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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12月成都、攀枝花、乐山、遂宁地区四川省国控污染源排放超标榜单企业超标情况回复详情

2017年10-12月成都、攀枝花、乐山、遂宁地区四川省国控污染源排放超标榜单企业超标情况回复详情


上海青悦联合绿氧从“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收集到的数据,通过计算(按照《固定污染源延期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中日均值的计算方法)制作了2017年10-12月四川省重点监控污染源超标排放日均值榜单

2017年10-12月四川省重点监控污染源超标排放日均值榜单详情

2017年10-12月份四川省国控污染源排放超标榜单


2018年1月11日绿氧联名上海青悦就2017年10-12月分四川省国控污染源排放超标榜单企业情况给超标榜单所属各地市州去函,希望各地市州环境保护局按照环保法、大气法的要求,对榜单所列的日均值超标企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督促他们依法并准确完成信息公开与在线设备调试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应进行行政处罚。现目前已经收到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成都市环境保护局,遂宁市环境保护局针对管辖范围内所属企业污染源排放超标处理排查情况的回函。希望其他各地市州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 尽早给予回函。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026

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回函

2018.02.26

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回函

2018.02.26

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回函

2018.02.26

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回函

2018.02.26

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回函

2018.02.26

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回函

2018.02.26

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回函

2018.02.26

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回函

2018.02.26

遂宁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遂宁环境保护局回函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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