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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制定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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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消息,省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支持太原、大同等市创建绿色出行城市,推动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我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光伏、风电基地化发展,谋划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到“十四五”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在县城重点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在具备生物质资源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区域生物质集中供暖。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消费也要跟着“绿”起来。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鼓励引导省属国有企业采购市场效益和生态价值兼备的原材料、产品或服务,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采取事后奖补、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
山西人正走进绿色低碳生活。我省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支持太原、大同等市创建绿色出行城市,推动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等。
内容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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