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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香港,是因为它曾经的自由

2016-11-14 西木 一只烟斗

前言


很久以前,我与朋友聊天时,常常感慨:中国幸亏还有香港,而他们也都会频频点头,表示认同。现如今,这样的认同似乎越来越少了。事实上,香港确实在很多方面已经不如大陆,它的自由港地位也岌岌可危。但于我来说,这都不算什么,令我疼心的不是香港的没落,而是香港精神的没落,这精神不是拼搏,不是奋斗,而是一种包罗万象的自由。我曾经那么的爱它,就是因为它的自由。


但我需要坦白的是,事实上我并没有去过香港,起先对它的好感完全来自于看过的影视剧及文学作品,后来的观感也是间接的接触,它的人,它的事,我相信这都是它的真实的表现。所以,在这里,很遗憾,我无法给大家提供很严谨的调查,以此来证明它的好。我只能从个体的感性认知出发,分享几个故事,或许我们能从中体悟到一些什么。

 

 

大约是5年前,我的前僱主淘宝网闹出了很大的新闻。由于监管不力,一些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收受商家贿赂,最后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可是,这样的事情放在以前,是不会有人理解的。在大部分内地人的认识范围内,腐败不是只发生于政府官员身上吗?普通人之间送些钱办点事,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交情了。

 

但当我与身边的许多朋友谈论起这件事时,他们都惊人地对我说出了一个法律名词:商业贿赂。当我一脸惊讶地看着他们,准备说点赞美之词时,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会很不好意思地摆手说,都是从电视剧学到的。这时,我们便会相互莞然一笑,心知肚明。 

 

我有一个初学同学,也是我多年的朋友,在老家的基层法院当法官,主要审判经济类案件。每次我回家,他都会开车接站,然后送到家门口。在旁人看来,这样的关系,若求他办点事情,该是很容易的。

 

于是,有一天,我的一个邻居找上门来,问我能否帮他跟我同学打声招呼,他有一桩土地纠纷案会在我同学所在的法院里开庭。出于情面,也出于虚荣心,我随口就答应了。接着,我就给这位老同学打了电话,详细地向他说了情。本以为,他会爽快地说: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却不想,他丢来一句:“我可不想被请去喝咖啡,你懂的。”

 

当然,我肯定是懂的。我们在中学时代,最爱模仿港剧角色经常会说的一句“你懂的” ( 编按:粤语为“你明啦”。挂断电话后,我心里十分惭愧,原来向来以自由主义者标榜的自己,在廉政意识方面居然还没有一个身处“官场染缸”的政府人员强。看来,我这些年的港剧真是白看了。

 

新生代又如何?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大陆某地一名中学生因在课堂上吵闹,被老师体罚,但该学生并不认可老师的做法,于是便和老师起了争执。老师气急败坏的说,这是我的课堂,一切我说了算。没想到该学生也义正词严地反驳道:我是交了钱来学校的,我就是你们的衣食父母,就是你们的纳税人,老师了不起啊?小心我投诉你。

 

结果,当场就把老师给气哭了。这句把老师气哭的话,让我想起了香港影视剧里经常听到的那句话。后来,读了一些自由主义方面的书后,才知道这原来是一种公民意识,或者是纳税人意识。没想到,事过境迁之后,却被内地的学生“学以致用”,成了对付老师的“法条”。

 

 

2007年6月某天,有个福建朋友从 QQ 上给我传来几张图,然后很神秘地说:出大事了,厦门人开始“散步”了。我打开图片看到,一群人井然有序地在示威游行,他们有人衣服上系黄丝带。有人挥舞黄丝带,也有人现场演讲、呼口号。但令人诧异的是,没有发生骚乱,甚至据媒体后来的报导,他们没有留下垃圾,也没有损坏公物。这该是多文明的游行啊,它真的是发生在我们中国大陆吗?

 

厦门市民的和平“散步”,以及在这过程中表现出的守秩序和守法,令我想起一个香港朋友跟我讲的关于港人游行的小故事。说是有一天,一队游行队伍经过,警察奉命维持秩序,但这支队伍的队形居然比警察的队伍还整齐,而且还不断有人喊:大家保持队形,不要跟警察发生肢体冲突;和平游行,和平诉求。


结果,几百人的游行队伍居然没有出现一点骚乱,甚至有人想上厕所时,为了避免警察误会,还对警察喊:“我想离队上厕所。”待警察同意之后,才离队。我这个旁人听了,简直是吃惊地掉了下巴,居然还有这么文明的游行,真是太少见了。

 

其实,这只是我的少见多怪罢了。朋友告诉我,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港人非常守秩序,也非常守法,只要看看那里有序和通畅的交通就知道了。这位朋友又介绍说,香港的街上常常有游行,而在一些特殊的日子,还会有十万,甚至百万人参加的大型游行。

 

 

我有个女同事,大概50岁上下,她在思想上是一个纯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每当我在办公室试图说一些党的“坏话”时,她便义正词严地打断我说:“小张,你这样说是不对的,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书上说的那些你都好信的,我们都是党培养的,不能这么说的。”这种情下,出于辈分尊卑以及维护同事间良好关系的考虑,我只好不再争辩,默默退场了。

 

可是,突然有一天,她主动跟我谈起了一本书,它就是齐邦媛的《巨流河》。她问我齐邦媛是谁,我告诉她是台湾大学的教授,她听后喃喃地说:“教授啊,那应该不会瞎写。”她又问我,当年共产党打长春,真是死了这么多人吗?我说,应该是的,我从其他资料读到,当时是围而不攻,造成很多人断粮饿死。她听后又独语道:“那真是太残忍了!”

 

大概是见我一脸狐疑,她便主动解释。原来是最近她跟丈夫去了一趟香港,在朋友的推荐下,便买了一些书回来。起先,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就是所谓的“禁书”,只到在闲无聊时翻翻看的时候,才发现上面有那么多的“大逆不道”的情节。可是,在猎奇心的催动下,她还是一本接着一本读了起来。

 

又过了几天,她突然很神秘地问我龙应台是谁,我告诉她是台湾的一个女作家,在世界范围内都很有名。接着,她就跟我谈起了《大江大海》这本书,她告诉我,自己被书里的内容吓到了,她看到了一段完全相反的历史,而这段历史在龙应台细腻而平缓的述下,又显得那么真实。说了一阵后,她又警觉地边摆手边说:“这种书不能看了,不能看了,看多了会犯错误的。”当然,这个时候,我会知趣的走开。

 

渐渐地,我与她聊得话题多了,从书本到现实,我发现,她慢慢地开始接受我的观点,甚至有时候也会从她嘴里蹦出一些“大逆不道”的词汇。有一天,她居然义愤填膺地说道:“何清涟在书里说,中国的基层政府已经黑社会化了,从这件事看,我觉得她说的太准确了。”闻此,我在一阵错愕中,向她投去了赞许的目光。看来,我已经可以跟她说一声:同志,你好!



如今,有很多人说香港变了,变得狭隘了、自私了,甚至有些变态了。他们给我举了很多的例子,比如香港人看不起内地人,又比如香港人要闹独立,闹普选,这些都是它变坏,甚至变态的证据。面对这些所谓的“证据”,我只能沉默,这沉默不是我默认了,而是我不想辩驳。退一万不讲,它即使变坏了,也并非是自甘堕落,形式总是比人强,更何况还有人天天在抹黑呢!


于我而言,爱一个地方就像爱一个人般,只要爱过,就不再计较值不值得,至少它曾经给我们带来过憧憬和快乐,又何必在乎它现在跟谁亲亲我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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