侧脸,故意提高声音:“你怕了吗?告诉你,我是绝不会把船驶回去的……”

 

南宫煜只是简略地答道:“不必。”

 

他的嘴角竟勾起一丝笑意。于此同时,青蛟张开嘴巴,从喉底泄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吼,向海面俯冲下来。

 

它的身子重新没入海水,惊涛骇浪瞬间便把船推出几丈远,这船对它庞大的体躯而言,实在太过微小,很难瞄准,一个人若要捕捉一只脚边的飞虫,也怕是没那么容易的。

 

船荡远了,船尾的人却不见了。一个浪头过后,那人已站在巨龙的头顶,一只手牢牢地擎着它的角。

 

李瘸子愕然地张大嘴巴,他根本没有看清南宫煜是如何跃上去的,就好像当年的沙海,他没看清的那斩向自己的一刀是如何落下的,他自诩有一双老鹰似的锐眼,可是,南宫煜的刀是那么的迅捷,竟远远快过了他的眼睛。

 

青蛟钻入云端,又沉下水底,它以摧枯拉朽的态势纵行于海上,不住地翻搅这灰黑色的世界,像是要把大海颠倒,把穹幕震落,可是,南宫煜站在它的头顶,稳稳地握着它的角,以凡人之躯,御龙在天。

 

青蛟的确没有弱点,没有可以切断的翅膀和咽喉,但它始终是活物,坚硬的鳞甲底下有血和肉,南宫煜拔刀出鞘,向他的头上斩去,一次又一次,不知疲倦。

 

那刀像是他手臂的延伸,纯粹,简单,但却足以致命。

 

终于,他的刀穿破鳞甲,在青蛟的头颅上划出一道伤痕,大雨里混进了巨兽的血水,血被暴风裹挟着,夹在云层中,一直飘到岸上,化作淋漓的血雨。码头上的人看到雨水变红,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计,举目远眺。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只看到从天而降的雨滴愈发浓稠,散发着腥苦的味道,将屋檐、毡布、桥板、船帆,统统洗刷得一片赤红。

 

血雨下了整整三天三夜。

 

李瘸子已经精疲力尽,他蜷缩在船舱中,视线模糊不清,在这世界末日一般的血海上,只有一道光一直亮着,那是冷冽清澄的刀光。收在一柄极黑的鞘里,一旦出鞘,光辉可与日月比肩。

 

雨停的时候,乌云也散尽了,朗澈的阳光倾洒大地,青岛从未有过这样明媚的天气。

 

南宫煜站在码头上,他身上的皮甲千疮百孔,左边的腿从膝盖向下以奇怪的角度弯曲着,如今他也是折腿的瘸子了,他的视线扫过面前的人群,扫到李瘸子的时候,多停留了片刻,李瘸子也望着他,眼神中已经没有得意,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恐惧。

 

那是凡人面对怪物才会有的畏惧,装满珍宝的钱袋又回到了他的手里,没人敢收他取的钱财,码头上所有的人,都不敢多言一句。

 

这样的场面他并不陌生,七年前,那个本该洋溢着喜悦的日子里,琉璃城里的南宫府,也像此时此刻一样,笼罩在死一般的寂静里。

 

那是他与翎妹的寝殿深处,他赶走了所有的仆人,只留下几个接产的大夫和伺产的丫鬟,这些人还是看到了惊人的那一幕。

 

寝殿之中无人做声,可透过他们脸上的表情,却能能够听到骇然的呼声:“大将军和郡主殿下生了一个蓝血的孩子,天子……天子若是知道了……”

 

翎妹的身体虚弱地瘫倒在床上,双目紧闭着,脸上没有一点血色,鼻下的呼吸也渐渐停止。大殿之上,空气浓稠得仿佛凝滞,只有婴儿在襁褓发出的啼哭声,依然嘹亮,依然含着生意。

 

南宫煜挥起刀,斩杀了在场的所有人,大夫和丫鬟的血洒在寝殿的地面上,淌得到处都是,就像此时此刻,青蛟的血洒满了码头。

 

从那时起,他便开始不停地剥夺生命,不论是人,还是异兽,一个接一个地成为他刀下的亡魂。

 

他又一次抬起手,轻抚颈间的一枚凤羽,紧密梳列的羽毛之间已经全然看不到金色,只剩下满目鲜红。

 

只差一步,翎妹的夙愿就能够化作现实。

 

他终于该回家了。

 

 

07

 

琉璃城坐落于南疆山谷之中,以盛产琉璃而闻名。从山顶上俯瞰,千户琉璃瓦在夜色中泛着五光十色,景象如梦如幻。

 

月色中,一个男人缓缓穿过城门。

 

他走得很慢,因为他只剩下一条健康的腿,他走得很静,因为他已没有多余的力气说话。谁能想到,这个风尘仆仆,伤痕累累的男人,竟是这座城的主人。

 

南宫府在琉璃城中央,进入正殿之前,必须路过一条长长的走廊,那是南宫家的祠堂,沿途摆放着先祖的排位,被穿透窗棱的月光映照着,神圣而肃穆。

 

然而,南宫煜只是匆匆路过,连看也没有看上一眼。

 

他曾经对这间祠堂恨之入骨,他的童年从未得过父母的慈爱,为了继承南宫家的刀法,他从三岁起便承受着非人的锻炼,十六岁那年,他的刀法臻如佳境,然而,真正的磨难才刚刚开始。彼时,朝廷遭遇前所未有的宗族叛乱,他遵循父命,入军征战。他明明不喜杀戮,可为了讨取功名,他斩杀无数叛党,立下赫赫战功,终于赢得护国大将军的名号,和这座地处南疆的城池。

 

在遇到翎妹之前,他一生都只为南宫家的夙愿而活,翎妹是他人生中唯一的意外,郡主赵霜翎——这个绝世无双的女人,竟能抵去他心中的怨恨。

 

阔别多年,他终于要见到翎妹了,他的胸口震动不已,可是,琉璃城为何如此安静,如此冷清,与他记忆中的样子相去如此之远?

 

在辉煌灿烂的琉璃之下,寂静如浓雾般蔓延,像是要将他埋葬一般。

 

他匆匆推开寝殿的门扉,却因室内的景象而愣住了。

 

室内一片晦暗,厚厚的窗帷盖住了朗澈的月光,在终于适应了光线之后,映入眼帘的竟是满目的废墟。

 

房内的陈设没有一处是完整的,地面上散落着各类碎片,有些属于檀木的台柜,有些属于琉璃的饰器,它们都被砸碎了,房间四角的立柱上挂满了钝器的划痕,床帐被撕裂成凌乱的布片——如此情形,唯有废墟可以形容。

 

莫非南宫府被洗劫了吗?可是,府上的守卫还忠实地列在门外。

 

他不会忘记,这府里曾经留下多少幸福时光,他也不会忘记翎妹临死前的嘱托,“一定要让生儿过上普通人一般的生活”,可是,一个天生蓝血的孩子如何能够普通?在翎妹死去后,他纵刀杀死了所有产医和仆佣,这是守住秘密唯一的办法。莫非是那些人的魂灵,还驻留在这殿中吗?

 

他的生儿又在何处?

 

带着满心惶意,他艰难地移动到窗边,将窗帷掀开。

 

月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看到一个背影,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背后,身上的衣衫比自己的还要破烂,那背影猛地回过头,眼睛透过凌乱的刘海盯着他,他不由得惊呆了,他屠戮了无数的异兽,却没有见过比这更冷的眼睛。更难以置信的是,它们竟属于一个年轻女孩,脸庞带着未熟的稚气,容貌几乎与翎妹如出一辙。可除了容貌之外,她们竟无一处相似。

 

“什么人!”她用尖刻的声音问。

 

南宫煜喃喃地说,“……生儿,你是生儿?你真的是我的女儿?”

 

南宫长生凝着对面的男人,眉头颦起,脸上的神色逐渐由惊讶转为愤怒:“你是南宫煜!十八年前你抛弃了我,事到如今,你竟然还敢站在我面前!”

 

“我……”他竟不知如何回答,十八年来,他的心中只有翎妹的嘱托,只为了翎妹的夙愿而活。他为了换取女儿的自由而屠尽异兽,却没有一次想象过女儿的模样。

 

他的时间仿佛停滞在十八年前,现在,他如置身梦境一般,望着对面陌生的面孔,半晌才答道,“生儿,爹是为了你才离开的,为了你能够自由自在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南宫长生仰起头来,发出森森的冷笑,她笑得那么厉害,肩膀抖得像是风中的纸片:“这就是你说的自由自在吗?将我关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让守卫终夜终日把守在门外,这就是你说的正常人的生活吗?”

 

南宫煜感到刺骨的凉意,哪怕在最艰辛的战斗中,他也不曾畏缩过,可此时此刻,眼前的亲生骨肉,竟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难道这就是帝王之血吗,莫非他与翎妹真的诞出一个怪物吗?

 

他强迫自己甩开纷杂的念头,用沙哑的声音辩解道:“爹……爹是迫不得已,不过从今往后,你真的可以自由了,来,看爹给你带了什么礼物。”

 

他慌张地从颈间解下那枚坠饰,托到女儿的眼底。

 

南宫长生却看也没看一眼,只是用利刃般的眼神凝着父亲的脸庞,眼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厌恶。

 

“生儿,爹这就为你……”

 

他的话没能说完,对面的女孩便发出一声如野兽般的高吼,她忽然上前,从父亲腰间拔出了那把漆黑色的刀。

 

南宫煜不由得后退了一步,瘸脚打了个趔趄,身体倚向窗棱,将窗帷彻底拽下。

 

月光从窗中倾泻而入,映着南宫长生的脸庞,那张没有寻常人的红润血色,反而冷冽如冰的脸庞,她又向前踏了一步,美丽的脸上溢满了愤怒。

 

她提刀,送刃,动作生疏得像个新手,稍微学过武艺的人都能轻易避开。可南宫煜却没有动,没有做出任何抵抗。

 

寒光在月下闪过,刀锋洞穿了南宫煜的胸膛。

 

南宫煜愕然地张大了嘴巴,他比任何人都懂得那把刀的锋芒,它是南宫家的珍宝,本该经由他手传给他的生儿,亲手将绝世无双的刀法传授与她,可是现在,他的生儿却将凌冽的锋芒埋进了他的心口。

 

“我恨你,十八年来,我一直想着如何能杀了你,无人教我武艺,我便偷偷地看,偷偷地学,就是为了这一刻,我能亲手杀了你。”

 

南宫长生的眼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芒,比胸前的刀更加尖锐地刺向他,可他的嘴角却扬起一抹笑意:“生儿,生儿……是爹太没用了,没能让你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你至少有了正常人的情感……你杀我,我不怪你……”

 

南宫长生垂下眼。本该金光灿灿的凤羽已经变成幽暗的猩红色,沾血的羽毛扭曲着,拧出丑陋又狰狞的形状。

 

他的胸口血流如注,他伸出颤抖的手指,将那一枚凤羽戴在女儿的领口,口中喃喃道:“……你生得好像她,好像我的翎妹……这是她送给我的宝贝,你要记得这份美……要记得……”

 

南宫长生本想要甩开他的手,却因最后这一句话而迟疑了。

 

南宫煜的手从她的身前滑脱,身体虚弱地瘫倒在地上,彻底不动了。

 

 

08

 

月亮爬上中天,笼罩琉璃城的寂静更深了一分。

 

这座辉煌灿烂的殿中的血色,也更深了一分。

 

一个佝偻着腰的老人从黑暗深处走来,是傅太师,他目睹了方才荒唐的一幕,脸上却没有丝毫惊色。他的目光在城主的尸体上流连。这样一个出身小姓世家的武学天才,实在称得上人中异类了,而异类总是很难为人所容,在哪里都不例外。

 

十八年前,他奉天子之命,跟随郡主赵霜翎从京师来到琉璃城,名义上侍奉南宫一族,实为监视南宫煜的动向。南宫煜的锋芒实在太过显盛,早就引起天子的警觉,本来赐婚赐城是妥帖的笼络之举,没想到,这双夫妇却诞下了一个蓝血的女儿。

 

蓝血是天子之血,即便在赵氏内部也是凤毛麟角,天子又怎能容忍这样的血脉留于外族。按照天子定下的规矩,南宫长生要被赐予如意爵的封号,八岁时独自离家前往夏海,在孤舟上度过余生,可是倘若将她带走,他怕那痴情的城主会做出反逆之举,酿成恶果。所以,自己才替他瞒下郡主的死讯和生儿的身世,又将王族的秘术告知与他。

 

如今,南宫煜死在女儿的手上,正是他所期盼的结果。所以他非但不意外,反倒松了一口气。

 

南宫长生提着刀,站在他的面前,一字一句道:“我杀了人,是要偿命的,我打不过守卫,也逃不走,你尽管惩戒我吧。”

 

她瘦弱的肩背站的笔挺,高昂着头颅,尚且稚嫩的脸颊上神情紧绷,像是受惊后拼命示威的野兽一般。

 

可她终究只是个未成熟的小兽罢了——他摇了摇头,用平日教书训话似的语调说:“生儿,方才这一刀使的还不错,看来你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往后我为你找个师父,好好地教你。”

 

南宫长生不解地望着他。

 

他上前一步,把女孩领上的凤羽取下来,羽毛舒展的形状独一无二,的确是从郡主的桂冠上取来的,可是,沾在上面的血色是那么突兀,完全掩盖了它原本的光芒。

 

他不禁叹道:“九十九只异兽,加上一只蛟龙,才终于将它染成如此颜色,委实是不容易啊。可是,染血的凤羽实在太丑,太可惜了……”

 

他一面自言自语,一面从柜中取出一盏酒杯,将凤羽浸在清冽的酒水中。

 

羽毛上的赤红迅速晕开,将清酒染上浓郁的殷色,沾在上面的血仿佛无穷无尽,在狭小的杯中剧烈激荡,翻滚,宛若一颗坚实跳动的心脏。

 

傅太师将沸腾的酒杯举到女孩面前:“来,喝了吧。”

 

“这是什么?”南宫长生茫然地望着那杯子。

 

“换血的灵药。”

 

“换血?”

 

“不错,这是用百兽的内丹凝出的灵药,只要饮下它,便可以抑制你体内的蓝血,药效及百年,足够你平安度过此生了。”

 

南宫长生凝着他,问道:“我杀了人,却不用我偿命?反而让我平安度过此生?”

 

傅太师已有些不耐烦,向地上瞥了一眼,很快便抬起视线:“他是你的父亲,既然早就甘愿把命献给你,你杀他便杀了,不必再追究。”

 

南宫长生怔了一下,很快道:“那便送我去夏海吧,反正去了夏海,我也再无人可杀。”

 

傅太师轻笑了一声:“傻孩子,你何必要去夏海。只要饮下这换血的灵药,蓝血之事便就此化作流言蜚语,我再上京禀报你双亲的丧讯,天子宽宏慈悲,定会将你母亲的爵位赐予你,从此你改作赵姓,继续担任琉璃城主,再过几年,天子大人会亲自为你挑选一个如意的夫君,继承南宫家的财产,这样的安排,不是很好吗?”

 

他见对方仍怔然不动,只得将酒杯抵到她的眼底,催促道:“来,快饮下吧,你的父亲离家十八年,就是为了这一碗异兽血,你可没有别的选择。”

 

女孩没有接过他的酒,却攥紧了拳头,一字一句道:“你错了,我有选择!”

 

她忽地抬手,手中的锋刀扬起,划出一道冷光。傅太师惊得后退,慌张中,酒杯落在了地上,珍贵的灵药泼了出来,泼在女孩的胸前,将她华美的衣裙染得一片猩红。

 

她在刺鼻的腥味中昂起头,俯视着仰坐在地上的老者:“你去通告天子吧,郡主的册封就免了,改姓的恩赐也大可不必。”

 

傅太师支撑着爬起来,眉头紧皱,带着怒意凝着她:“你……我苦心为你着想,你却不识好歹,南宫家的人,都像你们这般不可理喻吗?”

 

南宫长生忽然仰天大笑,笑得比方才还要大声,还要狂妄。她毫不在乎地吐出粗鄙的言语,“什么狗屁自由,你们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我,不过都是为了自己,我父亲把我关在这里,而你要把我关进更大的牢笼,我已经受够了,我的路,我自己来选!”

 

那浸在酒杯中的凤羽,竟又沾在她的胸口,褪去了血色后,曾经光润的羽毛彻底失去色泽,像一片干枯的树叶,疲惫地卷曲着。无论如何,它再也变不回从前灿烂美丽的模样。

 

南宫长生将它摘下来,郑重地握在手心:“傅太师,明日我便动身前往夏海,以如意爵南宫长生的名义。这趟行程已经耽搁了十年,你若还是不禀,那便是欺瞒天子的大罪了。”

 

傅太师难以置信地望着她,这个瘦弱的女孩被关在这座精致的牢笼里,竟独自看清了一切,她眼中所透出的狂意,竟令他感到惧怕,莫非这就是赵氏传承的天子血脉吗?真正的异类之血,又怎是一把刀所能屠尽的。

 

他忽然感到深深的疲惫,南宫煜已死,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他终于摇了摇头,摆手道:“那便顺你的意吧。”

 

第二日,护国大将军夫妻合殁的消息传出,全城骇然,家家户户出门吊丧。

 

一辆马车夹在送丧的队伍中,颠簸着驶出城门,驶上蜿蜒的山路。

 

马车上除了傅太师之外,只坐着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少女,她身穿朴素的衣装,脸上也无胭脂粉黛,甚至没有红润的血色,冰冷得令人难以亲近。

 

很快她便无人可以亲近了,她即将孤身去往冷清的夏海,在飘摇的船上度过漫长的时光。

 

她的人生,会不会像她的名字一样漫长,她未来的路会是风平浪静,还是波澜壮阔——这些问题,就连足智多谋,运筹帷幄的傅太师也猜不出答案。

 

她瘦弱的肩背依然挺的笔直,褪色的凤羽坠在她的胸前,随着车轮左右摇晃。



-END-



 

Sunasty

世  界



闻笛看东宋:

宋纳思地,一个大胆的世界

兼具武侠与奇幻的特色

磅礴瑰丽,美轮美奂

架构初看有些复杂,但大部分延展都在广度上进行

拓宽了可能性的同时,又赋予创作者很高的自由

一言蔽之,就是写起来十分愉快

同时,这也是一个年轻的世界

每一寸土地都富有活力

有无数的传奇在等待它的讲述者

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伙伴加入其中

为这个神秘又美丽的世界添光加彩


闻笛自叙:

一个平凡的写作者。

身居都市,心怀江湖。

相信文字的力量,抱有微小的野心,

希望能用笔杆拨响读者的心弦。

很荣幸能够加入到东宋世界的创作中,

藉此得到了求叔一丝不苟的指导,受益良多,

今后也会再接再厉,书写心中的英雄儿女、侠客传奇。

我有许多故事,你想听吗?


致谢

  1. 文章作者闻笛

  2. 插图作者徐超渊,版权归属作者。插图仅为示意。

  3. 书法字“壹”作者赵孟頫


【ID:heijianghu121】

原创频道 说书频道 古风频道


江湖这个梦想,就是要大家一起做才有意思



商务合作 | 投稿:123953896@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