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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发文:5年内全省各乡镇要有农村寄宿校 农村教师待遇也要提高

2016-12-13 嵩县教育在线


河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今后五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 ,至少改扩建或新建 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同时还要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各地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下面就一起看看文件里面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吧!



 

五年后,看看农村中小学是啥模样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 ,基本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学校规模适度、办学效益和质量提升。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到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在教育投入、教育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农村的教师队伍。农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校长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教师待遇依法得到保障。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升。

 

每乡镇至少有 1所初中

各县 (市、区)要根据当地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密度情况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 (教学点 ),形成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相互关联的布局结构。

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 18班规模,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心小学办成寄宿制学校。

 

闲置村小和教学点可优先举办学前教育

 

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要统筹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走读和寄宿相结合 ,各地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征和当地环境等因素 ,安排好需要寄宿的学生 ,尤其要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初中可优先举办中心小学,闲置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可优先举办学前教育。

 

每乡镇要改扩建新建1—3所寄宿小学

规划和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途径,是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的实际需要。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规划和建设。

 

今后五年 ,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 ,至少改扩建或新建 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

 

寄宿制小学的规划和建设要与“全面改薄 ”和 “十三五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相衔接,优先安排改扩建或新建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完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设施 ,使其达到标准化要求。规划和建设寄宿制学校时 ,要考虑配套建设教师住房。

 

2020年,农村中小学要达到标准化

严格标准要求。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努力办好每所农村学校。到2020年,规划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要求。每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师资、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体音美器材以及运动场地等要按照标准配备,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形成适宜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农村校舍和生活设施建设要达到坚固、安全、适用的要求 ,对低标准校舍进行安全加固及功能提升,坚决消除 D级危房。保留的农村教学点要满足基本的教育教学需要。


未来五年完成中小学优质资源“班班通” 

抓好重点项目。认真抓好国家和我省实施的农村教育各类项目。加快推进“全面改薄 ”工作 ,做到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 ,使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要求 ,满足学校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认真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 ,全面落实每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任务 ,逐步消除城镇 “大班额 ”。大力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 ”的基础上 ,全省基本完成所有中小学校优质资源“班班通”任务。

 

要抓紧对农村中小学用地进行确权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市、县级政府要采取划拨和土地租赁等方式足额供应。

将农村中小学建设用地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实行储备管理 ,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

结合我省正在进行的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将农村中小学校现有用地问题和新建、改扩建用地纳入确权范围,抓紧对农村中小学用地进行确权。对暂时不能进行土地确权的农村学校 ,在学校校舍建设审批时,立足现实、简化手续,可由村委会出证明 ,经乡镇政府审核,报批校舍建设用地手续。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挖潜盘活存量、降低建设成本 ”原则,立足使用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减少建设费用。

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确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依法使用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需占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举办非营利性寄宿制小学

市、县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要切实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足额征收和使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统筹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计提的 10%教育资金。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村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举办非营利性寄宿制小学。

市、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和使用下拨的各级、各类农村教育的经费。“全面改薄”项目资金按程序可优先调整用于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可安排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为了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我省出了不少招,一起来看。


加强农村教师编制管理

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配置教师,拓宽农村老师来源渠道,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 “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帮助工作。

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核编和配备教职工时,适当予以倾斜。

同时,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和服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加强培训 ,强化管理 ,确保学生安全。均衡配置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 ,实现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逐步形成 “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
”的激励机制 ,使农村教师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要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各地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坚决防止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

提升农村教师素质

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和师德水平。把农村教师培养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经费投入,确保农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本期编辑:赵永光

后期制作:王松波

本期编审:李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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