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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一般纳税人如何转小规模纳税人?

武汉税务 2021-01-11

4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明确至2020年12月31日前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

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点击图片: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我们来关注下公告的重点





01哪些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原本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又延续了一年

02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



03电子税务局的办理路径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
第二步
进入资格信息报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
第三步
进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后,进行相关表单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0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呢?


 第一,政策适用对象。转登记政策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办理转登记,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例如,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申请次数。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需要注意,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转登记前后衔接问题。纳税人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然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四,发票开具要求。首先,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次,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一般纳税人期间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


看完这期内容
是否收获多多呢?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
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或在下方留言分享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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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素材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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