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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木|除了嘲讽,我们剩下什么?

2017-01-31 西木 一只烟斗

昨天写的《人心如虎才可怕》,所表达的意思其实非常清晰,认真读完的人就能明白我的初衷。比如就有一位读者留言说: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某人破坏规则固然不对,但是在遭遇飞来横祸的时候,旁边的人应该尽可能的伸出援助之手,即使事实上没有结果,也要体现出人类的人文精神。比如有人违反交规超速行驶出了车祸,旁人还是要给予救助。冷漠的社会,受害的是所有的人。

 

没错,我想表达的意思大致如此。该男子固然有错,但错不至死,如今他已经为他的过错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作为旁观者,我们应该反思和警戒,但不能对死者采取一种冷嘲热讽的方式。更不能刻薄地说,因为是他自己犯的错,他就死有余辜。


且不论他的行为够不上死,即便是真的是死罪,我们在他死后应该做的也不应该是诅咒,更不该是增加仇恨。何况,在我看来,他只是一个鲁莽的不幸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规则,他的行为根本上升不到触犯需要用生命来抵罪的广义的规则。如果说只要违规就罪该万死,那么没有违过类似规则的人请站出来,我给你送鲜花。

 

有人不认同我的观点,也很正常。有读者骂我是“圣母婊”,说我同情一个不遵守规则的人;有读者说要取消关注,因为我不值得关注。我的态度是,诸君自便,我也不想有你们这样的读者关注。


我承认,相比于老虎,我更同情这名死者,因为我有同理心,他是我的同类,他的行为虽然有错,但他的不幸却值得同情。此外,人有社会属性,他有复杂的情感,他的不幸便是一个家庭的不幸,老虎只是动物,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说,我也是最先同情人类。

 

视生命如草芥的人就不可能会有守住底线的可能,更遑论你们口口声声称的所谓规则。没有同情心的人就不可能有同理心,更不会有普世的仁爱。所以,我绝不相信,一个没有怜悯心的人会是一个心存正义和善良的人,一个对同类尖酸刻薄如此的人会真心同情动物。我想,你们这次表现出的所为对老虎的同情,要么是标新立异的秀不同,要么就是假慈悲。

 

还有你们平日里所表现出的所谓的正义感,恐怕更多的也是借着对公权的不满的个人情绪的发泄吧。我以为,一个理性、成熟的公民是绝不会对一条逝去的生命如此歇斯底里地嘲讽的。

 

可以说,历史上若干人为的灾难中都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对人的生命的极度冷漠。在这种冷漠之下,那些规则至上者便可以大义凛然地践踏生命。规则有善规也有恶规,两者的转化有时我们无法把握,但只要守住对人的生命保持一种敬重,我们就有可能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残忍。

 

也有人说我文后苛责了围观的人群,不该以道德来要求他们如何如何。说此话的人一则是没有看完整我的表述或看了没看明白。一则就是对道德反应过度的自由主义教条者。

 

首先,我从未要求他们跳入虎池以肉相博,而是希望他们不要有围观的心态,起码力所能及地采取一些措施,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尽人意,那也能冲淡我们现在常说的社会冷漠。

 

其次,要求围观群众采取救助措施,只是一个很朴素而美好的期望,这只是灾难面前的一种互助,更是公民社会的基本素质,谈不上什么道德要求,更谈不上所谓的道德家杀人。反倒是一味将提倡基本的社会道义和公民行动的说法泛化为“道德家”逼人的做法,解构了人们互助的价值基础,其所造成的危害更大。到时便是人人自由,但人人自危的时代。

 

近日,读到张千帆教授《中国需要立约运动》一文,他说中国目前的价值观撕裂严重,不仅不同派别间存在水火不容的价值观裂痕,就是同一派别内部,比如右派内部,也是价值分裂严重。人们之间只有对骂没有讨论,彼此之间没有尊重只有侮辱,他认为这都是中国人没有信仰造成的。


所以,张教授认为,中国需要一场立约运动,只有我们人民之间先立一个基本契约,承认和尊重彼此的内在尊严,并在日常对话过程中体现这种承诺,中国的文明才有希望。

 

我原先对张教授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认可的,但经过对此次事件的舆论观察,我窃以为,张教授所提倡的立约运动是不可能实现的。立约的前提是双方具有基本相同的价值观和认知水平。而仅从对待生命的认知这一点上来看,彼此之间的价值认同已经到了不可弥合的地步,又谈何立约呢?

 

我向来认为,有怎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我们现在批评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先辈的幼稚造成的。如果一个社会的绝大部分成员都是没有同情心,缺乏对生命的最起码的敬重,试问,我们还能要求他们所掌握的权力的温柔对待吗?

 

最后,我想再一次强调,暴戾式的言辞所反映出的正是当下的一部分民众的扭曲的心态和价值认知。缺少人文关怀的规则至上,只会滑向另一种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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