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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贾府也是座“盲山” 她背后故事有多残酷

海边的西塞罗 加拿大之声 20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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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楼梦》那个还没有DNA测序认亲的时代里,想判断一个成年女子是否就是当年那个走失的被拐女孩,本是很难的。
但曹雪芹在这里讨了个巧,在香菱的眉心点了一点“米粒大的胭脂记”,让读者们一想起她这相貌,就记得:嗯,香菱就是甄英莲,甄英莲就是香菱。
能时刻被人记得那已经模糊了的出身,这对于被拐女孩来说,这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然而,香菱终归是不幸的。或者说,曹雪芹把她的不幸与对自己身份的淡忘,当做了整个《红楼梦》满纸荒唐言的一个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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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菱还叫甄英莲的时候,她本是姑苏望族甄士隐家的娇小姐,“生得粉妆玉琢,乖觉可喜”,被全家,尤其是老父亲甄士隐视为掌上明珠。
但不幸的是,四岁那年,元宵佳节,士隐命家仆霍启(祸起)抱她去看灯,霍启因小解,将英莲放在一家人家门槛上,待他回来,哪里还有英莲的踪影。
她就这么了。
等到英莲再次在小说中出现时,她已经长到了十二三岁,《红楼梦》里的人口贩卖行业看来很成熟。人贩子在拐来了女童之后不会立即出手,而是找个僻静处养到十几岁的年纪,看看相貌如何再待价而沽。
此时英莲已经出落成半大姑娘,又被人贩子打怕了,不敢说实话。但当年葫芦庙里的那个小沙弥看到她眉心的那点胭脂记,又觉得她模样“大段未改”,才把她与那个被拐女孩对上了号。
说起这个“大段未改”么,很多人可能不知什么意思。我举个例子吧,你比如说……
但对上号也没用。长相标致的英莲很快就被人贩子卖给了小户公子冯渊。
冯公子这人本来喜好男风,可是见了漂亮的英莲之后一下子就把性取向掰直了,花重金要娶她做妾,并立誓不再娶妻。
如果事情这样发展,倒也算命运对英莲的一种补偿。怎奈人贩子贪财,一女两卖,又把英莲卖给了金陵豪门薛家,那薛家公子“呆霸王”薛蟠使气任性,强绑了英莲而去,又打死了冯渊。
于是事情闹到官府那里,事情到这里,好像又出现了转机——主审此案的应天府知府贾雨村,早年落魄时曾经受过甄士隐的恩惠,并是在他的接济下才进京赶考、功成名就的。按说看到恩人之女零落至此,但凡有点知恩图报之心,他抬抬手就能救下这个苦命女。
但贾雨村没有,畏惧薛家的权势,他偏要“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只将人贩子“按法处置”,英莲则依旧判给薛家。
贾雨村可能这样处置已经挺不错了,他自己说的,判案要“不负皇恩”么——给朝廷上有个交代就好。
至于恩人甄士隐和可怜的甄英莲如何,这个他管不了。贾雨村这人就这样,只要跟他仕途无关的人,他是统统可以弃之若敝履的。
如果英莲进了薛府之后直接被安排给了薛蟠做丫鬟,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被这呆霸王给玩死了。
但曹雪芹这里居然又宕开一笔,说薛蟠的母亲、贾宝玉的薛姨妈还算个精细人,知道儿子的魔王脾气,为了免他闹出人命官司后再惹事端,就先把英莲收到自己这里做侍女,薛宝钗又有给英莲改名叫香菱,香菱后来随着二人一起进了贾府。
这条引子到这里终于与主线收束,英莲的命运如一条小溪在反复的被折腾、蹂躏、起伏后,汇入了大观园中一众人的悲欢离合当中。


3

写到这里,不得不感叹一下曹雪芹的笔力,作为小说中的一个引子人物,曹雪芹用穿插前几回中的寥寥几笔,就勾画出了英莲在成为香菱之前那几番波折的命途——她不断地遭遇坎坷,又似乎不断地迎来转机,但从整体上,她的人生曲线是一路不断下探的,好像有一只巨手将她拉入无尽的深渊。
脂砚斋在做评的时候说“甄英莲”其实就是“真应怜”。可特别讽刺的是,在甄英莲从中上人家的小姐一路被拐卖为奴仆,直至走向绝路的过程中,其实没有一个人真正怜悯过她。
无论是丧良心的人贩子,恋她美色的冯渊、薛蟠,知道她身份的门子,受过她父亲恩惠的贾雨村,暂时当了她靠山的薛姨妈、薛宝钗,亦或者大观园里贾宝玉、林黛玉等等一众人。所有人好像都没觉得香菱命运的直线滑落有什么反人类的地方——可怜是可怜,但除了可怜外,他们都没有想过上去拉一把,解救一下这个女孩。
没有。根本没有。
你看《红楼梦》里只要一提到香菱的身世,所有人都是什么“因果报应”啊,“宿命轮回”啊,“也是合该他命有此劫”啊之类的车轱辘话……这都是高情商的说法,低情商的说,就是大家觉得香菱这是“倒霉”,谁让你趟上了呢?认了吧。
所以《红楼梦》其实是一本很“佛系”的小说,里面的人物的命运就跟在没保底的手游里抽卡一样,拼的就是个玄学。



4


人类的婚恋生活是生命意义的一个部份,没有这一生活,一切辉煌就会黯然失色,人类就会既没有过去和现在,也没有将来,无论什么样的理想的政治、绝佳的经济、美妙的宗教,都将在人类绵延的中断之际而彻底消失。


这次由“徐八子母”曝光出的人口拐卖,生出了一个问题:3000万光棍的婚配难与人口拐卖的“部分合理性”(贾平凹最先提出并得到一些人响应),于是生出“继续允许光棍村买媳妇”与“让光棍村灭绝”这两个选项;然后还有人担忧如果光棍不婚配后必然产生的养老问题---


网上有人提出可以通过异族婚配来解决。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华裔的异族婚恋现象。

 

一、异族婚恋:美国日益广泛的社会现象  

 

美国的人口普查发现,1990年有200万儿童生自异族婚姻,比1980年多了一倍,比1970年多了四倍。1997年12月5日的《今日美国》刊载了一份盖洛普民意调查,其中提到,57%以上的美国年青人约会过异族对象(包括白人、黑人、拉丁裔和亚裔)。原因之一是,多族裔社会结构的日益发展,使中学里少数族裔的学生从1976年的24%上升到1997年的35%,青少年有了与更多的异族伴侣相遇的客观环境。原因之二是,家长们对异族婚恋比以前宽容了,有62%的受访家长表示完全接受儿女的跨族裔恋情。原因之三是,青年人对异族的观念发生了变化,有97%的被访者觉得异族对象有吸引力,此外,“好奇”、“标新立异”、甚至“满足对家长的叛逆心态”等心理也促成了与异族对象的交往。

 

有作者曾对选修“东西方性爱哲学比较”这门课程的182名学生(共四期,其中白人86名、亚裔47名、拉丁裔38名、黑人11名),作了异族婚恋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见下表),发现多数学生对异族婚恋的态度是正面和肯定的。

 

 

二、对异族婚恋的动机和结果的一般分析 

 

为什么文化、种族背景完全不同的人之间会发生爱情呢?美国学者们在研究中发现了下列直接动机:首先是对异族异性的神秘感和新鲜感,藉与异族结婚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其次是对某种本族异性缺乏、而异族异性正好具有的生理、心理、情感、体质特徵的偏好;第三是对异族人文的兴趣延伸到对该族异性的兴趣;第四是双方生活中的现实需要;第五是出于遗传优生观的考虑。

 

美国性心理学家威尔特·查尔(WelterF. Char)认为,异族婚恋的动机不能只归结为“上意识”,而应该是“上意识”与“下意识”的结合。还有人认为,这类动机不能完全用科学主义的方法来解释,其中至少有一部份是属于东方神秘主义的。

 

事实上,上述的直接动机有时可能还受到一些文化、心理因素的潜在影响。例如,有人选择异族婚恋,是认为来自不同文化的配偶可以给自己带来本文化所缺少的益处。又如,有些持有“理想主义”观念的人,把异族婚恋与平等、博爱等高尚的社会价值观联系在一起,在社会中存在着传统的划分族裔等级的观念时,这类人可能视与“低等”种族的异性的婚恋,是对主流社会权威的叛逆和对受压制者的认同,是自己的“救世主”式的奉献。

 

一项研究结果揭示,开放的犹太女性与异族通婚的比率比其他族裔要高,美国还出现过视白人与黑人通婚为“解放”的象征。还有,当一些人与本族异性的婚恋关系不成功时,会抱着“第二最佳选择”的心态,在异族中寻找婚恋对象。此外,孩童幼年期接触到异族异性的关爱而产生情感依恋,可能也会影响其后来选择该族的人作配偶。

 

父母对孩子婚恋行为的影响也可能导致异族婚恋。有时父母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或许会有意无意地鼓励子女找异族的配偶;有的父母强迫子女找同族的配偶,最后子女反而产生了逆反心理,偏偏去找一个异族配偶。

 

美国社会中对异族婚恋的比较开放的看法是,异族通婚是人类相互关系理想化和进步的表现,它打破了种族之间的偏见和隔阂,参与异族通婚的人都是强有力、有勇气和具有崇高理念的。而另一种针锋相对的看法则视异族通婚为不健康、不正常、不明智。


华裔婚姻学家徐静(译音)在作咨询时,对有异族通婚意向的人提出了如下建议:

 

首先应评估异族婚恋的动机,除了罗曼蒂克的、“求解放”的、自我实现的、意识形态的、以及其他特定的政治、经济、宗教等动机外,还可能有异常因素的影响;其次,双方要认清愿望和现实之间的差距,人们通常是根据自己的想象来看待其他族裔的,往往出于良好的愿望来塑造自己心目中的异族婚恋对象,但以后可能发现对方与自己的想象并不一致;再次,双方应该预估未来可能的困难,一旦婚恋浪漫期一过,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婚前没有想到的问题,如钱财、孩子、娱乐、个性、社会歧视以及亲戚关系等;最后,还应该对彼此的能力和相适性有所认识,为了应付今后的各种挑战,双方必须有一定的自强力和意志力量,并且能相互自觉调适以达到谐调。

 

三、在美华人的代际差异与异族婚恋模式

 

在美国的华人有着明显的代际差异,不同代的华人的婚恋关系模式差别极大。100年前从广东台山来的移民,绝大多数是男性,后来大多居留在唐人街,受教育程度较低,语言文化的隔阂使他们很难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他们中的很多人是回到故乡娶亲,当时很少有异族通婚现象。

 

在美国出生的第二代华人(American Born Chinese)接受了完整的美式教育,文化上基本上被同化了,其中有专业能力者可以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在这个族群中,异族婚恋现象就普遍多了,因此他们往往是异族婚恋研究的对象。

 

1996年考琳·方教授和珠蒂·杨教授在英文《亚美杂志》上发表了“寻求合适的婚配:华裔日裔美国人的异族通婚”一文。她们认为,过去美国的异族通婚研究只注意亚裔女性与白人男性之间的婚恋,现在应该也研究亚裔男性与白人女性之间的婚恋;同时,过去的研究偏重人口统计数据,现在应该更重视个人访谈资料;还有,过去的研究多用同化主义来解释异族通婚,即认为只有当异族之间的差距缩小后,才可能真正谈得上浪漫的爱情与和谐的婚姻,现在这一分析应该深化。

 

这两位学者访谈了19位女性和24位男性亚裔,他们出生在四十至五十年代,有的幼年时移民美国,有的出生在美国、属于废除反异族通婚法和支持民权运动的一代。这两位学者在访谈后总结了这些华裔与白人的异族婚恋过程的七个特点。

 

第一,可接近性是异族情爱和协调的先决条件。所有受访者与异族的异性朋友都有充份的接触机会,然后逐渐亲近,基于爱情而成婚。第二,缺少接触本族异性的机会。有的女性被访者原打算找同种文化的异性对象,但在婚龄期或居住地却没有这样的机会,所能接触到的异性几乎都属于异族。第三,对本族异性不满。许多男女受访者认为,本族的异性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如白人更具吸引力。此外,不少女性还认为,本族的男性不能平等对待她们。第四,高度认同美国文化,认为本族的异性在价值观、爱好、生活态度等方面比较保守,落后于美国的主流文化。第五,不少访谈者企图避开父母的婚姻模式。第六,同族的社会关系圈子很小,血缘关系很近,发展同族婚恋关系有可能导致近亲结婚。第七,抱有“高攀主义”的婚姻观,想找一个种族或社会地位“高”一些的配偶,藉此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本文话题敏感,尺度很难把握。也请大家留言时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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