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食购销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736万元万元,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元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司位于元阳县南沙镇人民路54号,主要经营范围:粮油收购、存储、加工、销售。公司先后被认定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单位,云南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云南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等。
十四五以来,公司始终秉承“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乡村振兴助力、为基层纾困解忧”的宗旨,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互联网”的经营模式,按照“知农爱农、促农发展、联农带农、助农增收”总体发展战略,聚焦粮油主业,坚持改革创新,坚定发展产业,重点打造元阳梯田红米板块、粮食储备板块、米制品加工板块、粮食物流板块四大产业板块,全面推进粮油储备、加工、销售为主体的产业建设。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人数为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及职业道德;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任何其他不良记录。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聘用、聘任)合同;
3.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如下流程进行: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公示。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粮食购销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下午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将报名材料(应聘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明、1寸免冠近照、相关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招聘专用邮箱yytthm777@qq.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XX表/材料+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受理邮箱yytthm777@qq.com,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个人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面试
本次招聘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后续程序。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结果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司岗前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委托医院进行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出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拟录用公示
体检后无异议的,在粮食购销公司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体检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情形的,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以及公示期内出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顺序依次递补,若无合适递补人员,则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六)聘用
1.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由中共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党支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3-5642435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交资料
被录用人员入职时需对接人力资源科,提交个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简版)。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3-5642435
八、薪酬待遇
一经正式聘用按照粮食购销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提交不可更改且不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
(二)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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