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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死刑!
9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持刀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文为泄私愤,在校园内肆意持刀砍杀多名师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小文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手段特别残暴,社会危害、影响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6月4日08时30分,在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事件发生后,梧州市和苍梧县高度重视,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导救治工作,并立即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成立相应工作小组,马上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经初步核查,受伤人数39人,其中学生37人轻微伤,成人2人伤势稍重,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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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来源:澎湃新闻往期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