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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垃圾焚烧的“飞灰”算危废,而“炉渣”不算?解释来了!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通知

时间:5月21-23日 

地点:杭州

会议将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并就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含重金属污泥、等众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等离子技术、协同处置技术、

危废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助力碳中和对危废行业影响等

演讲、展位、会刊彩页、资料入袋、火热招募中

靳璇  15340185730

1、关于焚烧飞灰的危害性


何将焚烧飞灰列入危废名录?这个好解释,因为飞灰中含有二恶英,其富集的重金属浸出可能会带来环境问题。


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在被捕集之前,在烟气中很容易富集二恶英、重金属等污染物(即含量高)。同时,生活垃圾飞灰的含氯量一般在百分之十几,这对应着较大的含盐量,即飞灰在环境中的可溶部分会将较多的重金属等污染物带入环境。


同时补充一个小点,危废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里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几种特定处置措施给予了豁免。但这“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即不代表垃圾焚烧飞灰在任何层面上不属于危废。


2、垃圾焚烧飞灰与炉渣的差异性


炉渣当然也有环境危害性,但是相对飞灰要小。


1) 污染物含量较少


前面说过飞灰在废气烟道中,本身就会富集气态中的污染物。同时,随着温度从炉膛中降低,烟气中二恶英存在再次合成的现象(尤其是250-400度这个温度区间)。而上述两个问题对炉渣而言是不存在的(炉渣直接排出且比表面小不会出现富集气体污染物的问题,同时炉渣产生环境是高温,二恶英会充分降解);


2) 稳定性好


可以不严谨的近似理解为:炉渣的形成环境有点像飞灰的一种无害化处置过程(高温熔融固化)。当然,两者的温度区间不同,但是在炉膛内800度左右的高温下,炉渣的环境稳定性一般要好于飞灰。


以下是有关危废的知识汇总,供大家参阅。


一、认识危险废物


判别方法



1.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判断该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进行判断,凡是出现在《名录》里的废物一定是危险废物。


2.未包含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_T 298-2007)予以认定。



3.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由环保部组织专家认定。


二、管理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基本管理框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司法解释


“两高”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


国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


规范性文件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的意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


地方法规


危险废物主要管理制度


名录制度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


标识制度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转移联单制度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经营许可证制度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应急预案制度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事故报告制度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经营情况记录与报告制度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者处置情况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或者记录簿)和视频监控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重量或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环境监测情况和有无事故等事项,保存相关视频监控录像,并至少按月向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许可证颁发情况上报制度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情况报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


贮存


危险废物贮存时应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危险废物特性应根据其产生源特性及GB5085.1-7、HJ/T298进行鉴别。


处置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应建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除贮存、自行利用或处置外,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禁止擅自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三、涉危法律责任


《固体法》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高”司法解释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环境标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生态环境部将逐步完善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新修订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实施,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污染防治要求。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新标准,交流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规范化运营水平,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1年5月21-23杭州召开“2021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

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政、产、学、研以及业内的权威专家,聚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的落实,深入探讨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推广环境治理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并为所有与会者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技术设备交流平台,助推行业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1-23日(21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模块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篇

1. 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

2.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4.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5. 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污染控制标准进展

6. “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基本思路

模块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规运营篇

1.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2. 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3. 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4.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5.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6.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7.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评价

9.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

10.“碳达峰、碳中和”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模块三: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与设备篇

1.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2.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3.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4.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5.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6.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7.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8.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9.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10.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11.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12.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13.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14.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15.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16.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17.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18.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19.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20.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2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2.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23.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24.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模块四:化工行业污染控制降本增效

1.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2. 生物增效技术在炼化废水处理中的应用

3. 化工废水处理工艺优化

4. 污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在化工企业的实践应用

5. 化工企业废气污染控制常见问题及对策

6. 农药企业节能减排措施

7. 化工行业固废处置降本增效案例分享

8. 化工危废减量化及自行利用项目案例分析

9. 化工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制造案例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污染控制技术设备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河北清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设备、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环境检测、咨询服务、设施运营、投融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5.相关媒体。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方式

无忧固废网  

     联系人:靳璇  

    电话:15340185730(微信同步)  

    邮箱:jinxuan@51gufei.com


历届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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