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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疯牛”上街撞人 伤者半月后死亡 法院为什么会这样判……
陆某是江阴一家宰牛场的老板。
去年的一天,
陆某的一头水牛不受控制,
冲出门外撞伤了行人王某。
被牛这么一撞,王某左季肋部外伤肿痛,尽管立刻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可半个月后,还是去世了,死亡原因为脑梗死。
经过检查,王某既往有脑梗死病史,并且于2014年12月因脑梗死(大动脉粥样硬化型)在医院治疗。王某家属因与陆某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故诉至江阴法院,要求陆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7万余元。
江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某作为这头水牛的所有人,直接占有并控制该头水牛,对该头水牛具有管理义务,但陆某未尽到相应管理责任,导致水牛撞伤王某,王某最终死亡,陆某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王某既往有脑梗死病史,其死亡原因亦系脑梗死,综合考虑本次事故及王某自身疾病因素与王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最终经过江阴法院调解,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由陆某赔偿王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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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阴市人民法院
编辑:大春 小修修 责编:肖肖
编审:李铁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