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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死刑!

江淮正道 2021-07-22


今天上午,“杭州海归女生莲花峰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14:30公开宣判。



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熊志城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进行二次精神鉴定,此次鉴定结果为:无精神障碍,为正常行为能力人。



二审审理查明:


广西籍被告人熊志城因无力偿还赌博所欠债务产生厌世情绪,意欲在自杀前杀人“陪死”。熊志城于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游荡并寻找作案对象。


同月13日上午10时40分许,熊志城第四次进入飞来峰景区,当日12时许,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23岁女青年谭某,即持刀连续捅刺谭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推下悬崖。后熊志城见谭某某还未死亡,又继续行凶,并持刀强行对其实施猥亵后将其当场杀死。


案发后熊志城欲自杀未果。同月17日,熊志城在广西被抓获归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9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熊志城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庭审中,被告人熊志城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上诉理由、辩护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合议庭进行评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熊志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熊志城还使用暴力猥亵他人,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并罚。


熊志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熊志城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采纳。


为此,浙江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涉及个人隐私,本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时,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部分群众参加了旁听。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柳斌律师表示,被害人家属对该审判结果还是感到欣慰的,这个结果还了被害人、被害人家属以及社会一个公正。


End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杭州日报』

来源:杭州日报记者王艳颖、姚容;通讯员高媛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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