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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案例要旨】组织考试作弊罪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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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试作弊罪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认定】[张志杰、陈钟鸣、包周鑫犯组织考试作弊罪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12期)]组织考试作弊罪中的考试是指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若某部法律中未对国家考试作出直接规定,但明确规定由相关国家机关制定有关制度,该相关国家机关据此制定的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对国家考试作出规定的,则该考试仍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该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应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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