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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周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注意事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1: 2的比例由高向低确定面试人数,如人数不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面试人数。(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三项。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结果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七)政审考察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周至县公安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由于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差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九)培训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期为10天。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不含社保),正式入职后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周至县公安局现有辅警薪酬标准重新确定并实行层级晋升管理制。 六、重要提示(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工作人员。(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2.未参加笔试的;3.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5.未按要求进行政审的;6.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四)特别提示:1.报名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周至县公安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