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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了!

江淮正道 2021-07-21


国家开放了二孩政策后

有人觉得儿女双全才最幸福

所以无论有什么样的风险

都要尽力一试


但生二孩真的适合每一个家庭吗?

生二孩对第一个孩子来说

真的是陪伴吗?

起码对于刚毕业

就要养弟弟的丽丽来说

不是!不是!不是!



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

生完二孩几年之后

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

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
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

可没承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最终,

夫妻俩因为这件事

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丽丽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但好在丽丽懂事,在学习上非常刻苦,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她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


经过几年的学习,丽丽终于毕业了,当时的她抱着对未来生活的幻想,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结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竟然是父母让她抚养弟弟。

丽丽因为这件事和家里吵了一架,当时她直接对父母说:“凭什么让我养弟弟?你们就是告我,我也不养!”

没想到父母真的把自己告上法庭,丽丽无法理解自己的父母明明没有能力养育孩子,为什么还要把孩子生下来。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


网友们纷纷为女孩感到同情

“这也太难了吧......

“刚毕业就带小孩......”

“以后怎么嫁人啊......”




律师以案普法

姐姐能不能拒绝抚养弟弟?

律师:


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岁还很年轻。但是她已经成年了,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生二孩之前没有和老大讲

生了之后却让老大养

凭什么?



律师:


所以大家在要二孩前,应当遵循老大的意见。如果你没有抚养能力,需要老大来抚养,你是在给他增加负担还是增加陪伴,你要想清楚。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这是因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从小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关系十分密切,当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负担未成年的弟妹的时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顾。看到这里,似乎大家都替大女儿丽丽的遭遇感到委屈,但愿她的弟弟长大以后能懂得姐姐的不易,也希望姐姐不要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梦想和生活。


兄姐对弟妹

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这事儿,
你怎么看?


End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央视网』
源:广州普法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钱江晚报、封面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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