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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研究生竟是“黑老大”,毁掉40多个家庭,被判刑25年!

来源丨社科社、咸阳禁毒、募格课堂

2019年6月,安徽省一所大学的学生们正在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忽然,一群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冲了进来吼道:“你们谁是杨春燕,请出来配合我们调查。”

台下的学生不明所以,直到警察严肃说到:“犯罪嫌疑人杨春燕,现以涉嫌非法放贷等罪名逮捕,请你配合调查。”他们才缓过来神儿,目光聚集到角落中一名带着眼镜的女学生。

“幕后黑老大是个研究生没毕业的学生!” 合肥警方打击掉一个高利贷团伙,2年时间毁掉40多个家庭

这样的恶劣团伙,幕后老板竟是个女学生,被抓时硕士论文写了一半。

图源:社科社


研究生误入歧途

2016年开始,合肥出现了一个高利贷团伙,该团伙为了赚钱无所不用至极。

利用合同漏洞,一笔一万元的借款,就能翻上十几倍,一旦拒不还款,负责催债的黑帮组织便上场要债,无论男女老少,殴打欠债人。令警方非常震惊的是,这样一个恶劣的高利贷团伙,幕后黑手竟然是一位正在读研的女学生。

图源:咸阳禁毒

此人名为杨春燕,出生于1991年。她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虽然不能让女儿大富大贵,但也能保证她衣食无忧,接受良好的教育,顺利长大。父母对女儿的教育方面管理得比较松弛,他们希望女儿能有自己的主见,不被过多的束缚。

杨春燕自己也很争气,即便父母没有特别关注她的学业,她仍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不错的大学金融系就读。

大学毕业后,杨春燕毅然决定孤身前往上海打拼,打算闯出自己的天地。但现实很是冷漠无情,她一连投出数份简历都石沉大海,这让杨春燕有些绝望,她感受不到上海这座城市的温暖。

最终无奈之下,杨春燕选择了一家小型借贷公司。在学校时,杨春燕就被学长学姐提醒过,很多借贷公司都在钢丝绳上生存,稍有不顺就会跌入法律的深渊,最好不要加入这样的公司。

但陷入困境的杨春燕哪里顾得了这些,先在上海生存再来才是最重要的。不得不说,杨春燕在销售方面特别有天赋,根本不愁业绩,很快在上海站稳的脚跟,随后还开始读研。

2016年,杨春燕不愿在把收入的大头让老板赚去,便跟着几个同事一起回到老家安徽,成立了一家金融信息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放贷

起初由于没有客户,杨春燕等人天天跑到医院门口,专找那些一脸愁容的老人推销。这样虽然有了单子,但这些人很多都还不上钱,导致公司亏空越来越厉害。

几次讨债无果后,杨春燕找到了社会上的小混混,给他们一些收益,让其帮忙讨债。短短几天,多笔烂账就被这些流氓用暴力给要了回来。如此一来,杨春燕尝到了甜头,便打算将利益最大化。

2016年年底,杨春燕找到了自己第一个目标韩先生。这位韩先生急需1万元在杨春燕的花言巧语下他毫无防备地签下合同。却没想到杨春燕以“服务费”“信息费”等各种费用为由,最终拿到手里只剩下了7700块

由于事情比较急,韩先生没有掰扯这么多,拿了钱就走了。他万万想不到,这笔借贷他每月光利息就需要支付1500元,一年后,原本1万块的债务利滚利翻到了3万多元

韩先生自然是不愿掏这笔钱,然而很快那些催债的流氓就上门。直接把韩先生的两个孩子“带”到了公司,韩先生担心孩子的安全,四处找亲戚朋友借钱,把钱给还清了。

之后的杨春燕便越发狠毒,一笔7万块的贷款利滚利翻到了35万,她直接派人出去霸占了人家的房子。后来还有一个早餐店的老板,本来5万块的债务最终还了70多万。这些多的钱全都进到了杨春燕等人都口袋中。

一直到2018年,有位姓陶的被害人不堪重负,在地痞流氓的重压下选择报警,警方才得以发现这个违法放贷2年的团伙

一审获刑25年,被捕时还在写硕士论文

根据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警方锁定了幕后主使杨春燕,而在逮捕她时,警方发现她还在写着硕士论文,研究生还未毕业。

杨春燕为非作歹的2年时间中,毁掉了40多个家庭,获利超过300万元,性质极为恶劣。

法院最终判处杨春燕有期徒刑25年,宣布判决时,杨春燕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图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由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于2019年6月17日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春燕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危险驾驶一案,经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11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春燕一审获刑25年。

被告人杨春燕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杨春燕与沈全桃、张云磊出资注册成立安徽韬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韬辉公司),先后拉拢、网罗社会人员,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

该组织对内实施严密管控,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成员建立微信群进行钉钉打卡考勤,对外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组织成员服从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安排。

该组织逐渐形成了以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为组织领导者,文鹏、刘启家、张俊为积极参加者,石雨、赖见云、廖浩然、潘声东、张锦涛、孙喜鹏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的组织、领导下,各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套路贷”的方式,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使用“套路贷”的方式,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双倍借条、空白房屋租赁合同等协议,制造虚假给付资金的银行流水、虚增被害人债务,以服务费、上门费、砍头息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不断垒高被害人的债务,并组织多人多次采取殴打、上门滋扰、纠缠、辱骂、胁迫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堵锁眼、破坏门锁、用油漆喷字、在被害人家门口摆放花圈、撒尿、强行闯入室内、故意显露纹身等手段,威胁、恐吓被害人及其家属,甚至在女被害人家留宿、在寒冬腊月将被害人赶出家门,强行将被害人房产过户,大肆侵占被害人财物

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犯罪28起,诈骗共计人民币218.65万元,其中既遂共计186.54万元、未遂共计32.11万元;敲诈勒索共计人民币90.12万元,其中既遂共计89.72万元、未遂4000元。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给被害人家庭及周围邻居的生活带来严重危害,严重破坏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瑶海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五年、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文鹏、刘启家、张俊、石雨、赖见云、廖浩然、张锦涛、孙喜鹏、潘声东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三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6万元至6万元不等。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文榜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3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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