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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书《长短经》32
昏智第三十二
夫神者,智之渊也,神清则智明;智者,心之符也,智公则心平。今士有神清智明而暗于成败者,非愚也,以声色、势利、怒爱昏其智矣。何以言之?昔孔子摄鲁相,齐景公闻而惧,曰:“孔子为政,鲁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犁且曰:“去仲尼如吹毛耳。君何不延之以重禄,遗哀公以女乐?哀公亲乐之,必怠于政,仲尼必谏。谏不听,必轻绝鲁。”于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绣之衣而舞康乐。遗鲁君,鲁君受齐女乐,怠于事,三日不听政。孔子曰:“彼妇之口,可以出走。”遂适卫。此昏于声色者也。
太史公曰:“平原君,翩翩浊代之佳公子也,然不睹大体。语曰:‘利令智昏。’平原君贪冯亭邪说,使赵陷长平四十余万,邯郸几亡。”此昏于利者也。
《后汉书·班固传》评曰:“昔班固伤司马迁云:‘迁博物洽闻,不能以智免极刑。’然固亦自陷大戮,可谓智及之而不能守。古人所以致论于目睫邪?此昏于势者也。
《尸子》曰:“夫吴越之国,以臣妾为殉。中国闻而非之。及怒,则以亲戚殉一言。夫智在公则爱吴越之臣妾,在私则忘其亲戚。非智损也,怒夺之也。
好亦然矣。语曰:莫知其子之恶。非智损也,爱夺之也。
是故,论贵贱、辩是非者,必且自公心言之,自公心听之,而后可知也。故范晔曰:“夫利不在身,以之谋事,则智虑不私己;以之断义,则厉诚能回,观物之智,而为反身之察,则能恕而自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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