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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转移五联单是什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通知

时间:5月21-23日 

地点:杭州

会议将深入探讨和分析危险废物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并就废酸、废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含重金属污泥、等众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等离子技术、协同处置技术、

危废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助力碳中和对危废行业影响等

演讲、展位、会刊彩页、资料入袋、火热招募中

靳璇  15340185730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是国家为了对危险废物转移有效监督而特别制定的,危险固体废物转移的五联单,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接受单位、运输单位、主管部门等五个单位,此单必须在5个单位有留档:

1、产生单位

2、移出地环保局

3、接收单位

4、接收地环保局

5、上级环保局

每一联危废转移联单中包含了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的具体信息,全程有效监管危险废物。




每一联危废转移联单中包含了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的具体信息,全程有效监管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七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八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十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第十一条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

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如实汇报情况。


第十二条转移危险废物采用联运方式的,前一运输单位须将联单各联交付后一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后一运输单位必须按照联单的要求核对联单产生单位栏目事项和前一运输单位填写的运输单位栏目事项,经核对无误后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并签字。经后一运输单位签字的联单第三联的复印件由前一运输单位自留存档,经接受单位签字的联单第三联由最后一运输单位自留存档。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

(二)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

(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的;

(四)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

(五)拒绝接受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联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印制。

联单共分五联,颜色分别为:第一联,白色;第二联,红色;第三联,黄色;第四联,蓝色;第五联,绿色。

联单编号由十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位、第二位数字为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三位、第四位数字为省辖市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五位、第六位数字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其余四位数字由发放空白联单的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流水号依次编制。联单由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其编号第三位、第四位数字为零。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来源: 庆城环保信息平台

 


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完善危险废物环境标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生态环境部将逐步完善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新修订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实施,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污染防治要求。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新标准,交流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规范化运营水平,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1年5月21-23杭州召开“2021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大会”。

会议将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宏观政策背景,邀请政、产、学、研以及业内的权威专家,聚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的落实,深入探讨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推广环境治理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并为所有与会者提供高质量、高价值的技术设备交流平台,助推行业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1-23日(21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要议题

模块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标准篇

1. 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

2.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进展

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4.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解读

5. 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污染控制标准进展

6. “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基本思路

模块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规运营篇

1.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2. 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3. 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4.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5. 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6.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7.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评价

9.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

10.“碳达峰、碳中和”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模块三: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与设备篇

1.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

2.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3.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4. 废酸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5.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6.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

7.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8.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9.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10.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11.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12.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13. 危废贮存库恶臭废气的高效收集系统

14. 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控制技术

15. 危废治理行业废气污染调查与优先控制污染物筛选

16. 危废行业VOCs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治理案例

17.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18. 高抗生素残留发酵类废水高效深度处理技术

19. 协同处置水泥窑炉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问题探讨

20. 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气NOx超低排放最佳治理技术

2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2. 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23. 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运营监管系统

24. 危险废物智能仓储系统

模块四:化工行业污染控制降本增效

1. 炼化企业生化剩余污泥催化减量和无害化新技术

2. 生物增效技术在炼化废水处理中的应用

3. 化工废水处理工艺优化

4. 污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在化工企业的实践应用

5. 化工企业废气污染控制常见问题及对策

6. 农药企业节能减排措施

7. 化工行业固废处置降本增效案例分享

8. 化工危废减量化及自行利用项目案例分析

9. 化工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制造案例

(二)供需对接

此次会议将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污染控制技术设备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问题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以及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答疑解惑。

技术、设备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国内外征集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

企业展览: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河北清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全过程污染控制设备、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环境检测、咨询服务、设施运营、投融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5.相关媒体。

、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联系方式

无忧固废网  

     联系人:靳璇  

    电话:15340185730(微信同步)  

    邮箱:jinxuan@51gufei.com


历届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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