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首丘(上) ︱ 东宋
东宋世界第2届年度征文第3期征文第8篇
山间·首丘(上)
文◎长街柳影
东宋的第143个故事,是这样诞生的……
东宋世界(Sunasty,宋纳思地)系由《今古传奇·武侠版》杂志社前任社长·主编,武侠作家李逾求创立。东宋世界自2009年3月14日正式开启,一直至今日,仍在不断生长完善之中,先后诞生《化龙》、《燃烧吧,火鸟》等长篇作品。自2017年3月开始,正式举办东宋主题征文,聚集起上百位侠友,诞生优秀征文上百篇。第一届征文“金属罂粟”圆满结束后,第二届征文“秉烛夜游”已进入第五期。
本次推出的是长街柳影所著《山间·首丘》。除本文外,作者还曾创作过:
◎题图来自网络,仅作示意,作者董培新,特此致谢。
山间
01
那个少女始终背对着他,满头青丝垂落到腰际,宛如悬挂于山间的飞瀑。他能听见少女的低语呢喃,声音真真切切于耳畔响起,却又模糊得好似远在海角天涯。
他仍旧记得少女的每一个如花笑靥,可如今映在眼底的却只有一个背影。那熟悉的纤瘦身形只是默默伫立在他始终碰触不到的远方,好似空谷中独自绽放的的寂寞幽兰。
他奋力向她伸出双臂,努力朝她狂奔而去,她却如同一尊精雕细琢的塑像,静静地站在遥不可及的地方。他想要大声呼喊,可山间的夜风是如此凛冽,直灌入咽喉,将所有的呼唤都扼杀于萌芽之中。
他们,就像两座永远都无法聚首的山峰。
终于,少女仿佛听到了他无声的哀嚎,缓缓转过身子。被风挽起的黑发轻轻落下,露出少女的面庞。而他只能看到一枚白惨惨的骷髅,两道乌红色的血泪像两条丑陋的蚯蚓,扭曲着从空洞的眼窝中向外爬行。
胡拾遗强忍住想要惊叫出声的冲动,挣脱了噩梦的纠缠。自从进入这片茫茫大山以后,他连续三个夜晚都遭受同一个梦魇的折磨,但他知道,这一切马上就要结束了。
确定没有敌人靠近,胡拾遗举手抹去额角的冷汗,拉伸着僵硬的胳膊和腿脚。即使在入睡的时候,他也始终保持着坐姿。这种极不舒服的姿态,使他无法睡得深沉,却便于在有敌袭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胡拾遗一脚踢翻身前几乎焚尽的一小堆柴火,紧了紧身后背负的大包袱。这些日子里,这个看起来脏兮兮的硕大包裹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背脊。夜间的漫天星斗已经褪去,一缕晨曦穿透密密匝匝的树丛,投射在林间。“我回来了。”他在心中默默念叨一句,便驾轻就熟地在山林中穿梭而行。
一只宽大而粗糙的手,在胡拾遗露宿的地上一阵摸索,抓起一把灰烬,用指尖在掌心中轻轻地捻着。
“还没有完全凉透,他离开应该最多一刻。”大手的主人毫不费力地直起身子,语气笃定。若是光看外表,常人或许很难想象,这个须发皓白的老者,他的举手投足居然还能如此灵活。
“太好了,这回看他往哪里跑。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给我追!一定要把这个首丘胡族的余孽拿下,不论死活。”老人身旁有个贵胄公子打扮的青年人,兴奋的神色溢于言表,冲着扈从们大呼小叫。比起满脸倦容的一干打手,华服公子显然休息得很不错。在他脚边还跪着两三名仆人,正抢着为他擦拭衣袍和靴袜上沾染的几点泥渍。
见老人巍然站在原地,完全没有要动身的样子,年轻的公子眉峰突兀地耸起,嘴角抽动几下,终于还是换上一副殷勤笑脸,讨好道:“三爷爷,这次出远差,全仰仗您老人家出力。只要能抓住或者杀掉那个姓胡的,我在家里的功绩就能压盖过我大哥。以后我要是成了毛家之主,您老就是首屈一指的大功臣,供奉、长老的位子,随便你挑着坐。”
老人微微一笑:“这些我都不稀罕。”的确,如果他真的在意名位,又何必耗费七十年人生来走遍全国的名山大川,而若不是因为爱煞了这山水间的秀色,矢志用双脚来丈量每一寸土地,以他毛守仁的辈分、武功和名望,在几十年前就足以登上地峡毛家之主的宝座。
老人静默了片刻,觉得把自己的侄孙晾在一旁多少有些不妥,便温声道:“我老了,不中用了,熬了几个晚上便有些疲累,想在这里歇歇脚。无伤,你先去吧,我过一会就赶上来。”
目送满身锦绣的毛无伤坐上那架用竹竿和竹椅拼接起来的四人抬,晃晃悠悠地消失在密林中,毛守仁蓦然长叹一声。从他高大的身形后,走出一个小书童模样的少年人。和老人一样,书童身上穿着便于行动的葛布衣裤,头上梳着双抓髻,说话的声音倒已褪去了童稚:“老爷,那个姓胡的会被公子爷抓到吗?”
毛守仁摇了摇头:“那小子手下的人平时作威作福惯了,到了这深山之中,是对付不了胡家小子的。这个胡家小子可是首丘胡一族这几十年来最优秀的后生。”
“可我刚才听人说,公子爷已经把‘酸甜苦辣’都派了出去,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毛守仁闻言也不由得有些动容,眉峰紧锁,心中讥笑自己那不肖晚辈,为了下一任家主的地位简直不择手段。但他很快又恢复了平静的神色,说了句让书童摸不着头脑的话:“这趟回家的路,真是不容易。”
02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胡拾遗现在就很伤心,以至于泪水止不住地从酸涩的眼角中流淌而出。
走在山间的小道上,他一直在端详曾经无比熟稔如今却已然有些陌生的景色。十五年的时光,足以改变许多人的命运,甚至能够改变自然的风貌。他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走错了路径,明明应该分叉的路口,现在陡然断成了绝壁,原来是山中的涧湾,如今变成了深不见底的地穴。直到他从一处山坡上俯视,看到那块卧在山溪边的大石,他才敢于确认,自己仍走在正确的路径上。
胡拾遗永远都不会忘记这块大石头,就是在这里,他邂逅了那个误入大山的少女。在一段时间里,这块大石头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秘密基地。曾经,他们一起并肩躺在石头上,数着夜空中的星辰,直到相拥而眠。后来,在石边的空地上,他用颤抖的嘴唇和双手,探索了她身上全部的秘密;最后,在大石旁,他与她依依不舍地洒泪挥别,直到他走出很远很远以后,才意识到她异乎寻常的哀伤和抑制不住的干呕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无数次用利刃割开自己的皮肉,以宣泄对自己的痛恨,痛恨为什么当时没有毅然地返身回去。但现在他已经释然,甚至有一些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立刻回到那个隐藏在群山深处的村落里。
十五年了,他一次都没有回来,因为他有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十五年了,他终于可以回来,因为他已经了结了全部的事情。十五年前,他出走时仍是青涩少年的模样,十五年后,他却已经沦落成了恶名昭著的逃犯。
然而胡拾遗知道,今天,一切都会结束了。
想到可以回家,胡拾遗非但没有一丝喜悦的心情,反而更加伤心,以至于心肺间满溢而出的酸楚渗透了四肢百骸,使得他一边赶路,一边涕泪横流。
但更加要命的是火燎一般的辣。整个山坳间的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辛辣味,随着呼吸,从口鼻入侵到体内。从小生长于山间的胡拾遗自然能吃惯山茱萸带来的畅快辣味,但此刻这未经唾液稀释的辣意,直勾勾地钻入肺腑中,四处煽风点火,很快就迫得他浑身大汗淋漓,而胸臆中又如百爪挠心般难受。
胡拾遗只好大步奔跑起来,以便尽快冲下山坡,赶到大石旁的山溪处,用清凉的泉水来洗涤泪水模糊的脸庞和被热辣炙烤的身体。
在不知跌倒了多少次后,胡拾遗终于来到溪旁,迫不及待地趴在地上,大口饮水。然而只是一口水下肚,他本来就已经不堪负荷的肠胃,便同又被淋上了一大勺滚烫的热油,他甚至能够听到腹中一阵噼啪作响,好像有几十挂鞭炮在腔肠中同时炸响,鲜血抑制不住地从他七窍中溢出。
胡拾遗仰面栽倒在地上,透过血泪朦胧的双眼,看到身前的大石上不知何时站了两个人。两人的身量几乎差不多高挑,差不多枯瘦,就连眉眼也有几分相似。只是左边那人浑身黑衣黑袍,一手横在胸前,一手撑在横着的臂上,用手掌严严实实地捂着口鼻。右边那人却是通体火红,咧开大嘴笑道:“这水的滋味如何?”他的嗓门虽大,但鼻孔被木塞堵上了,以至于说话的声音听起来瓮声瓮气的。
胡拾遗叹了一口气,他已经认出了这两个人,红袍的名叫毛茱萸,黑衣的乃是毛青梅,皆是地峡毛家中赫赫有名的高手,早在他还是个懵懂的山中顽童时,就已经听说过这两个人的大名。尽管如今的胡拾遗也学了一身的本领,但他依旧没有能够对抗任何一人的把握,更何况,现在出现在面前的,是两个人。
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几乎撑爆了血管,胡拾遗勉力从地上爬起,冷冷地盯着石头上的敌人,大脑中飞快地盘算逃遁的方法。毛茱萸见胡拾遗的眼神森寒,又大笑道:“哥哥,这小子看起来要负隅顽抗。你瞧那小眼神,一副不服不忿的样子。”
毛青梅没有开口答话,只从鼻腔里发出一记满是轻蔑的哼声。
“这些年我们俩各忙各的,从来没有联手的机会,今天好容易凑到一起,正好拿这个小子练练手。”毛茱萸自顾自地和毛青梅说话,仿佛胡拾遗已然是一头待宰的羔羊,无论其如何反抗,都无法摆脱早就注定的结局。
毛青梅重重地哼了一声,左手还是牢牢地掩住自己的口鼻。
“等会儿逮着这个小子,你说我们是把他醋溜了还是辣炒了?”毛茱萸拿眼斜乜着胡拾遗,就如同大厨在审视盘中切配好的食材。
毛青梅刚轻快地连哼两声以示回答,忽觉眼前人影晃动,一道拳风直逼面门,本应束手就擒的胡拾遗竟然率先发动了攻击。惊讶之余,毛青梅立刻作出反应,面对胡拾遗迅如闪电般的攻势,他一寸也不退,左手仍挡在面前,原本横在胸前的右手朝胡拾遗前扑的方向平伸出去,张开手掌。只见掌中赫然长着一张人脸,五官俱全,那人脸居然还滑稽地冲胡拾遗眨了眨眼,然后猛地张开嘴,一股白茫茫的气体,带着刺鼻的酸味,直袭胡拾遗。
胡拾遗晓得这股白气来者不善,忙摒住呼吸,身子在空中一折一扭,奋力闪过。饶是如此,他的衣袖还是被沾到一角,迅速被腐蚀出了一个大洞。胡拾遗暗暗心惊,飞扑之势却丝毫未减,他的拳头距离毛青梅的面孔已经不到一尺。
毛青梅见胡拾遗欺近,鼻中怪哼一声,身体非但不躲,反而迎着胡拾遗的攻击跃起。他左腿屈起,用膝盖去顶胡拾遗的胸膛,右腿则怪异地弯到胡拾遗身后,盘上他的腰际。眼看胡拾遗的拳头就要贴近面门,毛青梅的头颈陡然一折,好像被人生生扭断了一般,却在间不容发之际躲过一击。于此同时,一双血红欲滴的大手,也已悄无声息地瞄准了胡拾遗的后背。
毛青梅与毛茱萸虽然分别以酸辣气息闻名,但真正使他们立足江湖中的,仍是拳脚功夫。胡拾遗一击落空,还没来得及变招,腰间猛然一紧,强加在腰腹上的压迫力瞬间使他的下半身失去知觉,如同被一柄巨钳拦腰截断。几乎是同一时刻,他的胸膈和双胁同遭重创。当毛青梅放松对他的束缚,胡拾遗就如同半空中的一张白纸,飘飘荡荡地往下坠。
兔起鹘落之间,只用了一招就重创对手,毛青梅不由有些松懈却不防正在下坠的胡拾遗突然伸手一搭,抓住他始终掩住口鼻的左手,借着身体下沉的势头,一把将毛青梅的左手拉了开来。
毛青梅的左手掌中原本捏了一块特制的湿布,用以过滤空气中的辣味,此时左手乍一离开面孔,他心中一慌,下意识地倒吸了一口气,顿时刺鼻的辣味从他的鼻孔口腔蜂拥而入,激得他止不住地连声咳嗽,被胡拾遗拉扯着一起跌落在山溪中。
那山溪里面早就被毛茱萸布下了独门辣水,毛青梅甫一落入水中,难免喝了几口溪水,顿时被辣得哇哇怪叫,费劲气力才从山溪里爬出来,滚到大石下面,哀嚎咳血,软瘫作一团。
胡拾遗身上虽然中了两脚两掌,但他在交手前就受到了酸味与辣味的侵袭,多少有些适应,所以此时对于溪水的耐受力反而比猝然受创的毛青梅要强。他刚挣扎着从水中起身,就感到脑后恶风不善,刚想要发足往前奔,终究还是迟了,一双粗壮有力的臂膀从身后探了过来,箍在他的胸前。
毛茱萸的身材本来就比胡拾遗要高出不少,此时猛一发力,竟将胡拾遗提到半空中。胡拾遗脚下顿失依靠,力量便打了折扣,他几次用劲都无法挣脱对方的束缚,反而被越箍越紧,渐渐无法呼吸,被挤压的肋骨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有几根已经被生生折断。
濒临绝境,胡拾遗别无他法,只好出剑。
剑原本就缠在他的腰上,胡拾遗所使的是极难操控的软剑。为了练习软剑的招法,这十几年里,他的身上早就刻满了被自己弄伤的剑痕。
胡拾遗右手持剑,剑身在空中一抖,弯成一个弧形,直奔毛茱萸的后心。毛茱萸冷笑一声,右臂依旧钳制住胡拾遗的上半身,左臂则向后一探,伸出两根手指,分毫不差地径朝剑尖夹去。眼看红衣人毛茱萸的手指就要触到软剑,胡拾遗右手一震,软剑居然又在空中一折,同时剑身陡然暴长了尺余,绕过对方的左手,直兜他的面门。
毛茱萸乍逢此变,微微一怔,软剑已然近在咫尺。他赶忙尽力往后缩脖,就觉得剑尖似乎在他的人中附近略略一点,便又嗖的一声收了回去,同时被他用右臂禁锢着的胡拾遗发出一阵脱力的怆咳,显然方才那一剑所能达到的程度已经是他的极限。
毛茱萸扬声大笑道:“我当是什么深藏不露的角色,原来也不过如此,你能把我哥哥击倒只是运气好而已,哈哈哈。”他刚笑到一半,忽然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之前因为鼻中有木塞,所以他说话的声音一直有些沉闷不畅,可现在自己的声音已经恢复了平常的状态,那鼻中的木塞呢?
一念及此,一股浓烈的酸腐味已经顺着他的鼻腔直窜大脑,整个脑仁像是在醋缸中浸泡了整整三天三夜一般,耳朵里发出嗡嗡的轰鸣声,眼泪和鼻涕如同溃堤的江水奔流直下,浑身关节都酥软脱力,哪怕想要简简单单地在原地站稳都成了一种奢望。
毛茱萸这才意识到,胡拾遗方才刺向他人中的一剑,本来就是奔着他鼻中的木塞去的。然而一切都已经太迟了,他只觉得胸口猝然一痛,胡拾遗已然挣脱了他的束缚。但他却完全无暇追击,只能手忙脚乱地用袍袖去擦拭被泪水冲刷得几乎无法视物的双眼。待到他终于稍稍恢复了一些视力,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只正往他鼻尖上砸落的硕大拳头。
“你错了,我打赢你们并不是因为侥幸,而是看穿了你们的弱点。你们不应该一起来的。”这是毛茱萸轰然倒地时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胡拾遗离去不久后,便有人抬着担架,将兀自躺在地上呻吟不止的黑红二人抬走治疗。
“蠢材。”看着那群忙碌的人影,毛守仁不由轻斥出声,而他身边的书童正咋舌不已:“没想到那个姓胡的如此厉害,酸辣两大高人联手,居然也被他击败了。”
毛守仁摇了摇头,“若凭个人实力,这两人中随便哪个都至少有七成的把握可以拿下胡家的小子。”
“可是他们怎么败了,而且败得那么惨?”
“因为这两个人本来就是单打独斗的行家,以往与人一对一交手,以他们本身独有的酸辣之气,辅以出众的拳脚功夫,大都全胜而归。”老人顿了顿,冷笑一声,瞟了一眼远去的四人抬,继续解释道:“可是这回毛无伤贪功心切,偏偏硬要两个独行侠并肩作战,结果他们彼此防备着对方的招数,互相掣肘,两人联手所发挥出来的实力,反而不如一个人。”
书童歪着脑袋想了想,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问道:“老爷子,你觉得那姓胡的是否有能耐闯过下一关?”
“如果是那个人设的关卡,倒是简单得很。”见书童似乎有些失望的样子,毛守仁又笑着补充道:“不过,我认识那个人已经有二十年之久,这二十年里,还没有人能在他面前全身而退。”
03
时近正午,太阳越升越高,胡拾遗却越走越慢,并不是因为山间陡然上升的温度,也不是因为空腹长途跋涉,而是因为伤。
他虽然挫败了强敌,可所受的伤也实实在在地烙刻在身上。酸蚀之气已经摧毁了他的呼吸系统,肠胃也被灼烧得千疮百孔,被拳脚击中的部位还有折断的骨头,无一不使他举步维艰。他的神智也渐渐开始有一些模糊,几乎只能凭着直觉,摸索着在山间行走。若不是因为心中的执念,他只怕早已寸步难行。
他必须前进,去到那个他十五年来一直魂牵梦萦的地方。他在这些日子里所流淌的每一滴血与汗,所承受的每一处伤与痛,所经历的每一次屈辱与隐忍,全是为了要去到那个地方。
那里,是他的家。
胡拾遗拄着一根枯树枝,攀上一道峭壁,走向一个岔道口,他心中清楚,过了这个路口后再行三里就能看到他一直生活的村子。但此时他并没有太多的喜悦,踏出的脚步也更加迟缓,因为他看到了人。
这是大山深处极其隐秘的小路,路的一旁是常人难以攀爬的高耸崖壁,另一边则是万丈深渊。只有胡家村的居民才熟悉出入此间的道路,然而本该空无一人的秘径上,现在多了一张石桌,桌上一溜摆放了六个大碗,桌后正端坐着一个人。那张石桌看起来十分宽大笨重,横亘在道口,将后面的两条岔路挡得严严实实。
胡拾遗走到离石桌一丈开外的地方,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微微的苦涩气味,像是有人正在熬煮中药。距离石桌越近,这股味道就越是浓烈。等他走到石桌前,这才看清桌上的六只粗瓷大碗里,盛着颜色不同的液体,有的湛清碧绿,有的鲜艳若血,有的浑如泥水,有的浓似墨汁。尽管颜色不同,每一个碗都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苦味。
石桌后是一个看上去四十来岁的汉子,身材普普通通,相貌也不凶恶,只是他的五官都紧紧蜷缩在一处,两道浓眉峰峦堆叠,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仿佛他有满肚子的苦水,随时会倾倒出来一般。
胡拾遗已经知道阻挡住前进道路的到底是何方神圣,但他面上不动声色,冲那个汉子拱了拱手,和颜悦色地说道:“在下要往东面的那条路走,还望阁下行个方便。”
一脸苦相的汉子摇了摇头,“你明明要往北走才能回胡家村,奈何诓我。”
胡拾遗脸上微微变色,却听那个汉子继续说道:“首丘胡族,狐死首丘,你亡命千里,自然是为了回家。胡家村虽然隐蔽,但也不是无人识得。”
胡拾遗闻言冷笑道:“你们毛家当然对这里熟悉得很。”
苦瓜脸的汉子又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显得愈发凄苦:“毛家中人未必个个都是你的仇敌,十二年前我也不在此地,何必迁怒于我?我本就与你没有什么仇怨,只不过受人之托,替人办事而已。你若要过去也不难,看到桌上的那六碗汤了吗,你随便挑一碗喝了就可以。喝完,我便让路。”
胡拾遗当然不会去喝那些碗里的东西,任谁都能够猜出,碗里盛放的必是剧毒之物。尽管知道眼前的敌手极为难缠,绝无轻易放他过去的道理,但胡拾遗仍想试一试。
胡拾遗又拱了拱手,说道:“抱歉,既然阁下不肯让路,我只好硬闯了。”话音刚落,他不等那哭丧脸的汉子有任何表示,身体往上猛然一拔,向着东面的崖壁飞起,眼看他的身躯就要撞上坚硬的石壁,胡拾遗突然抡起双足,在山石上连蹬几脚,前进的趋势陡然一折,如离弦的箭矢,径往西北边的岔道射去。不过两个弹指的工夫,苦脸汉子连同那张石桌便被他甩在了身后。
胡拾遗身在半空中,眼睛一直觑着石桌后的汉子,提防他中途截击,可是那个汉子却始终稳稳当当地坐在那里,似乎完全没有要动手的意思。胡拾遗双脚刚一落地,前进之势没有丝毫停滞,一面发足往前狂奔,一面留意倾听身后的动静。
这是悬崖上的羊肠小道,最窄之处仅能容纳两人并肩而行,胡拾遗自度只要跑得够快,那个汉子断无从后超越之理,更勿论那张看起来足有几百斤重的石桌。可胡拾遗刚跑出十来步,就听到身后鼓起一股劲风,在微一错愕间,身旁好似有什么东西一掠而过。只是那东西的速度实在太快,以至于胡拾遗的眼睛只捕捉到了一抹残影,却无法分辨出它的本来面目。待到胡拾遗再定睛去瞧时,就发现那张石桌横在前方最狭窄的拐弯处,苦脸汉子正气定神闲地坐在石桌后面,就仿佛他自始至终便一直等候在那个地方。
“你闯不过去的。”除了摇头,苦脸的汉子好像从始至终就没有做过任何其他动作。他似乎想要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但这抹笑容堆放在他紧蹙的五官之间,反而使他看起来更加苦大仇深。
胡拾遗并不答话,紧走了几步来到石桌前,忽然踢出一脚,直往桌上的大碗扫去。那汉子似对这一招早就有所准备,伸在石桌底下的脚轻轻一勾,那石桌就平平地飞了起来,闪过胡拾遗的一踢。胡拾遗一脚落空,身子一转,已经持剑在手,软剑如同一条长鞭,朝着正从半空中落下的六只大碗卷去。苦脸的汉子不慌不忙,身子往空中一探,轻舒猿臂,一手抓住三只碗,稳稳落在石桌后,将一滴液体都不曾洒出来的六只大碗轻轻放回到了石桌上。
毛家“酸甜苦辣”四大高手,酸最狠,辣最凶,甜最毒,但是论武艺,苦当属第一。
苦脸汉子又重新坐好,冲胡拾遗挤了挤眼睛:“你受了这么重的伤,能坚持到现在,还有如此身手,真的不简单。不过,你应该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吧。”
胡拾遗没有回答,只是无力地将身子靠在岔路一侧的崖壁上,大口喘着粗气。两行淤血正从他的鼻孔中慢慢淌出,抓着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着。他原本便受伤极重,方才的腾挪、疾跑和攻击几乎已经耗尽了他所剩无几的体力。
“凭你现在的情况,是过不去的。”苦脸汉子紧紧地盯着胡拾遗的双眼,仿佛要透过那对神采有些黯淡的眸子,去审视对方脑海深处的想法。
“不,我一定要过去。”胡拾遗的声音有些低喑,语气则斩钉截铁。
苦脸汉子还是摇头叹息道:“即使过去了,那里还剩下些什么呢?那里只是你的过去而已,你又何必执着于过去?你还有可以选择的现在,还有可以期待的未来。”
胡拾遗冲苦脸汉子投去感激的一瞥,但还是坚定地肃声答道:“是的,那里只有我的过去,没有那些过去,就没有现在的我。我也不奢求什么将来,但我清楚自己现在必须要做的事情。”
“看来我是劝服不了你了。”苦脸汉子把视线收了回来,凝聚在了身前的六只大碗上:“无论如何,我不能因为你坏了自己这些年的规矩。这六碗汤,用料不同,但俱是奇苦无比。有的是用几十斤的苦瓜熬煮而成,有的是用各种动物的胆汁调配而成,有的是用数十味极苦的中药慢炖而成,有的......”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胡拾遗给打断了:“告诉我,哪一碗最苦。”
那汉子闻言一怔,眼眉耸了耸,指向其中的一个大碗:“生离苦,死别苦,天涯相思苦,壮志未酬苦,有情人难成眷属苦,白发人送黑发人苦。人生最苦,便是无常。”
胡拾遗的脸上露出了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走近石桌前,端起苦脸汉子所指的那个碗,送到嘴边,仰起脖子一饮而尽。然后他依旧微笑着,把碗轻轻放在了桌上,问道:“现在,我可以过去了吗?”
苦脸汉子目不转睛地盯着胡拾遗的一举一动,脸色阴晴不定。直到他看到胡拾遗神色自若地放下空碗时,苦脸汉子突然露出了极其不耐烦,甚至有些厌恶的神色,冲着胡拾遗连连摆手,“快走,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当毛守仁步行陪着坐在四人抬上的毛无伤来到岔道时,早已望不见胡拾遗的身影了。
“什么?毛不禄,你就这么让他走了?”毛无伤听完了苦脸汉子的叙述,气得暴跳如雷,一把抓起那只空碗,就往地上扔。
毛不禄不动声色地将空碗接住,轻轻放回石桌上,依旧苦着脸说道:“胡家小子既然喝了无常水,我自然就要放他走。你总不能让我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坏了几十年的规矩吧。”
“蠢货!饭桶!榆木脑袋!”毛无伤连声喝骂了一会儿,见毛不禄仍然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便扭脸去看毛守仁,可老人却似乎对正在发生的一切充耳不闻,只是目光深邃地望向远方的山坳。
“气死我了,等我回去告诉我爹,肯定有你好果子吃!”毛无伤无奈地扔下一句狠话,坐回他的四人抬,继续领着一众打手,往前搜索胡拾遗的踪迹。
等这群人走出一段距离后,毛守仁身旁的那个书童踱到石桌前,好奇地端起一个斟得满满的大碗。碗还没有端到鼻边,书童不由一阵恶心,吐了吐舌头,又把碗放回原处。此时老人开口道:“哪怕老天让我多活十年,我也不愿意喝上这一碗汤。”
苦脸汉子毛不禄的面上第一次浮现出自然而又开心的笑容:“我宁可让自己少活十年,也不敢请你喝一碗汤。”然而笑意转瞬即逝,他又继续苦着脸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人。即使我的味觉早就已经丧失,可在面对那一碗无常汤时,我还是会下意识地皱眉,因为我知道那东西究竟有多苦。可他却喝了下去,没有一丝犹豫神色,没有一点痛苦表情。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人。”
“你觉得他能活着走出这座大山吗?”
毛不禄又摇了摇头,正色盯着老人的眼睛,一字一顿地答道:“他不会活着走出来,因为他本来就打算死在这里。”
未完待续,下部同日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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