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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安徽男子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致3人死亡!
现年52岁的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市民纪某某平时以两轮电动车为交通工具。
2018年5月21日18时许,纪某某骑着他所有的电动车至该市某小区其父母家,他将电动车停放在其父母所居住的单元楼楼下南墙外西南角,后从其17楼父母家厨房窗户垂放电线至一楼给其电动车充电。
因当时下雨,纪某某将充电插排放进电动车后备箱,并将电动车充电器用塑料袋包裹后放在该车踏板上,待充电器开始充电后离开。
次日1时许,该车充电位置起火,进而引发火灾,该小区7号楼17楼住户冯某某、陈某某逃生时坠楼身亡,住户付某某被烧伤经医治无效死亡,另有6名住户不同程度受伤,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万元。
后经明光市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纪某某的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气线路故障而引发。
日前,明光市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纪某某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
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其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早在此前,江淮君就跟进过合肥将清查电动车安全隐患的通知:刚刚通知!合肥有房的人速看!9月15日前要....
其中的安全隐患从这件事故中也可见一二。
希望大家能够提高安全意识,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做起,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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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合肥晚报』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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