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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织金快讯】贵州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2-16 文教织金


贵州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健全法治为可靠保障,深入实施贵州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快速优质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向深入,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党性教育。(机关党办、社政处、组织处)


2.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估,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和教学创新。开展高校思政工作人员培训,开展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好“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全省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月等活动。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抓好舆论引导。指导高校教研人员开展人文社科研究,开展第二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323工程”“黔灵学者”评选。(社政处、宣传中心、期刊公司)


3.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突出创建“五先进一满意”基层党组织主题,深入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和创新研讨。遴选高校党建理论研讨优秀论文,推动高校党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为高校加快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进一步落实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组织处、机关党办)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继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省属高校建设项目、教育惠民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和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办公室、财务处、国际处、审计处)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注重教育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平衡。抓好高校干部培训,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各项服务工作。(人事处、组织处、离退休处)

二、贯彻落实“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促进教育公平


6.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继续推进落实《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着力抓好八项教育精准脱贫计划。持续实施人口较大乡镇、城市社区和城郊结合部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思路,重点推进人口集中村寨新建或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村级幼儿园。着力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扩容改造,为“新两基”奠定坚实基础。督促开展“省属院校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扎实做好助推荔波脱贫攻坚和20个极贫乡镇教育扶贫工作。继续开展省级扶贫基地遴选工作。办好“威宁班”、“赫章班”,完成中职招生任务2000人。推动高等学校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制度化、常态化。精准施策,精细管理,扎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进资助管理信息化,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规划处、组织处、职成教处、资助办)


7.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推动全省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全省中小学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教学环境建设,做好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的本地化开发及运营维护工作,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和普遍应用,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专项评估检查。加大省级信息化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信息技术教研活动及课题研究工作。加快实施贵州省“智慧教育云”工程建设工作。做好全省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定级保护工作。(电教馆、信息中心)


8.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扩面。深入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各项工作,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覆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营养办)


9.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支持福泉市全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观测联系点、黔西南州全省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实验区建设,引导两地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实验探索。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在流入地入学和升学政策。启动新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基教处)

三、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内生活力


1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规划推进省级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拟定高考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出台我省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提高通过分类考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人数比例。加强对艺术专业统考的管理和监督,探索艺术类录取模式改革。积极探索高考英语学科“一年两考”的实施办法。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统筹招生改革工作。确定我省2017年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重大招标课题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法规处、基教处、招考院、会考办、职成教处、教科院)


11.加大教育开放力度和提升国际化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出台《贵州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建设,办好第十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大力支持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中国-柬埔寨幼儿教师培训中心、中国-东盟教育培训联盟等发展,拓展贵州教育国际交流渠道。打造“留学贵州”品牌,扩大来黔留学生规模、提升留学教育质量。继续加大公派出国留学力度,优化出国留学结构,实施贵州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继续实施“双千人”留学计划。组织实施“两岸四地(贵港澳台)教育交流暨缔结姊妹学校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对外汉语教育工作。继续支持开展民间教育国际交流。精心实施亚洲开发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贵州职教发展项目等一批外资贷款项目。推动省内高校与省外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及省校合作相关工作。(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资助办、高教处)


1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配套文件精神,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扶持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投资举办优质民办学校。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提高民办学校审批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检、招生广告备案等工作,指导民办高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校内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依法诚信办学。(民办处)


13.强化教育督导和监测。做好第二轮县级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督导评估考核工作。抓好新“两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督促指导15个县(市、区)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并接受国家督导评估检查,24个县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积极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严格落实督导挂牌全覆盖,加强责任区督学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开展国家和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做好同步小康两项指标监测工作。(督导办、监测中心)

四、强化统筹推动,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4.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2017年我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继续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园工作,实现幼儿园集团化管理全覆盖。全面实施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新增专任教师5000人。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继续推进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学前处)


15.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按照“保基本、兜网底、补短板”原则,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工作,办好规划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推进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制定我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修订完善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学籍管理机制。(规划处、基教处)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把教育扶贫作为根本,加快发展与产业扶贫配套的职业教育。加快清镇职教城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能力。新增校舍面积10万平方米,实现入驻师生10万人。巩固提高教育“9+3”计划,保持和稳定中职办学规模,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开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作。继续实施“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和“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省级大师工作室、省级实训基地等十个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和省级优质高等职业学院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与国(境)外高水平院校开展合作办学,资助一批专业骨干教师、优秀在校生赴境外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继续开展社区教育试点和全民教育活动周宣传等工作,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职成教处)


17.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与结构。加快推进花溪大学城二期建设。完成《贵州省“十三五”高等院校设置规划》,经省政府、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争取正式设立贵州警察学院并招生,推进设立贵州茅台学院,按规划推进新设置专科学历高校。做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继续争取国家对我省在各类招生计划上的支持和倾斜。积极做好我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增列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在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含专业学位授权点)得到突破。完成全省2017年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规划处、科研处)


18.加强民族教育。继续关注民族地区教学质量提升,评选第二批提升民族中小学办学能力“双百工程”项目学校和名师,培训双语教师、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办好大中学校民族特色班,注重宣传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成果,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引向深入。继续抓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与省民宗委联合举办2017年全省民族高中校长专题培训班。继续组织实施 “校长提高计划”,力争拓展选派范围和扩大规模。继续选派省内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挂职学习。(民教处)


19.深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落实我省关于《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推动全省三类城市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各地各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并有效推广。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普通话推广活动。进一步在全省推广普及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继续做好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双语”和普通话培训工作,继续推动双语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的“国培计划”。(语委办、普通话测试中心)

五、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


20.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功能和机制改革,普及校外教育活动开展,构建完善“学校、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德育教育网络。打造我省“三生四爱五心五好”、“祖国好家乡美”、“青少年教育活动杯”三大活动品牌。继续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基教处、学生处)


21.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加快发展全省校园足球,继续以校园足球为抓手,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开展。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生乐团建设,督促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序开展。组织好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加强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教育。做好国防教育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体卫艺处)


22.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推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试点成效,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以“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为抓手,以荔波等三个项目县为基点,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积极筹划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保障准备工作,增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高中教学的指导和反馈作用。严格我省中小学教育装备质量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三个三分之一”管理工作。开展贵州省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基教处、装备中心、教科院)


23.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指导高校认真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有效发挥质量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加强高校间开放合作,促进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教师互聘、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优化全省高校专业结构,继续完善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发布2017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进一步加强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全省普通高校“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有效运行和内涵建设,实现服务育人。(高教处、科研处、学生处)


24.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贡献度。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推动高校更新观念,完善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强化实训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继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努力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充分发挥大学创业园、孵化基地等实践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条件。继续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工作,全面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高校科技供给能力和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对立项建设的各类重大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工作,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实施一批重大创新项目,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高教处、科研处)


25.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紧紧围绕全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发展产业和重大问题,以一流学科建设作为突破口,走具有贵州特色的“双一流”建设之路,重点建设和支持贵州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遴选20个左右国内、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精准支持和持续投入,支持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的学科建设。强化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改革,并以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及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加快引进一批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加强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深度渗透,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流的科研成果和前沿知识技术,建成一批处于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科,部分优势特色学科冲击世界一流水平。(高教处、科研处)

六、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6.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标准、因素分配教育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厅机关、厅属单位、省直高校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当年预算执行进度,加快盘活存量资金。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从制度上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推动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的建立完善,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完善机制,加强教育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更大支持。(财务处)


27.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继续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提升基础防范能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各地各校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演练,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安稳处)


2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和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继续扎实开展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专题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加大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及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加强特岗教师“招、管、用、转”工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加强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校(园)长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督导检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教师处、教师教育学校)


29.推进依法治教。继续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与核准工作,继续开展《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起草调研工作,配合推进法治毕节创建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深化学校教职代会建设,推动建设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学校依法治教。(法规处、教育工会)


3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着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大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引导各校加强一对一指导。进一步完善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做好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就业办)


   文章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留言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更正或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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