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崇义县关于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现联合建立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举报奖励制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发现青少年儿童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湖、水库、山塘、水坑等水域游泳、戏水、玩耍、捕鱼虾、撑竹排、烧烤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现场拍照片或视频留存,并积极进行劝离。

  二、举报电话

县公安报警电话:110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

凡经公安机关核实认定,对有效避免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现金的一次性奖励,凭相关佐证,三日内兑现。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予以保密。举报人务必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对弄虚作假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崇义县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长  按  扫  码  关  注

总编:陈禄全

审核:刘   文

编辑:唐名山

来源:校安委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