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来源丨证券日报
泛海控股债务重组又出现新情况。4月24日晚间,泛海控股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4月21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
告知函中,狮王资产以泛海控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泛海控股进行重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泛海控股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泛海控股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基于公司的优质土地资源、稀缺金融牌照等核心优势,如果重整能够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我们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狮王资产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预重整和重整不是破产清算,预重整是为正式重整做准备工作,泛海控股作为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仍然存续。
“重整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公司将依法主动配合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希望相关各方,尤其是债权人、投资人等给予大力理解和支持,使公司重整能够顺利推进。”上述人士如是称。
“债权人会议对公司重整方案表决同意,重整才能进行。重整过程中,大股东的股权将被大幅度稀释,部分大的债权人将会成为公司股东,股权将会更加多元化。”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表示,尽管重整完成后公司包袱减轻,但是公司信用等都处于恢复期,银行贷款、对外发债融资等可能仍相对比较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债务问题,泛海控股在资本市场表现乏力。截至4月24日收盘,泛海控股报0.83元/股,自2023年4月14日起连续7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
根据泛海控股2022年业绩预告,公司2022年大幅亏损的原因包括因阶段性流动性困难导致大量债务违约进入诉讼程序,报告期内根据诉讼判决计提利息、罚息或履行金,导致公司整体资金成本上升。
而对于泛海控股而言,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进入重整程序后,附利息的债权自重整申请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这也意味着,重整如能顺利实施,能够有效锁定企业的负债规模,防止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一步恶化,同时停息也将减少企业的财务费用。同时,高额债务将有可能得到展期处理,从而大大缓解泛海控股的短期债务偿付压力。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的投资,在高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较高的投资风险。上市公司重整项目往往较为复杂,牵涉的主体众多,各种不确定因素都可能对重整的成功实施造成影响, 如重整方案被证监会否决、重整成本超出预期、税务问题、司法协调问题、投资人的资金问题等。另外,即便重整最终成功实施,重整企业经营能力的恢复程度、资本市场的价格波动等也具有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风险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不良资产行业观研联合多家机构共同打造《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投资实操专题培训》,汇聚多位资深一线专业人士,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不同视角带来实操要点、实战案例、实践经验分享,欢迎参与学习交流。
时间地点
论坛时间:2023年5月13-14日
论坛地点:深圳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不良资产行业观研
协办单位:广州市资产管理协会、董秘邦
培训议程
第 一 天
第一讲:上市公司纾困重组中的投行化思维
9:00‐10:30
授课讲师:屠老师 德赛资产管理集团主联合创始人
德赛企业重组重整中心主任,广州市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广州市资产管理协会秘书长,投融资委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与资产处置委主任,中国全联并购公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第二讲: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人视角
10:30-12:30
授课讲师:朱老师
曾任职保利兴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方资产下辖的特殊机会投资基金、央企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了多只规模数十亿特殊机会基金。曾就职某上市金控及某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从事IPO、并购、定向增发等业务的估值定价工作。在资产估值、风险分析及困境企业/资产重组等方面有丰富经验。
第三讲: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之上市公司主体视角
14:00-17:30
授课讲师:钟老师 南京正善资本管理合伙人
从事股权投资、战略重整上市公司等方面的工作。曾任职于某创业板上市公司担任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参与公司破产重整全过程。在此之前,分别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金公司等知名机构。在股权投资、并购、破产重整等领域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 二 天
第四讲: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之破产管理人法律视角
9:00‐12:30
授课讲师:游老师 资深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人士
2007年以来,先后参与和主导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十余例,并借助重整理念操刀多例上市公司创新重组,集重组理论、重整顾问、特殊机会投资、困境企业管理于一体、在业内独树一帜。
授课讲师:姚老师 华商律所高级合伙人
姚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具备丰富的诉讼与非诉业务经验,主要业务领域为: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等企业在破产重整中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困境企业救助,通过资产、债务、股权及业务等多维度的重组,帮助困境企业摆脱困境,重获新生。曾参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000912)、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00815)、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22)等上市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第五讲: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之税务
14:00‐15:30
授课讲师:冯老师 亚太鹏盛财税集团合伙人、税筹专家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中心研究员、 比利时联合商学院DBA-工商管理博士生、 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 注册纳税筹划师、 国际注册会计师、 厦门大学税务律师、 中国并购公会并购交易师、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产业创新研究所国企混改研究中心华南课题组秘书长、 深圳市上市公司并购协会常务副会长、 香港华人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全联房地产商会商业地产工作委员会理事、 广州资产管理协会理事、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理事 、中国并购公会会员。
第六讲: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之资产评估
16:00‐17:30
授课讲师:高老师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
北京是破产法学理事、上海市破产法学理事、青岛市破产法学理事、山东省破产法学会“智库专家”、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理事、平安银行特聘专家。具有20多年的评估专业经验,对于企业上市、海内外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破产重整等方面的评估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参与过众多海内外公司的评估项目,是该领域的资深专家。
谁应参加
上市公司董监高、资产管理公司(AM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国企不良资产投资平台、民营投资机构、不良资产基金、信托、财富管理、资产交易所、服务商、律所等机构中拟参与不良资产投资及处置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志于从事该行业的人员。
时间‐地点‐费用
课程时间:2023年5月13‐14日
课程地点:深圳(具体地址将在培训一周前通知)
普通参会:4800 元/人
团体参会:4300 元/人(≥3 人)
*含课程材料与午餐,两天茶歇,需提前一周报名并缴费。往返路费,住宿及接送机服务,均需自理,不包含在参会费内。
↓扫描报名↓
王女士:13817967240
戴先生:1350188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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