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公开课特别版:一部武侠小说的诞生
黑江湖创作群·青城公开课第8课·特别版
一部武侠小说的诞生
参考文本:凉拌燕窝《铁笛子·善人》
主讲人:李逾求
训练
“即使天赋高如歌德者,在去意大利旅游时,也曾经懊悔感叹过,自己没有在一件事情上花费必须的足够时间,也没有为该事情做够充分的训练。”——【日本】和辻哲郎《古寺巡礼》
Train
为什么要举办一期公开课特别版
这一期青城公开课特别版,之所以说它特别,因为它并不像之前的公开课的体例:预告、讲述、交流、整理、推送。而是直接推送,再交流。与以往公开课有较大不同。
因为这并不是“一堂事先张扬的公开课”,事先并没有计划,也就是在昨天,忽然发现,这一堂课恰是之前所缺少,而亟待弥补的。而将它用特别版公开课的名义推出,也不过是今天早上刚刚兴起的念头。
在之前历次公开课上,多从宏观角度去讲述人物、结构、世界观等,其实少了一些从微观角度,“细枝末节”的层面,去构筑文章,修改文章的课程,而这恰是我们写作之时,可以从自身去积极改进的问题。因此,这样一堂公开课就很有必要了。
课程主要围绕东宋创作者凉拌燕窝新近一篇征文《铁笛子·善人》展开。本文的创作历程为:
作者根据征文题目“铁笛子”展开构思-在有限时间(一个月)内创作完成-编辑阅读后给出修改意见-作者根据意见做出修改-编辑根据修改情况再度给出修改意见-作者再度修改-重复该过程-作品最终推送出来
编辑在给出修改意见时,以标红做出标记,作者以蓝色笔做出修改,编辑再以标黄给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了几个版本的修改。在涉及具体问题(比如本文结尾)时,则以实时沟通的方式进行,以使文章的完善能够以较快的速度推进下去,最终形成了昨天推送的文章。
如今这堂公开课,就以《铁笛子·善人》的原稿为基础,将历次的编辑和修改意见、修改结果等以尽量明晰的方式呈现出来。
1,文中出彩之处或需修改之处,即“1版意见”,整体标橙,并以“【】”讲述编辑意见;
2,根据编辑意见改后呈现稿以分割线呈现,位于两条分割线之间,如下:
修改稿:
3,“2版意见”以标红处理,其他同“1版意见”;
4,某些地方会添加链接,以做辅助说明;
5,用粗体字【】加入“复盘”,阐述编辑当时提出修改意见的出发点以及对修改稿的看法;
6,最后围绕结局进行的几次修改,多以互动方式进行,经作者同意,做出一定呈现,展现出结局修改的几个版本。
◎封面图来自网络,为陈忠实《白鹿原》手稿修改图,以此致敬其人其作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将创作当做手艺的精神。致谢。
青城公开课
序
“夫性命者,人之本;嗜欲者,人之利。本存利资,莫甚乎衣食。既足,莫远乎欢娱。至精,极乎夫妇之道,合乎男女之情。情所知,莫甚交接……龙宛转,蚕缠绵,眼瞢瞪,足蹁跹……”【1版意见:开篇就吸引人】
【复盘:开篇引用诗词是小说,尤其是武侠小说中,比如《射雕英雄传》的经典开篇,但因为写的人太多了,一般不做特别推荐。不过本文开篇之所以能够给出“吸引人”的评语,主要还是在于其内容,即作者选择用什么开篇,常常不是“随机”的。作者已经通过自己的选择,传递出作者知道什么,希望达成什么,是位怎样的作者。这个开篇选自《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但所选择的,恰是具有吸引力,且能给大众读者看的。而接下来,写到“听风”,是东宋世界的某个重要设定“折转琉璃”,折转琉璃中,有一个“琉璃七煞”,是折转琉璃中的七大经典剧目,而“听风”是第五煞,听风恰也是东宋世界中的一个开源设定。一个个设定丰富构成了东宋的世界观,而设定用的越多,作者与世界之间,读者与世界之间的联系也就越多。而设定也正是在使用中,活过来的。所以,这个开篇,其实是很“东宋”,很有东宋风情的】
深宅大院的戏台上正演着一出《听风》,扮做老者的戏子在台上越吟越露骨,台下看戏的女眷却是面红耳赤。
老者吟罢又挽着扮演老妇人的戏子意有所指地说了几句,那老妇人眼中秋波荡漾,含羞带怯,眼波流转处让人心旌摇荡。
戏台下坐在主位看戏的是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他向前欠着半个身子,双眼死死盯着戏台上的老妇人,喉头颤动狠狠地吞了吞口水。坐在他身旁的中年妇人媚眼如丝,见状轻咳一声。那中年人定了定神,忙又正襟危坐,只是双眼仍然死死盯着台上。
“老爷,喝口茶吧。”妇人边说边将几上的茶盏端起来递到他面前。
那中年人全副心神都系在戏台上的“老妇人”身上,正觉口干舌燥,随手接过茶盏猛喝了几口,只觉周身说不出来的舒坦。
不管什么时代,只要有锦衣玉食的人,就会有吃糠咽菜的人。【1版意见:这一句偶发的感慨很好,立意不错,与前面看戏的“锦衣玉食”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复盘:“不管什么时代,只要有锦衣玉食的人,就会有吃糠咽菜的人。”这一句为什么在初看时会格外加一句写得好。因为一般来说,作者的感慨常常是不需要的,偶尔需要,也是希望他能起到点睛的作用,比如狄更斯《双城记》的第一段: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
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
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
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一般不做提倡,是因为不希望作者对此产生这种“依赖”,即作者通过一部作品能讲明一个道理已属不易,把道理用感慨讲完了,小说也就不用写了。但类型小说中,是要融入作者对生活,对人生等的种种感受的,而这又恰是通过像这种一两句的文字显示出来。所以,从前面的锦衣玉食,用一句话形成转折,马上到了吃糠咽菜的穷人,其实是一种很巧妙的手法】
三三两两的拾荒者们在晨露中行走,捡拾着残羹剩饭。一个眼尖的拾荒者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倚墙而立的大麻袋。这是城中一户人家的西门外,从那里丢出来的东西,总不会差到哪去。再者说,就算不是要丢弃的东西,这袋东西对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这么“小小一袋”东西施舍给自己也是应该的,反正他们不缺钱。他小心地看了看四周,见周围没有其他拾荒者,立刻扛起麻袋匆匆离去。【1版意见:出于行文考虑,这样的设计是可以接受的,不过从逻辑来讲,随意将尸体放在门外,还是有些不够周详,可以与后文炼药人结合起来,让这个情节展现得更自然】
改后稿:
三三两两的拾荒者们在晨露中行走,捡拾着残羹剩饭。一个眼尖的拾荒者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倚墙而立的大麻袋。这是城中一户人家的西门外,从那里丢出来的东西,总不会差到哪去。再者说,就算不是要丢弃的东西,这袋东西对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这么“小小一袋”东西施舍给自己也是应该的,反正他们不缺钱。他小心地看了看四周,见周围没有其他拾荒者,立刻扛起麻袋匆匆离去。他才离去不久,就有一戴着兜帽的神秘人出现在这户人家的院墙外。他在西门外站了会儿,约好的时间已到,却不见有东西被送出来,当下也不再多待,转身离去。身形如风般掠过那些拾荒者们。
【复盘:修改过后,显然较原版本有了进步,但其实还不是很够。作者和读者之间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鸡同鸭讲”,就是,我以为不必讲的,读者最需要了解,我以为要大书特书的,读者打着呵欠翻过去。聚焦到细节问题,就是作者以为写的不用很详细的,读者看的云里雾里,也许读者仔细阅读两遍,再翻翻前文,再连蒙加猜,也能理解,但是,读者为什么要花3倍的时间精力只能从你这里得到1呢?读者没有这样的义务,而你作为作者,是有这样的责任的,就是你必须通过1,给读者以3倍的获得。所以,作者要有“惜字如金”的觉悟。
另外,读者阅读一部新小说时,其实是在历险,就像《夏洛特烦恼》中,夏洛穿越回到以前,他第一件事要做的是什么?一定是确认自己是在哪儿,这是什么时候,以及相关的人物,也就是时间、地点、人物,是读者代入到作品人物的“坐标”,且是唯一坐标,读者必须在一开始就要明晰自己的坐标,这时,读者才能建立起“安定感”,才能真正进入到这部小说中,不然,读者就像在晕船时看小说,再好的小说也看不出好来。作者一定要建立这样的意识,从一开始就给作者以“安定感”,安定感也许不是必须要时间地点人物才能满足,也允许变通,但大多数时候,是这样的】
这拾荒者一路扛着麻袋,尽捡小路走,兜兜转转来到一处废弃的院子,扛着麻袋直奔院中的地窖。这可是他无意中发现的好地方。刚发现这里时,这地窖里还屯着许多粮食,只不过眼下已经被他吃的差不多了。也不知道这院子曾经的主人是怎么做到的,这地窖里冬暖夏凉,另有一条暗渠可以将地窖里的污秽物排出,在这里吃饱了就睡,要多享受有多享受。
他满面欣喜地将带回来的麻袋打开,待借着地窖中微弱的灯光看清这麻袋里的东西时,发出一声惊恐的叫声。声音之大吓的附近的野狗一阵乱叫。
他颤抖着手将麻袋上的绳子绕了几圈,好像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拾荒者并不知道,从他在那院墙外“捡”到这只麻袋时就被人盯上了。他扛着麻袋匆匆回到地面上,找了个没人的巷子把麻袋一丢,头也不回的跑了。没扎紧口的麻袋里,一条女人的手臂从里面垂出来,白皙的手臂上满是被人拧咬的淤青。一片黑影笼罩在这条手臂上。黑影慢慢将麻袋打开,露出里面全身赤裸的女人。两根纤细的手指轻轻搭在那裸体女人的脖颈间,感受到从颈间传来微弱的跳动,那手的主人手腕轻转拎起麻袋飞身离去。
城郊七里外有间小屋,那小屋布置的很简单,一床,一桌,一椅。床榻上躺着的是全身赤裸的少女,少女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青白的皮肤上块块尸斑与身上啃咬的痕迹混在一起,两腿之间尚残存着一些乳白色的不明液体。床榻旁,一素衣女子正在为那床榻上的尸体细细擦拭着。她薄纱遮面,光洁的额头上绘着紫藤花纹,腰间挂着一颗赤红色的珠子,氤氲着一层淡淡的光华。
她仔细地为她画了一个精致的妆容,穿上一套素雅的衣衫。经过她这一番打理后,那躺在床榻上的女子看起来似乎不曾死去,只是睡着了。娼优伶妓,戏子的身份本就卑微,生时身不由己,死后总要给她个体面的。看着床榻上的女子,她不由得轻叹一声:
“到底还是没能救活。”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的姑娘就算是尽力救醒,到头来还是会哭闹一场,寻死觅活。大好芳华只会在仇恨中逝去,与其这样,倒不如现在就这么死了干脆,省了以后的麻烦。
这么想着,她也不再矫情感慨,将那少女的尸身用席子草草卷了,却又仔细留意着不去弄乱那新画好的妆容,单臂夹起推门而出。几个起落后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那死去的女子即便再瘦弱,也有七八十斤的重量,同样的重量,尸体抱在手中的感觉又会比活人重上许多,可这素衣女子就这么随意地夹着这具女尸就走,看起来竟是毫不费力。
城中梨园内,戏班的班主看着躺在草席上的尸体,一阵阵的心疼。那可是他们这个戏班子的台柱子啊!这姑娘根基好,人又俏丽,扮起老旦来有模有样。戏班子里虽然也有几个面目姣好的少女,却无一人愿意扮演老妇人。如今“折转琉璃”风靡整个东宋,他们这个小戏班子靠的就是学那一煞“听风”过活。现如今自家的台柱子就这样被人用草席子裹了丢在大门外,自己这小戏班子日后只怕更难经营了!【1版意见:这一段与上一段之间的联系,就显得有些突兀。尤其前面的戏子,看戏的人,尸体,气概,女子……都没有展示出各人具体的身份“定位”,这时就更显得突兀,读者读来会觉得累。这里可以点明一下,少女的尸身被送回到了梨园外】
改后稿1:
“噗”的一声轻响,一张草席裹着什么东西被人丢在了梨园的大门外。
【2版意见:加的这一句达成了功能,但还是不够。前面是用的“她”的视角,比较主动,加的这一句,又成了被动式,可以继续调整一下】
改后稿2:
“噗”的一声轻响,她将裹成卷的草席丢在梨园的大门外,飘然离去。
胖子
一人一骑踏着夕阳,缓缓走在古道上。马上的乘客身宽体阔,满月般的脸上长着一副秀气的五官。这样一副身板骑在马上,倒显得马有些难承其重。胖乘客叼着草棍,悠闲地哼着小调:
“一呀么更儿里呀,月了影儿照花台……”
一阵啼哭声打断了他哼曲的兴致,他循声而去,却见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正抱着一座坟冢上的碑哭泣。那坟冢看起来像是新立的,从那青年身体的缝隙处依稀可见一个“娘”字,胖子有心上前安慰,便翻身下马走到少年身旁,轻拍少年的肩膀安慰道:“别哭了,我知道你失去至亲很难过,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你这样哭哭啼啼的,你母亲走的也不会心安的。”
不料青年却站起来,双目血红地瞪着他怒道:“谁说她是我母亲?你看清楚了!她是我未过门的娘子!”
【1版意见:这个小情节设计得很巧妙,既有趣味性,又写出了人物的性格,且不至于冲淡情节本身的悲剧性】
【复盘:为什么这里要格外称赞这个小情节,还因为这类小细节是作者写作时,最容易忽略的,而这恰又是最能见出作者匠心的地方。有经验的编辑或者各行业审稿的编审等,在看到这样的情节时,常常是最兴奋的,因为没有比这样的细节,最能展示出作者是何以成为这个作者,又是如何不可取代的了。以刚才这个小情节,恐怕95%以上的创作不会有意识地或者下意识地在这上面下功夫,大都会直接掠过去:侠客-见到不平事-替平民出头。而这样的描述,结构上是过得去的,但恐怕读者是不会感觉到兴趣的,因为文章的趣味全都消失了。而像这样的设计,就正是文章的趣味之所在】
胖子被他这举动吓了一跳,再看那墓碑上写的却是“娘子之墓”,忙一脸尴尬地道歉。又问起他未婚妻的死因,对方便红着眼眶说起事情的经过:
“小的是戏班子里的杂役,叫二宝,阿淑是我们那里的角儿,阿淑很美,人又善良,她虽然是个角儿,但对我们这些下人从来不会像其他角儿那样恶言相向,随意打骂。我很仰慕她,对她的起居照料也分外用心些。慢慢的阿淑也对我有了好感,我俩约定再在戏班子里干几年,存够了钱就离开这里,去乡下买几垄地过日子。前天我们去雇主家里唱戏,回去的路上,小喜子忽然说自己家传的坠子丢了, 阿淑陪他去寻。我们等了很久,却只有小喜子一个人回来。他说他和阿淑是分头去寻的,约在雇主家门口碰头,再一起回来,可是他在雇主家门外等了好久也没见阿淑过来,他询问雇主家的家丁,也被告知从未见过有女子过来,他以为阿淑已经回来了,没想到阿淑却是一直没回来。班主也很着急,派人去打听,一直到昨天晚上,出去寻找阿淑的人发现阿淑就躺在院门口。她看起来就好像睡着了一样,却没有呼吸。班主本想把她丢到林子里去,我求了班主一夜,他才同意我把人葬在这里。”
胖子若有所思地看着二宝道:“会不会是小喜子暗害了阿淑,又借着出去找人的机会把人弄回来?”
“不会,不会,小喜子为人老实。而且,班主也去问过雇主家的家丁,小喜子前天夜里确实在那里守到很晚才回来的。因为阿淑失踪多少和他有关,班主昨天罚他在院里跪了一天。阿淑的尸身被人发现时他还在院里跪着呢。”
“那阿淑身上可有什么伤痕?”胖子又问。
“这……这个……”二宝欲言又止地看了看胖子,犹犹豫豫地说道:“班主他们没有仔细查看,毕竟阿淑被人送回来的时候身体已经又冷又硬了。我是在今日葬她的时候才发现的,她手臂上有齿痕,胸……胸口也有。”
胖子一脸惊奇道:“你还扒开她衣服看了?”
二宝一脸窘迫地低下头,半晌才嗫嚅道:“我,我是想看看阿淑的死因。”
胖子奇道:“你还会验尸?”
二宝道:“小的家中的长辈曾是仵作,小的也曾跟着学过一些。后来小的家乡遇到地龙翻身,家里活下来的就只剩小的一人。”
【1版意见:这里写得也不错,一般的作者可能会写饥荒,强盗等,但这里写地震,且不直接写地震,而是用“地龙翻身”这样的说法,也更与东宋世界的调性相吻合,这就是出色的地方。而且,很自然地,这四个字也引发了遐想,几乎又展示出另外一个故事来】
【复盘:其实像前面的折转琉璃·听风的描写,可能还是作者有意识地要镶嵌世界观的相关设定,但到了“地龙翻身”,其实就是作者完全地自由发挥了。就像一株植物生长在东宋的土壤上,它能自由生长,这是令人觉得欣喜的地方。要做到这一点,有时候是需要真的能深入这个世界中,理解这个世界才能做到的。这是需要创作者全身心地相信,热爱这个世界,并将自己深潜入这个世界中才能体会到的。而创作者深潜到什么程度,理解到什么程度,在熟悉这个世界的人眼中,又恰是毫无遮掩,常常通过一段话就能看出来的。所以,像创作东宋世界的创作者,有的朋友可能创作一篇又一篇,但是,可能写到第八篇,第九篇,第十篇时,作者还是写的是一个几乎放到任何世界中都成立的故事和文字,还是看不到太多这个故事的气息,有时候,作者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其实是比创作者自己还要着急的。但怎么能实现呢,更快,更好,更深入地理解一个世界,从这个世界中汲取养分,也通过一部部作品,成为更好的自己?其实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首要的,仍然无非是,相信这个世界】
胖子又问道:“那你可查出了什么?”
二宝犹豫了片刻才道:“是……是奸杀。”
“可有报官?”
“班主说事情闹大了会影响我们生意,不许我们报官。”
“你们城中近日可有采花贼出没?”
胖子见二宝一脸茫然又道:“这样吧,左右我也是要进城访友,就顺便帮你查一查吧。”
二宝听了面上先是一喜,接着却又是满面愁容道:“我们班主不想让人知道此事,若是知道我将此事说与先生听……只怕不妥。”
“无妨,你只需要告诉我是哪户人家,我自己去查便是。”
“这个……我不太认识字。”
【1版意见:到现在,除了二宝之外,几乎还是没有人有“姓名”,读者不得不保持某种高度紧张的状态(如果篇幅再长一些,读者可能就坚持不下来了),所以,在一定的时机,可以选择“暴露”某些信息,以方便读者与作者,角色保持“同步”】
修改版:
胖子见二宝一脸茫然又道:“我叫张骞,这样吧,左右我也是要进城访友,就顺便帮你查一查吧。若是查到了什么,自会去梨园找你。”
二宝听了面上先是一喜,接着却又是满面愁容道:“我们班主不想让人知道此事,若是知道我将此事说与先生听……只怕不妥。”
“无妨,你只需要告诉我是哪户人家,我自己去查便是。”
“这个……我不太认识字。”
【复盘:这里提到的没有名姓,读者会“高度紧张”的问题,其实还是前面提的“安定感”的延伸。创作者调整节奏,是要通过悬念,布局,揭秘,再布局,再揭秘等,不断进行的,不能无止境地揭秘,不能无休止地积累读者的压力,应当适当释放,一张一弛,而张弛的时机,就正好是作者天赋和创作经验的最佳展示】
乐善施
提起乐善施,那可是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善人。他为人谦逊随和,面上总挂着三分笑意。遇到有困难的人,不论正邪,总会施以援手。受过他恩惠的人不计其数,既有黑白两道的高手,也有寻常人家的百姓。乐善施也因此在商场上得到多方势力明里暗里的照料。
这日清早,乐善施正与夫人用膳,忽闻家仆来报,说是有个女子昏倒在大门外。
【1版意见:乐善施塑造得比较平实,还少了一些“武林世家”继承人的意味,尤其他又是阿丑的父亲,是阿丑的重要背景板,可以考虑一下,怎样强化乐家和乐善施这个世家的“纵深感”。也就是,有意识地更武侠、更东宋一些,可能效果会更好】
【1版意见:乐善施夫妇是否前面提到的看戏的夫妇,这里也应该点明了】
修改版:
提起乐善施,那可是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善人。他为人谦逊随和,面上总挂着三分笑意。遇到有困难的人,不论正邪,总会施以援手。受过他恩惠的人不计其数,既有黑白两道的高手,也有寻常人家的百姓。也因此在商场上得到多方势力明里暗里的照料。
话说这乐家也是世家之一,乐善施的祖上少年时曾去沙海、夏海等地寻宝猎奇,归来时带回了无尽财富。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对乐家的垂爱。这位自从沙海回来后,不管做什么生意都会赚钱,几乎从未赔过本儿。就这样,乐家的财富就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正所谓“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位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的乐善施的祖宗,决定积德行善。他将自己的名字改为“乐善施”,自此开始了乐善好施,积德行善的事业。乐家自此有了传统:每一任家主在承接乐家产业的同时,也会接过“乐善施”这个名字,并以此作为自己此后的姓名,直到下一任家主出现。
乐善施如今虽已年近半百,人却保养得很好,面色红润,容貌也甚是俊朗不凡,只是身材略有些走样,大腹便便的。乐善施只有一位夫人,这位夫人年轻时也是个标致的美人。如今发间虽然已经有几根银丝,人却依然媚眼如丝,风韵犹存。
这日清早,乐善施正与夫人用膳,桌上摆着的是他二人的独子特意托人从星城捎来的特色点心。这乐家的少爷人虽然长年在外奔波,但也是时时惦记着家里。每去一个城市,都会托人捎回来些有着当地特色的食物、摆件。乐老爷为此特意腾出一间屋子来,摆放那些物品,又派了专人,每日擦拭打扫。
“老爷呀,以后还是少点《听风》吧,那唱词儿实在是有点……毕竟儿媳妇们都在呢。”
正说话间,忽闻家仆来报,说是有个女子突然昏倒在大门外。
【复盘:
修改过后,基本达到了修改要求。也许其实还不能算尽善尽美,但作者能够在看到修改意见后,举一反三,闻弦歌而知雅意,其实是很让编辑感到欣慰的。
而且,能够很明显地看出,作者不是生硬、刻板地去有一改一,而是积极接受了修改意见,并将这种意见加入自己的理解,重新从自己的创作生发出新的东西,是超出编辑预料的。
编辑为什么会喜欢这种情况,因为它一般预示着,创作者是可以“越改越好”的,而作者能够“越改越好”,外力和内力都能发生作用,自然,就会靠近“越写越好”了。
而能“越写越好”的作者,常常百中无一。】
乐善施闻言放下碗筷,快步走向门外。乐夫人想了想,唤过一旁伺候的丫鬟,让她立刻去请个大夫过来。
此时门外早聚拢了大堆看热闹的看客。忽见院门开启,自里面走出一个笑容亲切的胖子,他先是向着门外看客们拱手施礼,口中说着:“惊动各位芳邻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又俯身去查探那昏厥在门外的女子。见是乐善施亲自出来,立刻有好心的凑上去提醒:“这女子来历不明,忽然晕倒在您家门前,须得当心些,我看还是找人把她丢远点吧,防着被她赖上了。”【1版意见叙述不明。这里看上去,像是胖子和女子商议好的,且是胖子找了女子来“仙人跳”的感觉】
乐善施满面笑容地对那人拱手道:“多谢先生关怀,只是,她若真有什么隐疾,我这般见死不救,岂不平白折损了一条性命?”
那人见劝不动,也不多说,只是对着围观的众人作了个四方揖道:“各位,乐老爷平日里待咱们可不薄,他“乐善好施”的名号更不是白来的,赶上灾荒时也没少救济咱们。咱可不能让乐老爷吃了亏去。今日这女子是因为昏厥才被乐老爷带去府中救治的,倘若她日后起了什么歹心,还请在场的诸位一同给乐老爷做个见证。倘若她不治而亡了,也与乐老爷无半分干系。”【1版意见:这里写得也好,把风土人情也写出来了】
修改版:
此时门外早聚拢了大堆看热闹的看客。忽见院门开启,乐善施自里面快步走了出来。他先是向着门外看客们拱手施礼,口中说着:“惊动各位芳邻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又俯身去查探那昏厥在门外的女子。见是乐善施亲自出来,立刻有好心的凑上去提醒:“乐老爷,这女子来历不明,忽然晕倒在您家门前,须得当心些,我看还是找人把她丢远点吧,防着被她赖上了。”
乐善施满面笑容地对那人拱手道:“多谢先生关怀,只是,她若真有什么隐疾,我这般见死不救,岂不平白折损了一条性命?”
那人见劝不动,也不多说,只是对着围观的众人作了个四方揖道:“各位,乐老爷平日里待咱们可不薄,他“乐善好施”的名号更不是白来的,赶上灾荒时也没少救济咱们。咱可不能让乐老爷吃了亏去。今日这女子是因为昏厥才被乐老爷带去府中救治的,倘若她日后起了什么歹心,还请在场的诸位一同给乐老爷做个见证。倘若她不治而亡了,也与乐老爷无半分干系。”
【复盘:
胖子张骞和女子进入乐家,其实是很难写的写法,两个彼此陌生的人进入同一个人家,有不同的目的,一旦写不好,很容易散乱,最初版本中出现了这个问题,令读者会以为两个人原本相识,加上前面出现的问题,读者基本上会在此时从“晕船”状态,达到“晕倒”状态,此时就要弃文了。但调整过后,得到了有效改善。这里先出现女子,与乐家夫妇相熟之后,读者也开始不拿她当外人,再到下面,通过与乐家少爷有联系的人求见,进一步构架了一种“强关系”,则一龙一凤都有正式的,具有仪式感,戏剧性的方式进入乐家,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紧锣密鼓,好戏就要登场了。调整过后,应该说,清晰的,富有期待感的推进,效果比之前梦寐不清,误导读者的效果,就要好多了】
围观众人口中喊着“本当如此”,又有热心人上前助家丁将那女子抬去房内安置了。
待大夫诊过脉,开了药,乐夫人遣退了众人,这才坐在床边细细观察那昏厥的女子。这女子额角上绘着紫藤花纹,看眉眼不过双十年华,虽然称不上是绝色佳人,倒是也清秀。她随身只带着一个长条形的包裹,那包裹摸着棱角分明,应该是个盒子,大小与古琴相仿。乐夫人也不好随意打开查看。
“大夫说这姑娘是血虚之症,休养几天,调理一阵就好了。我们不如就先留她在这住下?”乐夫人待乐善施将大夫送出门后上前问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总不能就这么放任这姑娘不理。我已经吩咐人拨两个丫头来伺候她了,待她醒来你再问问她的来历。”
却说那白衣女子在乐夫人走后不久便醒了。她坐在床榻上打量着自己所处的这间屋子,眼眸中的神色意味不明。见自己的包裹并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她唇角挂起一丝笑意:“还算识相。”
又在房中细细打量了一番,这才推门而出。正遇见迎面走来的两个丫鬟。
两个姑娘见她出来,一个扶她回去坐下,另一个转身去通知夫人。
乐夫人见那姑娘醒了,面带笑意地说道:“大夫来看过了,你只是气血有些亏,无大碍的。不知姑娘芳名?家乡在何处?可还有什么亲人?”
那白衣女子道:“小女子名叫阿丑,十几年前家中遭逢大火,就只有我一人生还。这些年来一直四处游走,并无定所。”
乐夫人叹了口气道:“看姑娘你的年纪,那时怕是还不到十岁吧?这么小就漂泊在外吗?”
阿丑低声道:“是阿丑命该如此罢了。”
她这话说的平淡,乐夫人听着却觉得眼眶微酸:“姑娘若不嫌弃,不如唤我一声干娘,就在寒舍住下。我们只有一个独子,这些年来一直在外经商【1版意见:这里无意中,实际上也埋下了一个伏笔,后文也有叙述,前后勾连。与前面提到的问题相结合,因此会有一个可能的解决办法,比如在这一章的前面,写独子给乐善施“寄快递”(只是举一个例子),也可以顺便展示乐善施慈父的形象】。这后院中除了我便只有几个小儿妻妾罢了。”
修改版:
已见本章开篇。
她这话说的平淡,乐夫人听着却觉得眼眶微酸:“姑娘若不嫌弃,不如唤我一声干娘,就在寒舍住下。我们只有一个独子,这些年来一直在外经商。这后院中除了我便只有几个小儿妻妾罢了。”
阿丑愣愣地看了乐夫人半晌,才红着眼睛起身拜倒:“多谢干娘收留。”
乐夫人也是眼圈微红,当即亲自盯着下人们收拾整理出一个院子来,供阿丑休息。这一忙就到了傍晚。
乐夫人陪着乐善施用了晚膳,又将自己做主把阿丑收做干女儿的事说了。
乐善施点头道:“夫人做得对。这阿丑姑娘无依无靠的也是个可怜人,我们收留她也总好过她在外面风餐露宿的强。”
两人正说话间,又有下人来报,说外面有一个人自称是少爷的朋友,来找少爷。
乐善施来到厅前时,却见一身宽体阔的男子正背对着自己四下打量着屋中的摆设。当下轻咳一声道:“家中琐事缠身,劳烦先生久候了。”
那身宽体阔的男子闻言转过身来,一张满月似的脸上挂着笑意,本就不大的眼睛更是眯成了一条缝,他抿嘴一笑道:“哪的话,本就是我来的冒昧。不知乐兄可在?”
乐善施道:“犬子外出游历,尚未回来,不知先生尊姓大名,找犬子何事?”
那胖子随意地摆摆手道:“尊姓谈不上,贱姓张,张骞。我与乐兄在沙海结识【1版意见:一把枪如果在一个镜头中出现,那么在后面就一定要射击出来。这里提到与乐家独子的结识,后面就也应该与此呼应起来】,那日与他同钓鱼腹舟时听他提及家乡的风土人情【1版意见:既然提到了,就可以写一写,具体这个家乡是怎样的风土人情,怎样的美,能够让张骞心向往之】,不禁心向往之。今日在路上偶遇一少年,听他说及自己未过门的妻子被人奸杀了,就想着顺便来贵府上找乐兄一同参详参详。不知近日城中是否有采花贼出没?”
【1版意见另外,考虑到人情世故的话,张骞提到与乐善施独子结识,则乐善施应该会对他特别感兴趣才是,这点也可以考虑如何做出一定的强调】
修改版:
那胖子随意地摆摆手道:“尊姓谈不上,贱姓张,张骞。我与乐兄在沙海结识,那日我在荒漠中迷失了方向,要不是乐兄恰巧路过……我这条小命怕是要交代在那了。后来与他在沙海探险,寻找鱼腹舟时听他提及家乡风物,听说此地曾是大禹治水之处,七十二泉闻名遐迩,不禁心向往之。今日在路上偶遇一少年,听他说及自己未过门的妻子被人奸杀了,就想着顺便来贵府上找乐兄一同参详参详。不知近日城中是否有采花贼出没?”
听他提及自己的儿子,乐善施不由得问道:“我儿近来可好?”
张骞道:“我与乐兄最后一次相见已是半年前的事儿了。乐兄当时软玉温香抱满怀。啧啧……不知道有多好呢!”
乐老爷有心再问几句,却见张骞哈欠连天,想来一路走来也是累了,便道:“如今天色已晚,贤侄既然是小儿的朋友,不妨在寒舍小住几日。至于那采花贼的事,贤侄也不必放在心上,乐某自会着人助贤侄调查此事的。”
张骞喜道:“如此,就多谢先生了!”
当下便有仆人领着张骞去偏院休息。
【复盘:修改版大致达到了要求,但还可以更好。这里其实还是可以从“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来看。即我们在描写某个人物时,应该真的理解这个人物,而这种“理解”,同时也是一种“同情”,是必须要有广博的见闻和阅历为基础的,不然我们的文章就会流于表面。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然后你有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对人的爱和同情,可能最后才能写出动人的文章。之所以常常推荐民国武侠作家的书,因为在他们的书中,是有社会,人生和阅历这些东西的,到港台武侠时,很多这种东西常常被冲淡了,因此我们可能看到了更多的好勇斗狠,但却失去了更多的世事洞明和人情练达】
“老爷,这张骞是什么来头?”待张骞走后,一直在门后听着的乐夫人才走上前问道。
“什么来头不知道,但他腰间的那个东西,却不容小视。”乐善施若有所思地说道。
月下初遇
阿丑惬意地在园中散步,此时尚在六月中,这院中翠竹环绕,倒也不是很热。月华如水,波纹似练,一个胖子在月色下吹笛子。曲音谈不上有多婉转,倒是也没有太刺耳,只是音节吹出来断断续续的,显然还是个新手。好在胖子所在的偏院与府上家眷们所住的地方相距甚远,应该是传不到。但是同样住在这附近的阿丑姑娘就不一样了,本来哼着小调在院中散步,可听着那断断续续上气不接下气的笛音……阿丑一跺脚,跃上墙头,向着笛声传来的方向掠去。
【1版意见:胖子和阿丑同时进了乐家,两个人又在以前不相识,这种同时进门的戏剧感要写出来】
胖子本就断续的笛音一滞,听得身后衣袂声起,便侧身让过半步,只见一道白影“噗通”一声跌入池中。
修改版:
阿丑惬意地在园中散步,此时尚在六月中,这院中翠竹环绕,倒也不是很热。月华如水,波纹似练,一个胖子在月色下吹笛子。曲音谈不上有多婉转,倒是也没有太刺耳,只是音节吹出来断断续续的,显然还是个新手。好在胖子所在的偏院与府上家眷们所住的地方相距甚远,应该是传不到。但是同样住在这附近的阿丑姑娘就不一样了,本来哼着小调在院中散步,可那突如其来的笛音带偏了自己哼着的小调不说,听着还是断断续续上气不接下气的。阿丑一跺脚,跃上墙头,向着笛声传来的方向掠去。
这乐家还真是……什么人都有啊!大半夜的不睡觉,吹什么笛子?
张骞在乐家住下,看着乐家的亭台水榭,不由得感叹,世家就是世家!反正一时间也没什么睡意,这里离着那些家眷们居住的地方又远,不如再练练吹笛子。他自腰间取下铁笛,按着记忆中《照花台》的调子一音一顿地吹起来。本就断续的笛音忽然一滞,耳听得身后衣袂声起,便侧身让过半步,只见一道白影“噗通”一声跌入池中。
【复盘:修改过后,显然是更好了。一个是“戏剧性”有了戏剧性的发挥,一个还是前面延续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就是修改过后,故事,叙述更明晰了,读者更能代入了,在作者和读者之间的“结”,那座不能沟通的“巴别塔”也就消失了。这个修改是比较恰当的】
张骞故作惊讶掩口轻呼:“哎呀,姑娘,你,你这是怎么了?”
阿丑气的够呛,却又不好发作。她方才指尖已经捏上眼前这个胖子的肩膀,却不知怎的,手下一滑,紧接着只觉有股巨力在自己身下一托,人便跟着跌入池中。接着就听到了这人的呼声。
“大半夜的不睡觉吹什么笛子?”阿丑没好气地说道。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这院落偏僻,周围就只有我一人住呢。”张骞连忙赔着笑脸。
忽地他一脸恍然,好像想到了什么,又说道:“姑娘该不会是乐老爷特意找来伺候我的吧?我不需要人伺候的,跟你们老爷说,他的好意我心领了。当然姑娘要是执意如此,我也不是很反感。”
阿丑有心起来把这胖子的笑脸打成哭脸,可偏偏人在池水中泡着,脚抽筋了。当下没好气地爬上岸,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张骞看着阿丑的背影,收起了脸上的笑意:这女子看来并不简单啊。
跟着又恢复了平日嬉笑的嘴脸对着手里的笛子道:“小颜儿,谢啦!”
“听说了吗?昨日晕倒在乐家门口的那个姑娘被乐老爷收做义女了!”
“啧啧,这姑娘的命可真好,这一下她可赚到了。”
“要我说,她就是看中了乐老爷心慈,故意装晕,混进乐家去!”
“义女而已,听你们这口气我还以为他把那姑娘收成小妾了呢!”
“可不能乱说,乐老爷乐夫人两人夫妻情深,乐老爷是绝不会纳妾的!”
“乐夫人这么些年了只给乐老爷生了一个儿子,乐老爷再纳个妾也很正常嘛!”
“这枯木逢春,老树开花本也是很常见的。照我看昨天那姑娘就是个好生养的。表面上是收做义女,这私底下……呵呵。”
“乐老爷对乐夫人可是情深一片,不可能的。”
“可我怎么听说,乐老爷当年可是留下了不少风流韵事呢?”
“你不知道,乐老爷原本也是有两个妾室的。后来有一年乐夫人生了重病,足足昏迷了一年!乐老爷打发走了妾室,天天衣不解带的照顾她。现在,他们之间是容不下第三个女人的!”
……
街头巷尾的人们议论纷纷,然而被议论的女子此时正在乐夫人的引荐下一一与乐家人见礼。张骞似乎并不急着去调查戏子被杀的事情,而是兴致勃勃地在乐家的宅院中闲逛起来。一向好脾气的乐老爷也不管他,任由他在院中闲逛。
“一呀么更儿里呀,月了影儿照花台——”张骞哼着自己最喜欢的小曲儿在院中闲逛,忽然见到侧门处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在门外探头探脑。这种人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张骞清亮的嗓子大喊一声:“站住!”
在门口张望的人吓了一跳,转身就跑。张骞飞身去追,不消片刻就追上了那人。
“大,大侠饶命!我什么也没看见!”那人结结巴巴的说道。
“你还想看见什么呀?看人家院里的姑娘们洗澡更衣吗?”张骞道。
“我,我哪敢啊!乐老爷平日里对我们不薄,我哪敢有那些非分之想?我就是想看看乐老爷新收的义女长得什么样子。”那人说。
“新收的义女?我见过。那姑娘长得吧……有鼻子有眼的。”张骞道。
“……”这怕是个傻子吧?
心中虽然这么想,却不能这么说,他这趟冒险过来只是听说乐老爷新收了义女,想要确认一下那女子是否就是自己先前在麻袋里见到的人。但是又不好直接问出口,只得又问道:“那姑娘的手臂上……”
“还说你没有非分之想?”那人话还没说完,就被张骞一脚踹倒在地,“你这是没有非分之想吗?你想得够多的呀!都惦记起人家姑娘的身子来了!”
那人本就是个普通人,猝不及防地挨了这一下,身子直接倒飞出去。摔在地上后也不敢停留,连滚带爬的跑了。
张骞看看四周,心想着反正也出来了,不如四处逛逛。先打听打听这戏班子那日去哪唱过曲儿,再从那户人家到戏班子的路上找找线索。
如此过了一个月,张骞那里毫无头绪可言。那日戏班子曾先后去过几户人家,最后去的是城南谢家。阿淑失踪是在他们从谢家出来以后的事。所以,他也就在从梨园到谢家的几条路上找线索。可这街上人来人往的,过了这么久还想从中找出些线索来,实在是不可能。张骞也不是没有想过谢家的主人贪图阿淑美色,买通了小喜子把阿淑单独叫出来,趁机掳走。但事发后小喜子平安无事,并没有被灭口。那谢家家主经过这一个月的暗中调查后才愕然发现,那谢老爷竟是个从宫里出来的太监!这还是他某天去找二宝时无意中撞见了谢老爷的姬妾与戏子偷会时听那姬妾。张骞意兴阑珊地在街边喝着酒,不如明日找乐老爷要点盘缠继续上路吧!正想着,忽然听到街角有呼救声传来。
张骞打了个激灵:“七月半,鬼乱窜。果然这个日子还是不宜出来喝酒!”
醉生梦死散
阿丑独自在房中用了晚餐。菜色不错,四菜一汤,却不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饭菜——半碟咸菜,一碗菜粥,那才是她自记事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菜。
她打开包裹,葱白的指尖在陈旧的木盒上摩挲。眼前闪过一个老太太的身影,那老太太佝偻着身子,对着她咧了咧嘴,露出一个瘆人的微笑。
将盒子重新包好,她打算出去转转。又到中元节了,眼下自己客居在别人家里,也不好在院中焚烧那些东西,不如出去放只河灯,聊表心意。
这样想着她便起身欲走,可是站起来时身子不由得晃了晃,只觉得一阵晕眩。
“难道是起身太猛了?”她甩甩头,想要摆脱那种晕眩的感觉。却见自己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微胖的中年人走了进来。
“小美人,你这是要去哪呀?”那人的声音中带着一股莫名的魅惑。
阿丑甩甩头,强迫自己清醒一点。却觉得手腕被一双满是油脂的大手攥住。她想挣扎,可是手腕上传来的感觉,只让她觉得浑身酥软。
那人将她掼到床上,整个人骑到了她的身上。她大声呼喊,呼喊的声音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一声长长的呻吟。听得这一声呻吟,那人眼中欲火更盛。“嗤”的一声扯开了阿丑胸口的衣衫。阿丑手脚乱蹬,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去拿桌上的包裹。包裹中的东西似乎感应到了主人的心意,发出一声嗡鸣,紫芒闪过,震碎了附在外面的布,盒子随着震动跌到了地上,盒子中的刀在地上弹了一下跃进主人的手中。
手和刀接触的瞬间,一股凉意自手心传递到身体的四肢百骸之中,那躁动的感觉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她一把推开了身上的人,怒吼道:“乐善施!你这人面兽心的畜生!”
乐善施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自己分明已经在饭菜中下了醉生梦死散,她竟然还有能力反抗?【1版意见:后文中也提到了,没有给出答复,后面可以考虑一下讲明白】
眼见阿丑已经提刀在手,斜斩向他,连忙跳开,避过刀锋,却见在他身后的桌子瞬间变成一堆齑粉。他心中一惊,立刻夺门而逃。阿丑哪肯就这么放过他,提刀便追。
乐善施翻身越出了院墙,来到街上,边跑边喊着:“救命啊!杀人啦!”
此时街上尚有结伴放河灯归来的人,见一向随和稳重的乐善施仓皇逃命都有些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在他身后更是有一个衣衫不整的女子提刀猛追。众人吓了一跳,纷纷四散逃走,以免被误伤。
阿丑此时只想将那三刀修罗斩尽数招呼在乐善施身上,让他变成一片血雾。但这修罗斩威力过大,若真在这人群中使出,只怕会伤及无辜。只得撵在乐善施身后,想将他撵至人少的地方。
乐善施也不傻,明白阿丑心中顾虑,专挑人多的地方跑。最后终于一头撞进了一个柔软的怀抱。
只听一个清亮的声音略显尴尬地说道:“乐老爷,您这么抱着我,这,这不妥吧?”
乐善施抬头一看,见这人腰宽体阔面似满月,正是张骞。忽地大喊一声:“贤侄救我!”
不等张骞说话,阿丑已经逼近。
“死胖子!你让开!我今天非要剁了这老王八不可!”阿丑怒道。
“诶诶,有话好说。这不是你义父吗?”张骞到目前为止还没搞清楚状况,但是权衡了一下,还是护在了乐善施身前。
“贤侄,这,这女子她引诱我。我不从,她就拿着那么大一把刀威胁我!”乐善施匆忙说着。
张骞吓了一跳:“她不是你义女吗?引诱你?”
“死胖子!别听这老王八胡说!明明是他在我的饭菜里下了春药!你让开!不然我连你一起杀!”阿丑吼道。
“既是我在你饭菜里做了手脚,你又怎么会有这么旺盛的精力追着我跑了几条街?”乐善施反问道。
阿丑一时语结,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善于分辩的人。刚才浑身酥软无力,忽然间又恢复了力气。现在连她自己都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呢,又拿什么分辩?总不能再吃一次春药吧?她不知道的是在她与手中“慑天”朝夕相伴的日子里,“慑天”早已认主,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慑天”就会激发出自己的力量保护她。“慑天”本是一户炼丹世家铸造出来的神兵,对世间毒物都有克制的作用,后来辗转落到了阿丑手中。可以说,只要她手中握着“慑天”就几乎可以百毒不侵。
阿丑也不再多说,挥刀便斩。
张骞却误会了,只当她是辩无可辩,杀人泄愤。忙将乐善施推给围观的众人,自己飞身迎上阿丑带着怒意的刀锋。
趁着张骞与阿丑打斗的功夫,乐善施缓缓融入人群之中,转身跑了。
乐家自有一套传承下来的炼体法门。可惜乐家人虽然在生意场上顺风顺水,但在修炼上一向没什么天赋,进境甚是缓慢。这一代的乐善施力求改变,但他天赋比着前人还要差上许多,苦修多年都没有什么进境。直到两年前他从一神秘人手中得到了一味名为“醉生梦死散”的药方。这药的药性猛烈,不可直接食用,需以女子做媒介,让女子服下后,用女子体内的阴气中和药中的阳气,待到阴阳调和道最佳的时候,就会产生催情的作用。
当药中阳气渐渐吸净了体内阴气时,那女子就只会觉得浑身酥软,欲火焚身。此时也是这药激发女子体内所有能量的时候,只要在这个时候与那女子巫山云雨一番便可吸收了药效,修炼起力子来更会事半功倍。只是那当做“药引子”的女子也会死去。月圆之夜,天地间阴气最旺盛的时候,就是吸收的最佳时间。
若那女子也是修炼中人,更可将那女子的功力一并吸纳。死去的女子都会装进麻袋里放在侧门外,那人则会将尸体取走,另作他用,这是他们一早就约定好的。
“先生救我!”乐善施在一户民居前拍门喊道。
里面的人不紧不慢地把门打开,门内站着一人头戴兜帽,看不清样貌。
“先生,为什么这次的药在那女人身上完全没起作用呢?”乐善施一边往里走,一边焦急地问道。
那人伸手拦住了他的去路,示意此时他不便再往内间走,又问道:“你是说那日昏倒在你家门外的女子?”
“就是她!我也知道我的体质不宜每月都用此法,但是自从上月用那戏子采补后,我自查时发现体内竟然有一朵含苞待放的曼荼罗!又恰好遇到这样一个来历不明家破人亡的佳人,就想用她采补,助体内曼荼罗花盛开。没想到那药对那个女人竟然不起作用!”一提到这里乐善施忽然显得有些疯狂:“多好的一个女人啊!有姿色,无亲人,就算死了,失踪了也不会有人找她!最重要的是她,她还会武啊!而且功力还不弱!我要是能将她采补吸纳!也许我体内的曼荼罗花还会发生异变呢!可那药为什么对她无效呢?”
“你是说你上月已经用过一个女子了?”那人的关注点却显然不在这里。
乐善施一愣:“对啊,尸体你不是都已经取走了吗?现在正在炼制吧?”
那人摇摇头:“我去过你家西门,没见到尸体,就随便带了个小姑娘回来。”
“小,小姑娘?”乐善施有些错愕。
“我每月都会去你家西门。若没有见到尸体就随便带一个小姑娘回来。那些拾荒的连自己都养活不好呢,还谈什么养孩子?倒不如交给我。”那人随意地说道。
“你,你把那些孩子也煮了?”
乐善施只知道他会去西门外回收尸体,却从来不曾听说没有尸体的话就带一个孩子回去。那些尸体的用处他曾听眼前这人提起过。将尸身的皮肉去了,用沸水将骨头上残留的肉质煮烂,只留下没有任何碎肉残渣骨头,辅以秘法炼骨,再将这些骨头制作成各式武器,小到飞针,大到娃娃槊,取材不同,所制成的东西也各不相同。唯一相同的就只是要制作这些东西就必须要女子的尸骨,越纯洁的女子,炼制出来的武器也越厉害。却不知道,带回去的孩子是不是也这个下场。【1版意见:这一笔也写得不错。这个神秘人物也写得出彩,如果在别处有用,这里可以不揭开,保持一个神秘感】
神秘人听了他这话,却只是笑笑,并没有多说。
“我做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上个月丢弃的尸体究竟是被谁捡去了?”神秘人慢悠悠地说着:“我是无所谓,多一具少一具尸体的,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倒是你,丢在自家门外的尸体被人捡去了,那人要是以此毁你乐家名声,你待如何?”
乐善施听得额头冷汗直冒:“经你这么一提,我倒是想起来了。那胖子来我家的第一天,就说是要查个什么杀人的案子。我当你早已经将尸体回收,就根本没往这上面想!再加上那日家里来了个‘药引子’……”
“这么说,那胖子很有可能知道那尸体的下落,那女的来得也蹊跷了些。”神秘人道。
乐善施此时早已冷静下来:“他二人此刻正缠斗在一起,若是能打个两败俱伤,力竭而亡……倒是一了百了。”
一阵令人牙酸的金属与金属之间的摩擦声冲击着在场每一个人的耳膜。一直在场中缠斗的二人终于分开。阿丑面色苍白,以刀拄地强撑着身子,张骞也连退几步,卸去力道。握着笛子的手不停地颤抖着。
“姑娘,我无意与你为敌。”张骞挥了挥手中的笛子说道。
阿丑刀上的锋芒太盛,他方才一直凭借自己的身法躲闪,瞧准空当加以反击。也许是才得到这笛子不久的缘故,这笛子使用起来还并不是很得心应手。
如果阿丑手中没有刀,张骞有八成的把握将其制住,若自己手中的笛子可以如臂使指般的得心应手,那就算阿丑手中握着这把看起来相当骇人的刀,他也有七分胜算。可眼下,阿丑拿着已经使得无比娴熟的巨刃,他手中却只有一支才拿到手不过半年的铁笛。如果不能让阿丑冷静下来,那自己拼尽全力也只能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似曾相识
“让乐善施出来!”阿丑喘着粗气吼道。
在方才的较量中她已经吃了亏。虽然对方的功力与她旗鼓相当,但是临敌经验却比她多了不知多少倍。几次找准机会的反击都恰到好处地发挥着作用。她现在只有一个心思,只要乐善施露头,立刻劈了他!再不管周围是否还有无辜群众。
“阿丑姑娘,有什么好不能好好说呢?乐老爷好歹也是你的义父不是?”张骞继续劝道。
阿丑不答一刀接一刀的斩来,张骞边躲边喊道:“姑娘,你再这样步步紧逼,我可要吹笛子了!”
阿丑的攻势却更加凌厉起来,刀身上的也渐渐浮起一层淡淡的紫气。张骞招架不住,只能连连后退。
此时他二人周围已经不远不近地围了很多人。历朝历代的人们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个热闹,不然这一天得多无聊?
后来的人不明所以地询问先来的人,先来的人加油添醋地给后来的人讲发生的事情。后来的人又加油添醋地给路过围观的人讲。
人群一时间乱哄哄的,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越说越夸大,越说越离谱。在他们口中阿丑俨然已经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一个色诱不成,恼羞成怒,欲杀人灭口却被好心的胖子多方阻拦,最终与胖子大打出手的疯狂的荡妇!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难怪这女人如此厉害,天下无敌呢!”
“这种荡妇,乐老爷当初就不该收留!”
“瞧瞧,这才多久呀!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
“我听说呀,她是来找乐少爷的,可是少爷不在。乐老爷好心收留她,没想到她竟然恩将仇报!”
“谁说不是呢!好好一个女子,一点也不知道自爱。竟然还干出勾引义父上床的举动!”
“何止呀!我听说,她还给他义父的茶水里下春药呢!”
“啧啧!乐老爷多好的一人呀!名声差点就毁在她手里!”
“这也就是乐老爷爱妻情深,心志坚定,这要是换了寻常男子……呵呵,你看,那胖子就快抵受不住了!”
阿丑和张骞都是功力高强的人,这些围着他们议论的人虽然不敢靠的太近,但说的话却一点不落地传到他二人的耳朵里。
阿丑羞怒交加,又不好和这些人一般见识。张骞则是满脸通红,这姑娘其实挺讨人喜欢的,就是凶了些。
乐善施此时已经悄然回来混在人群中,他清了清嗓子站出来道:“各位,人谁无过?我想阿丑也只是一时失足,此事就这样吧。”
阿丑见了乐善施分外眼红,挥刀就斩,刀身上紫色的光芒宛如实质。忽觉的背后仿佛被钝物击中一般,就连也跟着一滞。血腥之气溢满了口腔,手中的刀再也拿不住了,借着刀下沉的势子,她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将刀掷向身后那个暗算她的可恶胖子。
张骞匆忙中只来得及举笛招架,刀在笛身上砸起一串火星,最终还是发出一声不甘地嗡鸣摔在地上。
张骞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还好,还好她在那一刻心神乱了!不然真的很难制住她!
“实在不好意思,让各位见笑了,家丑,家丑而已。还请大家都散了吧!”见阿丑已经软倒,乐善施脸上挂起了一贯随和的笑意,拱手向围观的人们道着歉。
围观的众人见已经没什么热闹可看,各自散去。也有那也不知道是热心肠还是好管闲事的人上前劝上乐善施两句,说的也不过是“养虎为患”、“人心难测”等诸如此类的话语。
张骞扶着阿丑回到乐家。早已得了信儿的乐夫人匆匆迎了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阿丑时她总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孩子明明一个月前才是初见,她却总觉得与她亲近一些。
乐善施此刻虽然恨透了阿丑,但在夫人面前他还是要装出一副和善的嘴脸。安慰了夫人几句,只说是阿丑年少不懂事,自己不会介意,也希望夫人别太放在心上。
阿丑此时有口难言,只有一双怨毒的眼睛死死盯着乐善施。乐夫人怕再生出什么是非来,忙亲自扶着阿丑回房。
乐夫人亲自将阿丑送回房间,帮她将已经有些残破的衣衫换了。却无意中发现她脸上那原本画在额角的紫藤花纹似乎正向下延伸着,颜色也渐渐变得有些暗红,乐夫人看着这些纹路只觉得心中漏跳了一拍。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些细密的纹路让她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可是细细回想,自己却又从未见过。
她叹了口气,缓缓走出房间。大概是太累了吧。
天空中的阴云遮住了月色,有人在吹着笛子,笛声断断续续的不成曲调。
忆往昔
今晚似乎注定是一个不寻常的夜晚,黑暗中如同鬼魅的暗影在屋宇树木的阴影中潜行,最终来到了一间房门外。暗影左右看了看,悄悄推开身后的房门,闪身进去。
房间内的床上躺着一个女子,暗影自靴中拔出一把闪着幽幽绿光的匕首,缓缓走向床榻上的人。
恰好此时乌云散去,银色的月光透过窗户照进屋中,正打在床上人的脸上。那手握匕首的人看到床上那女子的脸是发出一声惊呼,手中的匕首也“嘡啷”一声掉到地上。躺在床上的女子被这声音惊醒,双眼中的神色只浑浊了一瞬,忽地翻身坐起,一双带着寒意的双眼死死盯着眼前的人。她长年练功,肩背更是比着寻常人要更加结实许多,此刻已经慢慢恢复。
乐善施看着眼前人的容貌早已经惊呆了,阿丑却不慌不忙地点上了桌边的烛台。她将烛台举到自己脸庞。此刻她额角的紫藤花纹没有了刻意的压制,已经蔓延至了整张脸上。她语气冰冷地问道:
“乐善施,你可还记得我?”
乐善施看着那张布满斑纹的脸,一时间吓的说不出话来。这样特殊的一张脸,他又怎么可能会忘记呢?十几年前,拥有这样一张脸的孩子是被他亲手丢进河里的!
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惊呼,烛火摇曳着落在地上,晃动了几下就此熄灭。乐夫人呆呆的看着地上的人良久,忽然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当晚乐夫人回到房中越想越觉得这女子眼熟,见乐善施迟迟不回来就寝,只当他还有账目上的事要忙,就想再过来看看阿丑,却不曾想恰好撞见了自己的夫君正在阿丑房中,她心中慌乱,想着自己的夫君是不是真的有意要了阿丑,再抬眼看到阿丑那张脸,她忽然觉得头疼欲裂,终于忍受不住,昏了过去。
乐夫人躺在床上昏迷不醒,阿丑坐在床边满脸关切的神色。乐善施站在她身后不远处,负手不语。
“她怎么会变成这样的?”阿丑问。
“那年你生了那场怪病,容貌尽毁。我们是有体面的人家,我也是不得己才把你扔了的。你想想,你带着那样一张脸往后的日子要怎么过?会有多少人在背后对着我乐家指指点点?所以我只能把你扔了。柔儿她生性善良,又是你的生母,若是知道我把你扔了,一定会疯的。所以我一面安慰她,一面趁她睡着时将你丢进河里。我告诉柔儿,你不治身亡了,她却承受不住打击昏死过去。她昏睡了整整一年,我用尽各种方法都无法将她唤醒。后来有一位化外高人,他说他们的神明完氏可以救她。他在家里做了七天七夜的法事,你母亲终于醒了,却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
“那她现在……”
“她已经彻底忘了你的存在。我觉得这样是对我乐家最好的结果,没想到你却回来了。现在,她只记得自己有一个儿子,在外经商。”
乐善施看着阿丑的背影,良久后才说道:“阿丑,我还是可以收留你,只要你不对她说出真相,不和她相认。”
阿丑轻笑一声:“呵,收留我?你预备再给我下一次药,强奸我一次吗?”
乐善施不小心被她说中心事,口中却连连否认:“不是的!先前是我没认出你,你既是我女儿,我又怎会——”
“我不再是你女儿,从你把我丢入河中那一刻起就不再是了。”阿丑打断了他的话:“你还记得你曾对我说的话吗?你说:‘从今以后你不再是乐家人,不配再以乐为姓。’你在我身上绑了大石头,扔进河里,如果不是绳结绑得不够结实,我此刻早已是孤魂野鬼。”
“阿丑,你要理解我,我也是有苦衷的。事关乐家的声誉,不可以因为你一人毁了乐家!现在,既然你回来了,我也愿意你作为义女继续住在这里。”乐善施继续为自己辩解着。
“我理解你,谁又来理解我呢?乐家的声誉被你败坏的还不够吗?在那个戏子之前,你又奸杀了多少人呢?”阿丑反问。【1版意见:气势有点弱了。像平常人的诘问,不像是武林人,更不像是阿丑】
修改版:
“我凭什么要理解你?乐老爷,收起的伪善吧!”阿丑直接打断他的话,顿了顿又继续说道:“以前我只当你不够格做一个父亲,现在我很庆幸你把我扔了!也请你记住了,贱人,自有天收。”
【复盘:
修改版比之前有进步,但其实还不能算最好状态。我们大多数人可能都有过吵架经历,在外边跟人吵了一架,谈不上输赢,但吵完架回来,就是觉得不爽,就是觉得还没有发挥出来,直到有一天,忽然一拍脑门:“我当时怎么没把那句话骂出来。”其实这就说明了,骂人的功力是可以提升的,在写作中出现骂人的,情绪爆发的时候,语言,文字,当然也是可以提升的】
“阿丑,你别忘了,你始终都是乐家人。”乐善施叹了口气,意有所指地说了一句。
“你错了,我现在姓丑,再不是你乐家人!乐老爷,你一直叫我‘阿丑’,可还记得‘乐湉’这个名字?”
尾声
阿丑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过乐家。
乐夫人醒了,她似乎回忆起一些事,哭着喊着要找她的“湉儿”。
张骞也走了,那晚他越想越觉得这事有些蹊跷,于是偷偷潜到乐善施的书房想要调查些蛛丝马迹。却意外发现那个看起来随和,不通武功的人身手矫捷地在阴影中潜行。他一时兴起偷偷跟上,却意外听到了乐家隐秘。
他有心将这些事公之于众,但一来无凭无据,二来自己人微言轻,乐善施在这些百姓心中简直是神一般的存在。无论自己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的。所以他选择带着他的笛子继续游戏江湖,只是心中不知为何,总有那么一道挥散不去的身影。那身影时而浑身湿漉漉地狼狈不堪,时而衣衫不整俏目含怒。【1版意见:虽然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但这个结尾给人的感觉,也不坏】
【1版意见:铁笛子张骞喜欢吹笛子,喜欢唱歌,这里引发一个联想,即可以考虑,张骞将每一个在他的故事中,在他行侠仗义的过程中遇到的人,无论是冤已伸,还是债未偿的,每一个人是占据一句诗,或一句歌词,以此来铭记,也表示,即便这一次没有伸冤,但他/她已被记得,正义终将会来的】
戏子被杀的事最后也没有激起任何风浪。人们似乎都已经忘了,曾经有一个戏子,十分擅长扮演老妇人。【1版意见:这个呼应的好,举重若轻】
乐善施的名声和品行在百姓之中依然是如日中天的高涨。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他终会招来什么人的忌惮而被抹去吧?【1版意见:这一句也不错,不过也可以考虑一下,还有什么其他的方式来展开】
修改版1:
乐善施的名声和品行在百姓之中依然是如日中天的高涨,甚至已经上达天听。当今的天子听说有人乐善好施不求回报,在百姓中的声望很高。一时间对此人兴趣大增,特意指派了专员前去探访。
【修改版意见:结尾有种话未说完,戛然而止的感觉,可以再调整一下。与“善人”的题目也呼应起来】
修改版2:
作者:结尾再写写善良的乐善施?
编辑:自己琢磨。感觉可以更有力量和深度些。其实你修改的思路很好,但话没说话,那股气韵没延续下去。要表达的应该是,也许铁笛子等都办不了你,但天网恢恢,终于还是被那头干了的感觉。逃过了前三刀,但被第四刀干翻了。不过,不必要写得太直白,在现在基础上稍有调整就好了。
作者:想一种适合乐老爷的死法。走火入魔杀了全家?引了个完氏妖回来后被反吸?其实还是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那种比较好。
编辑:就是现在的结局就很好了,只是表达方式的问题,其实就是最后那段话没说利索。
修改版3:
作者:乐老爷不是靠别人给的药交配练功嘛。。。最后金花开了。。。然后那人就来把乐老爷吸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么说的话。。。题目叫黄雀也行嘛。。
编辑:这个构思也很巧妙。但我觉得,还是第一个更好,气度更大。
作者:让官方收拾他?
编辑:对,这个有冥冥中自有天意的感觉,会很赞。
作者:皇帝那么忙……无缘无故也不会收拾他啊……不如做点更大的坏事?
编辑:其实第一个结局之所以好,可以用其他背景比如民国背景,来代换一下。比如某个县有个县长,沽名钓誉,顿顿吃糠咽菜,想把自己打造成现代海瑞。结果上面正好需要一个典型:都说没有好官,这不还有一个当代海瑞吗?必须树立一个典型。然后,上头就派了工作组来,打算认真树立一个典型,结果只是象征性的一查,发现全暴露了:十几栋别墅,不明来源的几十万块大洋,很多女人……这个人本来也只是想当一个“善人”,结果太高调,把自己赔进去了。现在这个结局也很好,主要是好在结构上巧妙,能够把故事“圆回来”,但少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那种立意。所以开始那个结尾,就还带来了一个隐含的意思,就是作为侠客的铁笛子虽然有时候是无效的,但更高的天意,其实是更大的铁笛子。总有铁笛子等等着那些“善人”的。这样一来,文章的立意就起来了。
作者:嗯。乐善施的结局就是问斩吧。监斩官是那个发现尸体的拾荒者。乐善施的名头如日中天,一封奏折被一位拾荒者偷偷送出了城。
编辑:感觉不用写得太明白。达摩克利斯剑,就是那个感觉。剑悬在那里,但就是不落下。这样给人的感触最深。所以结尾我觉得,延展到工作组进驻这个城市,还要再往前一点就好。
作者再次修改结局如下:
京城一处府邸的花园里,一个穿一身明黄色衣袍的人负手而立,看着湖中戏水的鱼儿们忽然开口道:“听说泉城有户姓乐的人家,乐善好施的善举在百姓中人人称颂。阿檐呐,派一只燕子飞进去探探真假吧。若确有其事,不妨招揽此人。若只是空有其表……你知道该怎么做。”
一道黑影越墙而去,惊起了几只在屋檐下歇息的燕子。
【结尾有种话未说完,戛然而止的感觉,可以再调整一下。与“善人”的题目也呼应起来】
修改版4:
编辑:修改后的结局,展示出了一些不错的东西,比如拓展力,延展性等,其实是有些出乎我想象的。暗示的也不错,也有那种感觉,但是……天子说的这句话,还是可以再斟酌一下。今天把这一句话捋顺了,目的就达到了。
作者:那天忽然想到的。皇帝最怕的大概就是只知有戚家军,不知道有皇上那种吧?……“听说泉城乐氏家主为人谦和,好施恩泽,深得百姓爱戴。阿檐,是时候让新燕筑巢了。”
编辑:你先找个东西看一下,找找感觉:
(该视频为拍摄《妖猫传》期间:导演陈凯歌给杨贵妃的饰演者张榕容说戏。
陈凯歌:最黑的夜,最亮的光。这道最亮的光,就是杨玉环。杨玉环这人不能太落实。你越是安静的不动,就越有力量,一动就实了。……你越平静,越没有任何的流露,就越动人。)
作者:最后用一只燕子向东南飞去怎么样?
编辑:我简单说一下自己的看法,不是非要按照这个思路来,但大致听一下也可以。主要还是在“放”和“收”,外露时展现多少的问题,以及大人物的思维和处事方法。“大人物”一般在批阅文件时,都不是直接写字的,或者字极少。最常用的是用“符号”来表示,比如一个圈,一道红线。类比成东宋世界的天子,也是本文出现的天子的话,其实可能会觉得天子稍稍有些不够“矜持”,就是仅仅是因为乐善施这么一位“善人”,天子就要用这种力度表态的话,再出现更大的事件,牵涉更多的人物,天子的空间其实就会缩小了,也就是说,目前天子的表现,似乎稍有些不够“矜贵”,出现得容易了些,有点杀鸡用牛刀的感觉。而可能更好的方式,是杀鸡用鸡刀,或者杀牛用鸡刀。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目前文章中已经出现的,和东宋世界的世界观来看,感觉这样也许可以作为一种思路,即:在结尾出现之前,也就是本文目前所呈现的,是乐善施这位“善人”,伪装得太好了,以至于连铁笛子也无能为力(本文题目即为铁笛子,最后仍应尽可能着力于这里),所以,结局天子主要关注的,其实可能还不一定非得是乐善施这位“善人”,而是铁笛子,即:天子很可能是对铁笛子这个民间组织或者侠的传承保持着漫长的兴趣,因为铁笛子毕竟是某种危害社稷的东西,所以天子对他的关注,就是合情合理的,合乎逻辑的。则天子此时很可能看的一本比如说铁笛子行止簿等类似的东西,看到这里就会好奇,居然有连铁笛子也“收拾”不了的人,则随后,听风燕就出动了。而这时,天子仍然可以一句话不说,只在上边画个圈,打个勾,然后画上一只燕子就可以了,再下边,就是一只听风燕往东南方向飞去……正好跟你的设想吻合起来了。
作者:脑子里闪过一画面。。。明黄色衣服的人坐着轿子离开书房。。。。风从窗户吹进来。。。吹散了桌上的文件。。。飘下来的一页纸上在乐家那个位置画了个红圈圈。
编辑:嗯。就是首先不让天子开口说话。
作者再次修改结局如下:
他有心将这些事公之于众,但一来无凭无据,二来自己人微言轻,乐善施在这些百姓心中简直是神一般的存在。无论自己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的。所以他选择带着他的笛子继续游戏江湖,只是心中不知为何,总有那么一道挥散不去的身影。那身影时而浑身湿漉漉地狼狈不堪,时而衣衫不整俏目含怒。
戏子被杀的事最后也没有激起任何风浪。人们似乎都已经忘了,曾经有一个戏子,十分擅长扮演老妇人。
乐老爷也依然是那个深受百姓们爱戴的大善人。
帝都最大的宅子里,明黄色的衣摆在书房外一闪而过,华丽的步辇迤逦前行。清风缓缓经过书房的窗子,翻开了桌案上的《铁笛录》,一张薄如蝉翼的纸自其中飞出,打着旋子落在地上。一个朱红色的圆圈在排列整齐的瘦金字中略显突兀。圈中只有一个“乐”字。
一只黑白相间,翅膀狭长,尾似剪刀的禽鸟在天空中稍作盘旋后向着东南方飞去。
【复盘:
这个结局虽然只有100多字,但却用了几千字,几天的时间来讨论,先后做过几次修改。尽管就目前来看,可能现在的结局仍然不能算尽善尽美,但在讨论的过程中,作者的思维能够被激发,能够产生新的想法,与之前的想法相碰撞,融合,毕竟还是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编辑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受益匪浅。
一篇文章从最初创作到推出到读者面前,其实仍不是文章的结束,也仍然只是刚刚开始。
这篇文章几经修改,是否已经完美了呢?显然并不。它可能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但我们从其中看到作者的一点点进步,看到每一点意见都能被作者接受,吸收,将之转化为使文章更好的养料。
大部分优秀的创作者,都是要经历这个阶段,并且在创作生涯中永远坚持和热爱这个阶段的。
文章越改越好,作为写作文章的作者,显然也因此而“越写越好”。】
希望越来越多的作者能够认识到“自我精进”的重要性,在面对自己创作的文章时,能够“闻过则喜”,在看到其他优秀的作品时,能够“见贤思齐”。相信每个人的创作,都能有较大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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