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屯社区三宝路的一家分租式厂房,现场刺激性气味浓烈,污染废料桶随意摆放,堆积如山的布艺废料垃圾室外随意堆放存在极大火灾隐患。在厂房内的一家纺织品加工厂内工人正在作业,现场异味刺鼻。
该工厂负责人声称自己各项环保手续都齐全,但执法人员找到该工厂的废气处理设备发现,现场设备根本没有开启。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河田一家分租厂房内的一家鞋材加工厂,生产车间面积有近千平方米,车间内摆放各种大型生产设备,各种油漆罐、胶水桶和鞋材原材料随意摆放,现场浓浓的塑胶气味令人作呕。
据了解,该行动共出动56人次,共检查企业13家次,拟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宗,现场查封1家涉嫌废水直排下水道的鞋材加工厂。
同一天(12月5日)塘厦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生态环境专管员和沿线各社区工作人员对利是陂水流域企业开展清“磷”行动查封了17家 “散乱污”企业并对1家无环保手续经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对128工业区六街某手袋制品厂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4张丝印长台和4张丝印网板正在生产,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丝印废气无组织排放到环境外。
经核查,该企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无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制作了双笔录,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危废仓库建设情况成为环保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有关要求,现提供如下参考标准供企业参照,并尽可能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
1、危废仓库要独立、密闭,上锁防盗,仓库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危废仓库管理责任制要上墙;
2、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门口要设置围堰;
3、存放危废为液体的仓库内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例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存放危废为具有挥发性气体的仓库内必须有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4、仓库门上要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包装桶、袋上有标签;
5、危废和一般固废不能混存,不同危废分开存放并设置隔断隔离;
6、仓库现场要有危废产生台账和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7、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8、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各个企业根据本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张贴)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董事长是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四、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与保护工作。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七、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固废、危废在处置不规范的情况下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更严重的导致环境二次污染。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固废、危废常见的非法处置行为。
案例:2017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县环保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5、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11、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识别标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台账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3)是否建立连续、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移送的管理台账制度;
4)危险废物的移送和接收与台账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2.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产污企业的危险废物档案目录、经营企业的档案目录)。
3. 通过环评验收确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与那些原辅料有关、成分分析结果、单位产品的产生强度等。确认产生量还需了解企业的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是否有变化。
4. 注重各类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产生台账(经营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申请与批准、转移联单、贮存台账、上年度产生量、环评数量等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
8.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批复。环评关于危险废物和疑似危险废物的分析结论。
3.运输转移、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合同及运输/处置单据(别忘了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跨省转移批文。
6. 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分年度)。
7.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包装内部规范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
9. 应急预案及备案申请表、应急演练记录、应急物资、设施和器材清单等。
10. 企业自查记录和环保部门检查及整改记录。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的环评和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及处置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来源:生态环境部、环保36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
《固废法》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2.环保自主验收
《固废法》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3.贮存场所《固废法》第二十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4.制度台账《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5.排污许可《固废法》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2.双方强制缔约《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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