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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十周年祭

弱小明 弱有所思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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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表于今日《检察日报》

经作者授权  本公众号同步布

 


十年前,香港艳照门事件爆发,有人入狱,有人息影,有人狂欢,有人骂街。


一晃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入狱的出狱了,息影的复出了,曾经哭着说没人会娶自己的阿娇终于嫁了,躲过惩罚的肇事源头那个叫谢立翘的家伙在人家大喜的日子里道歉了。其实,对于他来说,最好的祝福是闭嘴。


十年前,大小媒体大多把艳照门当做性丑闻来报道:记者很气愤,嘉宾很气愤,观众很气愤,以至于一个被问及对艳照门看法的路人一句回答“我是打酱油的,艳照门关我屁事”都能惊倒一片。


十年后,回头看看这个”性丑闻”,它哪里像个“丑闻”?我们可以说马蓉偷情经纪人是丑闻、摩根弗里曼性骚扰是丑闻,演艺明星吸毒是丑闻,但一对未婚男女私下亲热,拍几张照片怎么就是丑闻了?大家都是成年人,私下里都会有类似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妨碍别人,有何不可?很多人,在黑暗中,在角落里,津津有味地欣赏照片;一开门,一见阳光,就开始大义凛然地痛斥怒骂,说那几个受害人败坏了社会风气,是社会败类。他(她)们明明是受害者,却被千夫所指;真正的败类,比如违反职业道德窃取他们隐私的电脑员工谢立翘、史可隽反倒没人关注, 更少人痛骂。放过坏人,攻击无辜,多暴戾之气,少怜悯之心,这才是整个艳照门事件中最大的丑闻。我们很多旁观起哄的吃瓜群众,才是这起丑闻中真正的罪魁祸首。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隐私,不愿意把它放到聚光灯下去展览,供他人品头论足。我们曾经有过“狠斗私字一闪念”的荒唐时代,没人想再次经历那样的痛苦。走出门去,我们很多时候要戴上面具,遵守这个世界的规则和潜规则,说我们愿意或不愿意说的话,做愿意或不愿意做的事;回到家中,关上门,这是我们自己的世界,是我们的港湾,供自己放松享受。如果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侵犯他人隐私,他们同样可以随心所以的反击回来。我们今天蘸着张柏芝、阿娇的人血馒头,明天他人就可能以同样的姿势咀嚼我们的躯体。在那样的世界,没人是安全的。正像艳照门案法官所判的:“每个人的隐私都需要尊重。被告已经体会到隐私受到侵犯的痛苦,但遭到被告侵犯隐私的人,他们受到的痛苦,被告又能否体会到?”



所以,严以律己,宽待他人,不违规,不越界,是一个自然人道德水准的重要标尺,也是一个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社会文明需要个人道德的扶持,但文明的维系仅仅依赖于道德是不够的,法律必须适时站出来。 最有力的是刑罚,相比之下,中国大陆的规定远比香港地区要严厉得多。《刑法》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刑期最重为无期徒刑;其次是行政法规,《治安处罚法》第42条规定对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最重处十日以下拘留。公权之外,法律也保护受害人民事诉讼的权利,《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很细,现实中也有不少类似的案例。在这个问题上法律要高调地表明态度:对于那些以身试法者,不能仅仅满足于轻描淡写的道歉,而是必须给予严厉的惩罚。目的有二:一是通过惩罚,让当事者感受到痛苦。如果能从此改过自新最好,即使不能真心悔过,也要像巴甫洛夫的狗一样,让他以后再手贱时会下意识地有痛的感觉,因为畏惧而收手。二是对效尤者起到示范警示作用,划出红线,说明后果,指出方向,确保其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跑偏、不掉队。



十年过去,很多年轻人不知道艳照门,很多中年人淡忘了艳照门。十年的风雨抹去了罪恶痕迹,埋葬了心酸往事,愈合了淋漓创伤。大家表情平静,重新出发。但是,我们蒙住自己的双眼,真得就能够假装一切没有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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