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传递正能量☞ 2018-05-31

 

柳州的小鹏因为先天智力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从2010年以来一直享受着低保待遇。可近日小鹏的父亲甘先生说,小鹏的低保突然间被停掉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鹏父亲甘先生告诉我们,小鹏是先天性大脑发育不全的患者,患有智力和精神双重残疾,虽然今年已经27岁,但智力仅相当于7岁左右的儿童,还是个十足的“大男孩”。自打小鹏出生之后没多久,甘先生就和前妻离婚了,是他一手把小鹏抚养长大。


  2016年初,甘先生意外地收到了一张来自民政局的通知,通知说,经核实小鹏的收入已经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所以决定从2016年1月份开始,停止发放小鹏的低保。


  甘先生告诉我们,小鹏曾在南宁接受了9年的康复治疗,2004年回柳州后继续在康复机构疗养,如今白天都在柳州一个工疗站里活动,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工作。话又说回来,小鹏也根本没有劳动能力,又怎么可能有收入呢?



  为了了解清楚情况,记者和志愿律师前往了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民政局刘副局长告诉我们,有人匿名举报小鹏有收入。他们接到举报后,马上对事情进行了核实,果然发现有这么一回事。


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永芬:


  我们也去查了,他在某公司,职工花名册,每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这些都有。

 

  甘先生告诉我们,小鹏除了吃饭走路比较正常之外,其他方面自理能力相当差,甚至连自己扣扣子都扣不上,更别提在单位里工作了。

  这时候,小鹏的奶奶告诉我们,2009年的时候,有一个亲戚曾提议过要给小鹏买保险。甘先生一人独自照顾小鹏二十多年,这其中的艰辛甘奶奶都看在眼里。听到亲戚提出这样的好事,甘奶奶也没有拒绝,就把残疾证给了这个亲戚。



  甘先生说,一年后,他带小鹏去看病的时候,发现有一张医保卡,并且上边写着在职员工,他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但起初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志愿律师赵万表示,甘先生的这种想法不正确,因为社保和低保是不可能同时享受的。造成如今低保和社保同时享受的局面,甘先生自身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与此同时,当初公司帮小鹏购买社保的行为就已经违法。按照法律规定,像小鹏这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情况,是不能够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所以双方不存在实质的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哪怕这段时间公司帮小鹏缴纳了社保,也是一个违法的行为。



  那么,公司对这个事情又是如何看待的呢?会不会如甘先生猜测,公司是通过聘用残疾人获得了某种好处?

平台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进行删除,欢迎粉丝留言或发表您的意见!本平台非政府职能部门,不会对您的留言做任何评定及回复,如有关于残疾人的相关政策问题请咨询当地残联或民政部门。发表回复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法则,截瘫之家感谢您的阅读!

获取更多残疾人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截瘫之家公众号;



上期内容:                     

                                        

2017截瘫之家 -- 最值得关注的精彩内容(点此进入)

脊髓损伤患者支具,截瘫行走器安装指南(点此进入)

截瘫之家粉丝病友们无障碍交流互助平台(点此进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