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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安徽多地召回!

江淮正道 2021-07-21


9月28日

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

合肥两家商超

销售的上海青样品

农残抽检不合格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活动。活动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问题。此次“你点我检”活动,所抽食品的检验合格率为98%,与省市场监管局日常食品安全抽检的结果相符。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合肥乐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合肥市蜀山区万顺茶业销售的、标称安徽六安市万顺茶叶精制总厂生产的六安瓜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微生物指标问题


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宁国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合肥谷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谷津胡萝卜吐司,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立即下架!召回!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合肥、六安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宣城、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本次抽检

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

毒死蜱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什么?

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三重作用,对水稻、小麦、棉花、果树、蔬菜、茶树上多种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存在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可能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End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江淮晨报』

来源: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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