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房地产暴利税!公开征求意见……
7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并不是一个新的名词,在1993年12月13日发布,自1994年1月1日执行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截止到目前,针对个人个人交易的房屋,主要征收对象为公寓、办公楼和商铺。
土地增值税又叫做反房地产暴利税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取得转移房地产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2、交易会多交多少钱?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如下:
举个例子:
A买房子的时候,价格是100万,现在A要出售,B买了A的这套房房子
成交价150万时
土地增值税:(150-100)x30%=15万
成交价200万时
土地增值税:15+(200-150)x40%=35万
成交价300万时
土地增值税:35+(300-200)x50%=85万
成交价400万时
土地增值税:85+(400-300)x60%=140万
二、土地增值税和其他税种的比较
1、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
相同点:
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都是对房屋交易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
不同点:
增值税的税率的是确定的,也就是所有的增值部分都按照统一的增值税税率计征。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也就是房屋增值越多,征税的税率越高。
举个栗子
A买房子的时候,价格是100万,现在A要出售,B买了A的这套房房子
成交价150万时
增值税:(150-100)x5.6%=2.8万
土地增值税:(150-100)x30%=15万
成交价200万时
增值税:(200-100)x5.6%=5.6万
土地增值税:15+(200-150)x40%=35万
成交价300万时
增值税:(300-100)x5.6%=11.2万
土地增值税:35+(300-200)x50%=85万
成交价400万时
增值税:(400-100)x5.6%=16.8万
土地增值税:85+(400-300)x60%=140万
补充一点,如果全面计征的话,两个税收是同时计征的,此外还有契税、个税、印花税等。
2、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
很多所谓砖家把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混为一谈,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真没多大关系。
土地增值税征收只发生在交易期间,而房产税是一种典型的保有税,持有房产期间每年都会计征。
两种税费的计算也不同,土地增值税上面已经说过了,房产税是原值x70%x1.2%每年,或者是年租金x12%。
房产税是持有期间每年都要进行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只会在房产交易时征收。
三、本次《征求意见稿》与条例之间的差别
1、本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集体土地纳入土地增值税征收对象。
2、国务院可以确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以及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
3、授权省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决定减征或是免征土地增值税
4、调整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制度。
5、明确规定了四类减征和免征对象。
1、是建造增值率低于20%的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4、房地产市场较不发达、地价水平较低地区集体房地产
四、几点看法
1、“乡产房”有救了?
《征求意见稿》将“集体土地”列入征税范围,紧跟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节奏,意味着集体房在不远的未来可能会具有与国有土地一样的入市权益。而“乡产房”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代表,未来可能和商品房一样可流通。(猜测)
2、短期依然会免征个人住房销售的土地增值税
本次《征求意见稿》基本上平移了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对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中的第三条,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增收土地增值税未做具体说明。
不过短期内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已见成效,所以暂时不需要这么大的一枚“核弹”刺激房地产市场。并且本次《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 提到“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现行土地增值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征管制度比较健全,宜保持现行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
3、土地增值税给未来房地产市场调节提供了空间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的减征或者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四种类型中,没有涉及到个人交易住宅。
同时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第三条中,明确“个人住房”是免征的,注意是暂免。
未来会不会征收呢?比如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城市,可能会出台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条例。也可能对特定类型的住宅进行征收,比如200㎡甚至400㎡以上的豪宅等等。我认为这个可能性极小,因为所有的税收都只会提高购房者的成本,最终会导致房价上涨,这不符合“住房不炒”的精神。
最后,分享一段小视频给大家,看看你一生一共要缴多少税!!!
朋友点赞再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