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两女子在黄山传播“主神教”获刑!这个淫乱的邪教什么来头?

江淮正道 2021-07-25


2018年12月19日,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旭兵、李书玲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刘旭兵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李书玲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1

传播邪教“主神教”获刑


刘旭兵,女,1971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湖南省临湘市人。李书玲,女,1971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河南省方城县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旭兵,李书玲两人于十多年前加入邪教组织“主神教”。


2004年至案发前,刘旭兵先后在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等地传播“主神教”,发展、控制邪教信徒,组织邪教活动。


2015年左右,李书玲跟随他人一起在湖北、安徽省范围内传播“主神教”,发展邪教信徒,组织邪教活动。


2017年4月,李书玲受“主神教”上层人员安排,从湖北省到安徽省和刘旭兵传播“主神教”。被告人刘旭兵、李书玲以“主神教”安徽省级权柄身份,并多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安徽发展、控制安徽片“主神教”信徒,组织邪教活动。


2017年5月24日,被告人刘旭兵、李书玲冒用其他信徒身份信息,从合肥乘车到祁门县安凌镇王蒲村的信徒王木根、吴香荣夫妇家中,向王木根夫妻进行传教,并留下部分“主神教”宣传品。

次日上午,被告人刘旭兵、李书玲步行前往黄山市黟县传播“主神教”的途中,被巡罗的民警当场抓获,并扣押了两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手抄本、播放器等“主神教”宣传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旭兵、李书玲明知“主神教”被国家认定为邪教组织并予以取缔,仍然手写自制“主神教”邪教宣传品,跨省传播“主神教”,发展信徒,意图恢复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二条第八项、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2

她把女儿献给“主神”

邪教“主神教”害人不浅,曾被其洗脑的阿娣,因信教差点误了女儿的终生!

  

图片来源网络


阿娣名叫丘己娣,今年48岁,小学文化,广东河源龙川人,本是一名善良朴实的客家妇女。


2010年7月,她在医院做完胃肌瘤手术后回家静养。一天,2个白发苍苍的老阿姨串门,和阿娣闲聊起来。


“农村嘛,也没多大讲究,平时乡里串门拉家常,认识不认识的都有。”阿娣回忆着。“她们都是60多岁的样子,好瘦好瘦,讲客家话,河源那边的。”当得知阿娣患病手术时,两人很快地和阿娣聊起“神”的话题,还说信“主神”的话,祷告就能治病保平安,不用花钱。


出生农村的阿娣,迷信思想严重,本身就信鬼神。2001年时听说信教好,她就信了基督教。阿娣见两人满嘴《圣经》上的词汇,和自己平时接触似乎没什么两样。


随后,老阿姨们又和阿娣说起大量的“神迹”。无外乎一些有病的人信了主神后,不治而愈。翻来覆去后,迷信的阿娣也就半信半疑起来。



2011年冬天,阿娣去体检时发现自己有卵巢囊肿,她顿时慌了,自己才做完一个手术不久,难道又要做手术了吗?医生说,可以等经期过了以后再看看。心烦意乱下,阿娣在聚会中和信徒“服侍”说了生病的事。


“服侍”低声惊呼:“你这是因为死人的东西阻碍了你而造成的啊!你家里是不是有人死了留下东西?”阿娣疑惑地说:“我家公家婆已经去世了,难道是他们的遗物造成的?”


“肯定是啦,你赶紧去烧掉!主神说了,这些东西会阻碍神的作工的。”


阿娣回家后把家公家婆的遗物全找了出来,瞒着丈夫一把火烧了,连一张旧照片都没留下。经期过后,她再次去医院检查,发现囊肿竟然消失了!


自己烧掉了那些死人东西后,囊肿果然消失啦!


这个“主神”真“神”啊!


从此,阿娣对主神教深信不疑。却从未想过,医生检查也可能出错。


图片来源网络


2013年10月,阿娣的女儿回家待业。“服侍”来到阿娣家后,打起了阿娣女儿的念头。


神看中了你的女儿,让你女儿跟着我出去做神工吧!这是莫大的福气啊!如果不去,主神就会惩罚你的!”“服侍”向阿娣说了许多例子,主神是怎么惩罚抵挡神作工的人的。


阿娣想到自己的病还是主神治好的,先前的犹豫变得无影无踪,甚至和“服侍”一起做起女儿的思想工作来。


“神看中了我的女儿,不去就是抵挡神的作工啊。到时会不会又让我生病?或者更大的惩罚?”阿娣整天忧心忡忡,疑神疑鬼。


她又哭又闹的,整天缠着女儿,还和“服侍”一起恐吓她:“如果跟着神出去传教,神就会保佑我们家的。妈妈也不会生病了!难道你希望灾难降临到我们家吗!”女儿自小就和阿娣亲,百般无奈之下,最终松了口,答应了阿娣。


图片来源网络


由于主神教规定,女人信了主神教,无论多热都只能穿长衣长裤,把自己裹得密密实实的,颜色也不能穿鲜艳的,外出做神工也不能带手机。


临走前,阿娣还给女儿买了一千多块钱的衣服,都是长衣长裤,黑灰蓝三种颜色。她满心喜悦地把女儿送出家门,还塞了500元给随行的“服侍”,说是献给主神的。


电话里,女儿压抑着哭声说:“妈妈,我要回家……”


然而,一个月后的某一天,阿娣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里,是女儿微弱的声音。女儿一边压抑着哭声,一边低声对她说:“妈妈,我要回家。呜呜,他们不是好人。我看到他们骗老人家的钱,我不要跟着她们,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阿娣的心不由得抽痛起来。毕竟是自己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女儿啊,20年来除了外出求学,就没有离开过自己身边那么久。更别说是身无分文,毫无音讯地和陌生人外出。


但还没来得及回应女儿一句,啪的一声,女儿就挂了电话。她深知,这肯定是女儿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打电话回来的。


没过多久,女儿偷偷跑了回家,穿得破破烂烂的。往日如花似玉的女儿好像一个乞丐一样,指甲缝里都是黑乎乎的。


女儿抱着阿娣哭得稀里哗啦:“妈妈,他们不是好人。他们还骗老人家的钱,说是给主神的。传教用的手电筒没电了,他们连一块钱的电池都不给买。我每天都吃不饱,睡不好……”女儿还和阿娣说,这次她们传教的地点在家附近的乡镇,她趁着“服侍”不注意就跑了,还把之前阿娣奉献的500元拿了回来,躲躲藏藏好几天才回到家。


回到家后连续好几天,惊魂未定的女儿都在夜里尖叫着被噩梦惊醒。阿娣心疼之下,也不忍心再让女儿出去传教了。



随着村里反邪教宣传活动的开展,阿娣惊觉,原来当初自己信的“主神教”是邪教啊!


当她看到那则新闻,说广西贺州一名男子把自己2名幼女献给“主神教”时,她更是又惊又怕。如果女儿当初没有机智地偷跑回来,如果女儿偷跑途中被拦截绑了回去,如果自己执迷不悟地让女儿再次离家……阿娣不禁长长舒了一口气,幸好啊!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八项至第十二项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

第二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八)发展邪教组织成员五十人以上的;

第八条 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邪教组织机构、发展成员或者组织邪教活动的;


- END-


看完别急着走哦~

记得戳右下角的小花花

您的每个好看

都是对我们的支持与鼓励

欢迎评论转发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凯风网

往期精选

新型毒品悄悄瞄准00后,皮肤一碰就沾毒:孩子,世间多险恶,你得会防备

与女性性交,是爱的教育?性解放和性乱都是他们的幌子……

深夜女孩坐公交车差点遇害,随后…监控拍下的这一幕,才是最该曝光的偷拍照

酒店偷拍已成产业链?警方查获10万余部视频!多地被曝……


警惕!↓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