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现行!无锡这名爸爸!竟教11岁女儿……
都说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
做父母的就应该
多给孩子灌输正确的知识
可有的家长
却因为自己一时的头脑发热
做出危险甚至违法的事情
可谓实力“坑娃”
看下面这名无锡家长的做法
小编真是捏了一把汗!
照片中开车的就是这名11岁的小朋友,而在副驾驶座位上拍摄并与她对话的则是她的父亲李某。
据了解,李某是金三角内的一家店铺的店主,7月31日晚上六点多关了店门后,李某一时心血来潮,居然怂恿孩子开车,并拍下视频发到网上,这才被群众发现并举报。
根据举报群众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找到了当事人李某,并将其传唤到中队接受调查。
而在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后,李某也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不会再犯。
目前,李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且尚未受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违法驾驶机动车,对于其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是一种极大的威胁。
希望广大父母做好子女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引路人”,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以实际行为树立榜样,教育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机动车驾驶证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如果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应符合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
近年来
类似“孩子开车”、“抱孩子开车”等案例
时有发生
这种行为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是对孩子生命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交通公共安全的漠视
小编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生命不能当儿戏
切莫“坑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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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全澄
编辑:大春、修美腻 责编:肖肖
编审:李铁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